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存环境的思考
内容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精神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其活态载体的重要承载与传递者。因此对传承人现状的系统调查和评估,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内容。被国家2006年首批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铜梁龙舞”,是集民俗、歌舞、彩扎工艺为一体的民间艺术系统,其中的彩扎工艺是一种具有鲜明地域特的民间艺术形式。因而基于系统方法和田野调查,探寻其保护、发展的机理,对于建设和谐文化、打造“人文重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铜梁龙价值生境传承人
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与传承中,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及文化承方式,其实就是一个民族特有的徽号。纵观人类历史,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一个国家的文化及特有的民族文化都是其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民族的不仅是历史的,更是世界的。然而,当全球化为多元文化主义向跨文化主义嬗变提供机遇时,不仅为不同文化的交流、融合提供了可能,而且跨文化主义潜在的基元——强势文化造成对不同民族文化特性的蜕变甚至消解的可能性也开始彰显。因而任何一个主动参与或被迫回应21世纪全球化进程的民族国家,都不得不从国家、民族生存、发展的战
略高度,去检视其文化及特有民族文化的安全问题。
民族文化不仅是民族的徽号,更是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正如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中指出: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指向,它将为民族的延续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撑。[1]
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种形态、两种成果。但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非物质文化,其发展与传承的主体都是人。为此,本文以2006年被国家首批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铜梁龙舞”的道具彩扎工艺的传承人为切入点,系统梳理其不断传承和发展变化的内在机理及理论与现实意义。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保护传承人的重要性,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基本特性,就是依附于个
[1]体的人、体或特定区域空间而存在的,是一种“活态”文化。这一无形、活态、
以人为载体的文化形态,因绝大部分信息都集中并生动的存储于传承人身上,使得传承人成
世界十大文化遗产
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铜梁龙舞”是以彩扎龙形道具为主的集美术、舞蹈、音乐、体育竞技为一体的综合性民间艺术形态,而“铜梁龙灯”则是由以龙形为主的彩扎系列工艺制品所组成的灯饰系统;故当地人将“铜梁龙舞”统称为“舞龙灯”,是具有独特地域特的民间文化现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界定和保护的“铜梁龙舞”,从系统的角度进行分析,则是由编导、舞蹈、竞技、音乐、道具……等共同构成的一个整体的行为系统,各系统要素之间均有密切的相关性。虽然铜梁龙舞的造型种类和舞龙灯的舞蹈形式非常丰富,但无“龙”为道具的舞蹈不成其为龙舞,其行为不属于龙舞的行为系统,故“龙”道具存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铜梁龙舞”整个系统的传承现状均不容乐观,以道具彩扎工艺的传承人扎龙世家为例的调查研究发现,其生存现状相对窘迫,伴随老一代传承人的逝去,相关技艺潜在走向消亡的风险。为此,笔者以为,保护传承人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彰显的是人驾驭物的和谐观。
一、铜梁龙舞发展历史简述
铜梁龙舞始于明、盛于清,历史悠久。在清道光本《铜梁县志·风俗志》中有这样的记载:“上元张灯火,自初八、九至十五日,辉煌达旦,并扮演龙灯、狮灯及其它杂剧,喧闹街市,有月逐人、尘随马之观。”[2]每逢新春佳节,乡下人纷纷涌向县城巴川镇,上川东、小川北一带的客商云集铜梁,争睹龙灯会盛况。
[3]
建国后,自1958年“”起,至“”时期的大破“四旧”等运动,“铜梁龙
舞”等民间习俗都曾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限制,其传承发展的生态环境一度恶化并逐渐消失。
改革开放后,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具有地域特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使得铜梁龙舞再次获得新生,当地政府的重视亦为其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1984年国庆35周年盛典,9条不同颜、长70米的铜梁大蠕龙象征中华九州,在天安门广场翻腾起舞;到1988年铜梁龙舞首次在北京国际旅游年龙舞大赛上独获金杯,铜梁龙开始频繁出现在国内各种大型庆典演出舞台上,且殊荣连连。如1989年获沈阳国际秧歌节民间舞蹈大赛最高奖;
1994年获福州全国龙舞邀请赛冠军;1995年铜梁龙舞队首次以“中国龙舞队”的名义出征广州增城,获国际龙狮大赛冠军;1997年获北京首届“龙庆杯”龙舞艺术最佳奖;1999年9月在济南夺得“国家舞龙队”冠名权;1999年10月,国庆50周年大典上,9条金的长50米的铜梁大蠕龙再次在天安门为全国人民和世界各国观礼外宾表演,以雄壮的阵容,磅礴的气势,在腾挪翻卷中赢得“中华第一龙”的美誉;2000年元旦,铜梁龙腾舞北京中华世纪坛,迎接新千年;2002年在第二届全国体育运动会上铜梁龙舞再获两金一银,实现了重庆市在国家体育运动会上金牌为零的突破;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文化部批准,铜梁成功的举办了首届“重庆中国铜梁龙灯艺术节”,国家文化部命名铜梁县为中国民间艺术(龙灯)之乡。从此铜
[4]梁龙成为“中华龙”的象征。2022年铜梁龙特邀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前进行了专
门表演,9条特制的铜梁大蠕龙在“鸟巢”跳跃翻腾,格外引人注目。铜梁龙不仅在国内大展风采,还多次应邀到日本、法国、美国、加拿大以及东南亚、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展演,所到之处,无不掀起一股龙舞的热潮。[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铜梁龙舞的传承问题,正面临一个转型期。从系统的角度对“铜梁龙舞”进行分析,则是涉及编导、舞蹈、竞技、音乐
、道具、人员等多元要素的整体。而基于系统方法来检视其文化基元,它涉及舞蹈学、音乐学、体育学、美术学、民俗学、社会学等不同的相关学科。正如,虽然一方面“龙舞”舞的就是龙——以“龙”为主要道具的舞蹈即是龙舞;但舞蹈行为本身又不属于制“龙”的工艺系统;另一方面,如前所诉,扎制龙舞道具的民间工艺与掌握其工艺的民间艺人又都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铜梁龙舞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经调查,目前重庆铜梁龙最主要的几户扎龙世家及扎龙厂已面临创作人员流失(逝)和后继乏人的忧患。
二、铜梁扎龙世家传承人的价值
文化是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基本构成和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核心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国力中相对于“硬实力”的先进“软实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具有引导人、鼓舞人、激励人和教化人的重要社会功能,它是我们民族及社会持续发展与不断创新的内在动力。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精神文化遗产,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宝库,重视传承人的当代生境,对我们民族、社会可持续发展及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中华民族有一个共同的图腾叫做龙,是一种吉祥崇拜的图腾。它的价值是中国图腾文化的价值,是中华文化的价值。[6]中国龙文化有着悠久历史和现代性:它从黄帝时期的远古走来,却蕴含着当代中国人实现龙的腾飞的现代精神;它是现实多元物质形态的“合”,而又超越了多元物质形态而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与实现的统一;它代表统治与神权,而同时又是中华民族内心最深厚的情结——“龙的传人”,即在当代中国实现了阶级性向民族性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