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讨论中,如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体系一直是研究和探索的重点。从人文保护与科学传承两个方面对于我国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保护进行探析。从人文角度出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想要为其创造可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就必须以人为核心,从传承主体、传承方式、传承途径三个层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传承进行全面考虑;从科学角度来看,我们要对“非遗”文化进行科学化综合保护,利用现有的科学技术促进文化和科技的融合;从数字档案存储与传播平台技术升级等方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文传承;科学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社会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角度出发推动非遗文化的保护,对于推动弘扬我国传统文化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新时期也面临着一些新的
问题。从知识转移的层面来看,隐形知识是指难以用技术文档等书面形式表达、难以用符号化形式进行阐释的知识,如经验、技艺,等等。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恰符合隐形知识传承的基本特征,这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才能做到与时俱进且更加全面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笔者认为,我们应当从人文传承与科学保护两方面入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与保护开辟新的路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从全人类发展的角度来看,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发展出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这种文化形式的发展有利于能够包容和尊重不同背景产生文化之间的差异性,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
从我国文化发展的态势来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的是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民族表现力与感染力,是我国五千年来人民生产生活变迁的缩影,也是本民族智慧和创造力的凝练。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仅仅是对鲜明特的民族智慧的传承,也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国现代民族文化发展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谈道:“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
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不仅有利于坚定文化自信,也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独立精神,从而建立更加和谐稳定的文化发展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及可持续发展。
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逐渐纳入了我国政府工作并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2005年3月,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在《意见》中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确立为“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同年3月, 中宣部、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同年12月, 世界十大文化遗产国务院再次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1]。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两位一体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保护与传承的两位一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不可分割的,以传承推动保护,以保护维系传承,二者
是有机统一的整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共时性的特征,是我们对于传承到当下的我国不同民族与地区风俗文化的保存与记录。而传承具有历时性的特征,是对不同时期同种文化流变与发展的追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够帮助我们保留文化基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则能够帮助我们厘清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建立文化传承的血脉联系。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失去了传承,保护就失去了意义;失去了保护,传承就失去目标。保护本身就是一种传承,而传承本身也是一种保护。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人文与科学的两位一体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高度统一的结果。其中文化精神是传承的核心内容,物质文明则是非物质文化表现形式的载体。春节作为我国作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其中最具特点的节日形式就是贴春联。春联作为一种物质载体就成为了传承和表现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仅仅谈到精神的传承而忽视对于文化传播载体的实体保护。也正因为如此,为了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就需要我们人文与科学两个方面来探讨“非遗”的传承与保护。
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过程中,科学技术是保护的手段,人文传承是保护的核心,二者相辅相成。没有人文精神的传承只是将物品置于展台之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失去了文化内涵和精神意义,也就失去了文化传承的根本动力。没有与时俱进的科学保护方式,我们的保护就失去了倚仗,不同类型不同年代传统文化消失的几率就会增加,文化传承就面临断代的可能。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保护与科学传承这两位一体共同构成了我国传统文化保护体系。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传承——以人为本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
我国非遗文化的传承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体传承与个体传承。体传承主要是指聚类的民俗活动。例如说庙会祭祀等礼俗仪式。个体传承又称为传承人传承。冯骥才先生曾说过:“历朝历代, 除了一大批彪炳史册的军事家、哲学家、政治家、文学家、艺术家以外,各民族还有一大批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后者掌握着祖先创造的精湛技艺和文化传统,他们是中华伟大文明的象征和重要组成部分”[2]。个体传承主要是通过建立师徒关系,以“口传心授”的方式对艺术表演、手工技艺、知识经验等文化进行传承的一种方式。无论是体还是
个体传承,传承的主体都是“人”。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人”既能够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主体,又能够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独特技艺和创造力的凝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以“人”为核心的文化传承,而“人”作为传承的主体则直接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变迁的活态性。因此,在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我们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刘魁立教授曾经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存在的一些悖论。通常而言,我们所谓的保护是指维持或保持事物的现状不改变。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的创造力为核心、以人类社会为文化土壤培育出的文明之花,具有人类社会化的一般属性。而人类社会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其不断变化发展的特征。历史车轮的前进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止的。文化在传播与传承的过程中必然经历不断地流变与融合,也经常会受到地域、民族、时代背景等文化因素的影响[3]。例如河南地方特曲种河南坠子,经考证形成于清朝末年,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然而追溯河南坠子的发展历史我们发现,坠子的形成也不完全发端于河南本土文化。它是由皖北道情、鲁东莺歌柳书,结合河南南阳三弦书经过长时间的合流演变而成的
一种表演形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文化的发展是一个长时间动态化发展的过程,那么我们在谈到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时候就应该将非遗文化置于一种动态的保护环境中去。所谓动态的保护环境,笔者认为主要要做到坚持与开放,坚持是指要把握好文化传承的脉络与核心,正确理解非遗文化的传承精髓;开放则是指是要尊重文化发展的自然规律,要以开放地心态接受文化变迁发展,而不是僵化的进行限制禁锢。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途径
综上所述,非遗文化作为人类独有的文化现象,在其世代绵延的传承过程中,活态性与流变性是其传承的主要特征。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常常通过具象化或者物态化的形式呈现,但是其传承的核心却始终是人类构建的、以人为核心的活态精神文化。这种活态性在新时期的传承途径上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高校机构教育;一种是民间自发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是技艺等实践经验的传承,这种传承的重点在于其动态的呈现。因此我们需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即“心口相传”形式结合现代教育方式,与时俱进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文化传承路径。鼓励开展“非遗”文化的高校普及教育,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我们鼓励民间艺人走进课堂,将自己的制作流程或艺术表演展示给
高校师生,并与师生交流创作经验,心得体会,将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最真实的面貌呈现给高校学子,通过互动增强学生的审美体验,另一方面,高校教师在民间艺人进课堂的基础上,从学术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源传承、流变发展以及其艺术价值进行总结提炼,加深学生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识。这种互动教学的模式不仅有利于提升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传承保护意识。也能够进一步增强学生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体会,从而使我国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重新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首先体现在信息保存的科学化及数字化数据库的建立。另外还应考虑通过推动传播平台的技术升级,以宣传促进保护,用传播推动传承,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推广发掘提供新的路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库建设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与保存方式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首先是口传心授阶段。纵览我国文化的发展历史,我们今天谈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最
初阶段都是采取代代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承的,因而都具有鲜明的家族或民族特征。
第二阶段是纸质档案阶段。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为“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出版进行收集资料普查和收集。丛书按照省级行政区进行划分,收集文字、图片、曲谱等相关资料 50 亿字[4],其中涉及大量各地区各省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档案。2009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活动,更加有针对性地对我国现阶段存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多种形式的档案建立。
第三阶段就是数字化数据库记录。在数字化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数字化信息存储技术以其海量的信息存储能力,快速的信息搜索速度以及精准的信息定位技术成为了现阶段规模化信息存储的最优选择。在第二阶段建立纸质档案的基础上,我国不同地区将已有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格式转化,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增添补充新的数据资料,最终形成了从全国到各省各机构的多个非遗数据库,其中包括中国艺术研究院与文化部共同建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以及郑州大学创建的“中原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数据库”,等等[5]。
建立数据库对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从历时性的角度来看,数据库相较于纸质档案能够极大地延长档案记录方式的更迭频率,降低损耗提高效率,更加有利
于信息的保存和传承。而从纵时性的角度来看,数字化的信息记录方式不仅能够作为保存记录的工具,同时也是资源共享和传播的平台。数字化数据库的建立不仅能够拓展非物质文化的传播空间、扩大传播范围,还有利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普及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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