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友无马赛克图片张艳芳赌博案(东公(千)行罚决字[2021]0544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东公(千)行罚决字[2021]05442号
【处罚日期】2021.07.02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千祥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张艳芳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06:01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1日晚上,在东阳市千祥镇许昌路室,张艳芳伙同吕某飞、史某家、张某仙等人以打杭州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单注5元,张艳芳输180元钱,后被公安机查关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艳芳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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