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二
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一览表
签字:
填表说明
本表主要填写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曾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必须填写,并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去世”。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规范写法是: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在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一栏时,单位要填写全称,是农民或居民的,要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乡(镇);在国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也要填写清楚。
本文发布于:2024-12-18 19:23: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标签:单位 工作 填写 子女 职务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