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赌博案(金公婺(白)行罚决字[2021]01451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金公婺(白)行罚决字[2021]01451号
【处罚日期】2021.06.2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婺城区
【处罚对象】刘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12:06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24日19时许,刘震伙同他人在金华市婺城区一茶馆内以赌“九点”的方式进行赌博,刘震单局最大输5000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刘震携带赌资2670元。刘震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的违法行为。属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刘震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人民币二千六百七十元、并收缴扑克牌一副。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婺城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金华市拘留所执行。假宋仲基遭围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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