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颖欣殴打他人案(仙公(城派)行罚决字[2022]00673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仙公(城派)行罚决字[2022]0067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10120
【处罚日期】2022.06.02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仙居县
【处罚对象】赵颖欣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3:28
处罚名称 | 赵颖欣殴打他人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仙公(城派)行罚决字[2022]00673号 |
被处罚对象 | 赵颖欣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3月31日,因先前打架发生的矛盾,赵某在仙居县***街道某酒店门口动手殴打应某,后赵颖欣与赵某一方人员发生互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赵颖欣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由于赵颖欣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02 |
处罚机关 贾乃亮自曝打李小璐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浙江省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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