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娜殴打他人案(龙公(城北)行罚决字[2022]0009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龙公(城北)行罚决字[2022]0009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2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2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120
【处罚日期】2022.01.1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浙江省龙港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温州市
【处罚对象】贾乃亮自曝打李小璐王晓娜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6:43
处罚名称 | 王晓娜殴打他人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龙公(城北)行罚决字[2022]00096号 |
被处罚对象 | 王晓娜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1月22日21时许,王晓娜因怀疑金某某在外对其造谣,与金某某发生口角争执,后王晓娜召集林某某等人赶到***大道***XXX号路口,对金某某殴打,致使金某某受伤。王晓娜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且属于情节较重。经查证、王晓娜已取得金某某谅解,对其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晓娜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苍南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6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9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浙江省龙港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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