韩国财赌博案(桐公(横)行罚决字[2022]00467号)
【主题分类】公安疫情防控
【发文案号】桐公(横)行罚决字[2022]0046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3.1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横村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假宋仲基遭围堵区/县级
【执法地域】桐庐县
【处罚对象】韩国财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5:15
处罚名称 | 韩国财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桐公(横)行罚决字[2022]00467号 |
被处罚对象 | 韩国财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03月15日20时许,民警在桐庐县******潘某某经营的某烟酒店内进行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发现胡某某、雷某某、***财等人使用麻将牌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并通过筹码支付,赌注大小为5元,后被民警抓获。民警查获***财台面圆形筹码十片、扑克牌一张以及初始筹码所代表的人民币500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财三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五百元、圆形筹码十片、扑克牌一张。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桐庐农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16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横村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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