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姓名:张凡 学号:************* 班级:英语1201
一、摘要
同性恋现象古已有之,严格意义上讲,同性恋定义分为三个部分:1、同性恋倾向:对同性产生爱慕、情感、性吸引及性行为吸引的现象。2、同性恋行为:基于同性吸引,从而选择这种包括同性之间的情感倚赖及性行为的生活模式。3、同性恋权利运动:为维护同性恋者权利的运动。但普遍为人们所熟知的定义是:以同性为对象的性爱倾向与行为(李银河 《同性恋亚文化》)。就现当代而言,同性恋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同性恋者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另一方面,同性恋体的利益诉求也越来越强烈。此外,越来越多的人包括许多公众人物表示支持同性恋。同时,同性恋现象本是就是社会长期发展以来所普遍存在的现象。以上构成我们研究同性恋现象的原因。本文将从同性恋的发展历史、同性恋的生活现状、同性恋的分配比例三个方面来阐述同性恋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二、关键词
同性恋、发展历史、婚姻生活、情感生活、比例、社会产物、西方同性恋
三、同性恋的发展历史
同性恋现象是人类历史上、各个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无论是在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还是在茹毛欣欣的原始部落;无论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今天,还是在远古时代。同性恋现象总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许多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中,同性恋是一个彰明昭著的现象;有时它在当地的文化中,甚至占有优越的地位,同性恋者因其特异性收到人们的尊敬与仰慕。
就中国而言,从古代就已经出现了关于同性恋的详细记载。最早的记载来自商朝,《商书·伊训》中谈到“三风十衍”,书中提到这不好的“三风”,它的影响是:“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三风之一的“乱风”中的“一衍”就是“比玩童”,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同性恋。在商代之后,同性恋一直没有从中华文化中消失。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同性恋交往更趋活跃,受卫灵公宠幸的弥子瑕和魏王宠儿龙阳君分别让同性恋有了"余桃"和"龙阳"的称呼。
两汉时期,《汉书·佞幸传》记载:“高祖时则有籍孺,孝惠时则有闳孺,此二人非有才能,但以婉佞贵幸,与王同卧起。”即汉高祖时的籍孺,孝惠帝时的闳孺均与皇帝同睡,成为了皇帝的同性情人。 汉成帝有宠臣张放,史称:“与上卧起,宠爱殊绝。”潘光旦先生查遍史书,考出“前汉一代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个把同性恋对象”这一史实。
到了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时期,均有对同性恋的文献记载。宋朝时期,男子公然为娼,聚集风月场所,招揽生意。宋曾立法,“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
明朝时期则出现了更多的描述了同性恋的小说和戏剧。清代更盛,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养相公成风。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玩赏,称“南风”。后来相公一词则演化成对同性恋人的一种称呼。
除此之外,还有女同性恋的记载。“中国古代的女同性恋者 追溯中国的女同性恋历史,有正式史书记载的大概 始于汉武帝时的陈皇后。陈皇后失宠后十分寂寞,就叫 一个女巫(其实这个女子是否是女巫还很难说)穿了男 子的衣服,扮为男子,共卧起,俨若夫妇。”(曾春娥 《中国女同性恋历史》)
同性恋明星 在西方,同性恋现象也有很久远的历史。四千年以前,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间的性爱行为看做是神圣的事情,传说认为,霍禄士和赛特这两位大神有过这种行为。
在一些伊斯兰国家,由于女性与世隔绝,不易亲近,又不受教育,在社会中没有地位,导致了男性中间同性恋现象的风行。
在玛雅文明中也记载了青春期的同性恋现象。
在古希腊,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经度过青春期但尚未进入成熟期的少年发生热恋,尤其喜爱12岁到16岁之间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纪到4世纪,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当一个少年完全接受传统的基础教育之后,即被一位年长男子照顾。
甚至在战场上,同性之爱也得到赞赏,许多彼此相爱的士兵被编到一起。柏拉图曾对此做过如下评论:“一小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可以击溃一支庞大的军队。每个士兵都不愿意被他的‘爱人’看到自己脱离队伍或丢下武器,他们宁可战死也不愿意受此耻辱…..在这种情况下,最差劲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也会表现出男人天赋的勇敢。”
希腊人认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爱情对象。对于那些有文化修养、情
趣高雅的男子来说更是如此。(李银河 《同性恋亚文化》第11页)柏拉图十分赞美男子之间的爱情,甚至认为“神圣的爱情”只存在于男性之间。另外古希腊还允许同性恋的存在,尤其是在雅典。在公园6世纪时,罗马人也常常买卖努力少年。总之,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同性恋一直流行。
二十世纪初,在战争的阴影下,同性恋的人数有了很大的增长。1900年,柏林有30家同性恋酒吧,1933年就增至130家,比巴黎现在还多。(让· 勒比图 《不该被遗忘的人们——“二战”时期欧洲的同性恋者》第8页)尽管战争风云下军中同性恋人数剧增,可公共舆论对同性恋仍然采取歧视、鄙夷甚至镇压的态度,德国1871年的刑法修正案中特别针对同性性行为采取的制裁在希特勒当权时期被发挥到了极致:同性恋遭到了严厉的镇压。
通过对同性恋者产生的历史的阐述,我们认为,同性恋现象是每个时代和社会都必然存在的。而且很多认为中国同性恋来自于西方的说法不攻自破。同性恋在不同时间和空间的出现是没有差别的,但是不同时代和地域的人对待同性恋的看法是不一样的。由此可见,现如今世界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也具有时代性。也许将来的某时刻,世界对同性恋的看法将有一个质的飞跃。我国在将来也可能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
四、同性恋的分配比例
由于同性恋人的广泛存在,同性恋人的分配比例就成了一个解释同性恋现象现状的一个方面。大量的已有研究从不同的角度来反映同性恋人口比例,由于研究的方法和研究人的不同,数据会存在许多差异。下面将通过图表的形式来反应同性恋人的分布比例。
1、中国同性恋所占人口比例
由中国学术性众团体中国性学会和中华医学会男科分会共同发起的中国首次大型网上性调查22日在重庆公布了最后的数据,其中关于同性恋比例的数字明显高于以往中国公布的数字,参加调查的人中9.4%的人承认是同性恋,其中6.9%是男同性恋。(红网 >中国频道)
还有一些中国近年来的调查表明,大学男生中有过同性性行为的占16.6%;仅有心理倾向的占8.4%;两者兼有的占4.2%。(潘绥铭 《中国大学生的性行为》第113页)
2、美国同性恋所占人口比例
著名的金西调查对仅仅有过同性性行为的人和绝对的同性恋者做了明确的区分,同时还对调查对象的年龄做了明确区分。如上图所示,在去除金西样本中教育程度偏低及有过入狱经历的个案偏多等偏差因素之后,“估计全美国人口中大约3%到4%的成年男子是纯粹的同性恋者。”
3、其它国家同性恋所占人口比例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对同性恋所占比例的研究。根据德国著名性学创始人,同性恋最早研究者赫兹菲尔德的估计,同性恋要占到总人口的1%至5%。艾里士在1936年估计,当时英国的同性恋约占总人口的2%到5%。1947年,麦克法兰估计全美同性恋发生率为6%。劳曼在1994年的调查表明,自认为是同性恋或双性恋的人在男性中占2.8%,女性中占1.4%;5.3%的男性和3.5%的女性在青春期后与同性发生过性关系。(李银河 《同性恋亚文化》第4页)
通过以上数据我们不难看出,基本上各国的同性恋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是4%至6%,从年代来看,百年间世界各国同性恋人口基本保持稳定,始终在4%~6%之间徘徊。结合同性恋的发展历史来看,同性恋体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并不是某个时代、某个国家、某个人种、某个民族的特定产物。同性恋体是社会的自然产物,从这个角度来说,同
性恋应得到和异性恋同样的平等对待,而不应该遭受歧视。
五、同性恋生活现状
同性恋者生活现状包含了众多方面,在这里我们主要就同性恋者之间的生活做出叙述。
长期以来对同性恋的研究很少涉及到同性恋者的内心深处和情感经历。但感情生活是同性恋体生活现状的重要一环。李银河在《同性恋亚文化》一书中指出,一位调查对象将同性恋的感情生活分为三类:一类是感情接触,一类是性接触,还有一类是感情与性的双重接触。(李银河 《同性恋亚文化》第84页 )
在同性恋体中存在着大量的只有性接触的人,还有一小部分只有情感接触的人,既有情感也有性接触的人也有不少。同性伴侣的多样性和暂时性使得性接触的人在同性恋体中占有多数。其中有一部分是完全拒绝情感接触的,他们只想“玩玩”,只想满足自己的性欲望。还有一部分是经过长期的磨练对情感接触保持怀疑或谨慎态度的。保持情感接触的同性恋者则有着更加长久的恋情。总的来说,文化层次及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更关注情感,层次及地位较低的则不大注重情感。我们可以分析一下同性恋者更倾向于性接触的原因。一方面同性恋
体较异性恋而言付出的性成本较低,他们不需要为性行为买单,这使得性行为容易得到,从而使得性行为泛滥。另一方面有研究表明同性恋者的性欲较强,这使得性行为更容易在同性恋体出现。此外,缺少必要的社会道德和法律约束也使得同性性行为更加频繁。
婚姻生活方面,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同性恋者大多数倾向于结婚。或者有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有过异性婚姻经历。不难发现,中国同性恋者大多数选择结婚是受到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家庭和婚姻的影响。或者说我国的男同性恋所承受的结婚压力远远大于西方国家。虽然很多同性恋者在心底里不愿意结婚(因为结婚就代表着束缚、责任和“掉价”),但是他们还是不得不选择结婚。这又影响到之后的婚姻生活。同性恋者的婚姻质量比起一般人的婚姻有着先天的不足,同性恋者的婚姻更加难以维持。但还是有一部分男同性恋者将对妻子的反感压抑下去,并抱着对妻子的愧疚感恪尽丈夫的责任。从同性恋者的婚姻状况,我们不难发现,婚姻给中国同性恋者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远远高于异性恋者及西方同性恋者所面临的困难。另一个角度我们也可以说,中国的传统文化给同性恋者带来了先天的不可回避的压力。
而同性恋者的婚姻生活往往更容易破裂,从而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带来社会成本的增加。
六、总结
通过对同性恋发展历史的总结和对同性恋体现状的分析,我们不难总结出,同性恋现象并不是一个稀奇的现象,社会也大可不必恐同(尽管从某些社会发展、伦理道德的角度看,我们还不能完全任同性恋随意发展),因为同性恋现象是社会的必然产物。有着自己产生的深刻的社会原因(同性恋产生原因解释不包含在本文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同性恋体也享有社会权利,我们不能歧视他们,也无法干涉他们的合法权益。相反地,我们了解到同性恋体正承受着来自社会的无形的压力,许多同性恋者的情感和心灵受到压迫。在社会压力中,在社会管束的盲区与缝隙中,同性恋体存在着某些错误的、非正常的行为。因此,社会应逐渐加强对同性恋体的引导,是同性恋现象得以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行。使同性恋现象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