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传播的失范现象及对策
作者:周浒
来源:《新闻爱好者》2011年第04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的结合为图片传播提供了新的环境,图片逐步成为网络信息传播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大量的图片信息在网络平台上得以展现。然而在网络图片传播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范现象,一些背离社会道德、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图片传播必然对网络媒体生态产生不良的影响,对青少年的成长构成威胁,也会对受众产生信息误导,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关键词:网络 图片传播 失范 对策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人们获得的外界信息有70%来自视觉,也就是由图像图片获得。图片信息以其所具有的直观性、客观性、实用性等特质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的结合为图片传播提供了新的环
境,大量的图片信息在网络宏大宽广的平台上得以展现。但是在网络图片传播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范现象,诸如情图片通过网络传播,涉及个人隐私权、肖像权的图片在网络上的发布转载,网友PS恶搞的图片以及视觉暴力影像的传播等,这些背离社会道德、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图片传播必然对网络媒体生态产生不良的影响,对青少年的成长构成威胁,也会对受众产生信息误导,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于网络图片传播失范现象,作为传播者、受众以及管理者都应该从自身出发,维护网络图片传播的良好平台。
        网络图片传播失范的表现
        网络图片传播的失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出现大量门事件,情淫秽图片传播;2.涉及个人隐私权、肖像权的图片在网络空间上肆意传播;3.网友恶意PS恶搞的影像泛滥;4.视觉暴力影像在网络上呈现。
        第一,门事件等情影像传播失范现象屡屡出现。20081月,香港艺人陈冠希和若干女星的淫秽照片在网上发布,在香港乃至亚太地区都引发了轩然大波。许多网民通过电邮、MSNQQ等方式私下传阅相关的照片,一传十,十传百,照片迅速传播。在门事件之后,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都对该事件做出了跟进报道,部分门户网站还开设了专题,提
供大量背景资料。对于图片本身,一些网站也予以刊登,并且只是做了打格或者是马赛克处理。自陈冠希门之后又相继爆发了兽兽裸照门、闫凤娇门等事件,大量关乎明星隐私的照片泄露出来,网友推波助澜地传播照片,利用这些照片满足自己的窥私欲。同时普通人的个人隐私自拍影像也在网络空间上疯传。在诸如天涯、猫扑等论坛上可以看到很多私人照片,很多是暴露身体私密部位的图片。由于监管不力等原因,很多图片流入站。一些情影像通过链接的方式在BBS论坛内大量出现。这些链接以网址的形式出现,网民点击这些链接就会跳转到相关的站或情内容。网络情大量传输,以网络为媒介对无辜者进行性引诱、性骚扰,从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二,涉及个人隐私权、肖像权的图片在网络上肆意传播。隐私权是指私人的生活安宁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人人都可以发帖表达自己的观点,人人都可以在网上贴图、传达信息。随着博客、微博客、SNS网站的兴起,人们有了共同的话语平台,私人影像在这个平台上传播更为容易、方便。而潜在的问题就是未经被拍者许可的图片在网络上流传,这必然会带来隐私权和肖像权的纠纷。热播电视节目《非诚勿扰》的女嘉宾闫凤娇的在网络上疯传。台湾今日新闻消息称闫凤娇的来自一次私拍活动。活动的组织者发布讯息,定好时间和价格,并提
供场所和基本设备。相关摄影爱好者便相继报名,人到了之后,给了钱就可以开始拍摄,大约34小时结束。爆料者解释说,闫凤娇之所以敢尺度如此大胆,是因为参与者跟组织者签署有协议,保证照片不能外传,仅供自我欣赏。但那些所谓的摄影师,拍到照片后往往会互相炫耀,最后导致照片外泄。未经当事人的同意违反协议,随意在网络上发布当事人的照片,尤其是涉及当事人身体隐私部位,这就严重地侵犯了当事者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和肖像权,给当事者造成心理负担,更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第三,网络图片PS恶搞现象严重。恶搞是一个网络术语,在英语中称spoof,意为哄骗、戏弄,又称为“kuso”,来源于日语,意为不够善良地开玩笑kuso一词由日本传入港台地区后成为网络常用词语,主要指那些对动漫、游戏、照片甚至影视节目进行幽默式搞怪的行为。将kuso意译为恶搞,使得人们可以较容易地从字面上将恶搞理解为恶作剧式地搞笑或者搞怪在汉语的语境中,恶搞主要指人们以调侃、幽默、讽刺的心态,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他们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事物进行具有幽默、讽刺意味的解构。由于一些恶搞的内容低俗,破坏了恶搞一词的形象。现在恶搞多数带有贬义。在数码摄影、数码摄像、上网日益家庭化的时代,网络恶搞所需的素材包括图片、视频等的获得越来越容易。而photoshop等图片处理软件也被越来越多的网民熟悉并使用,利用软件可以轻
松地对图片素材进行移花接木式的处理。在网络上流传甚广的犀利哥,就是一个普通的流浪汉,因为一组抓拍得生动的照片,在网上掀起滔天巨浪。一个由网友恶搞、追捧同时也带有一些同情的犀利哥活跃于舆论中心,人们都关注这个在网络上迅速蹿红的乞丐。此外,北京奥运会的吉祥物、网络小胖、千手观音、芙蓉等网络图片恶搞,都属于恶搞过度之作,手段较为低劣,文化含量偏低。这种以娱乐和反传统为特征的PS行为反映出网民的游戏心理,利用图像构建虚拟的娱乐环境,但也反映出了网民图像素养的缺乏和审美品位的缺失。
        第四,网络图片传播中的视觉暴力现象日益增多。在视觉传播过程中,媒介在使用视觉元素的时候常常会使用一个视觉冲击力Visual Impact)的概念。恐怖吓人的,让人们感到威胁的照片都具有生理意义上的视觉冲击力,但它冲击的不是人的理智,而是产生一种本能的、原始的冲动。对于大众来说,这种生理反应是普遍的,是理智而无法完全控制的。人类的这种认知特点,被一些一味追求注意力的媒体利用,形成这样一个循环:恐怖图像容易激起注意力——生产者制作恐怖图像——吸引更多的注意力——继续生产更多恐怖图像。观者的恐怖成了一些人的财富。最终,这种对视觉冲击力的一味强调便演变成一种视觉暴力,这种视觉暴力在平面媒体中屡见不鲜,在网络上更是甚嚣尘上。近年来灾害性事件在全
世界范围发生了多次,2004年的印度洋海啸,2008年的汶川地震,2010年的智利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在这些灾难发生之后,记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拍摄了大量的视频和图片。由于纸媒传播受其版面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大量图片转到网络得以传播,但是这些在网络上的图片很多带有视觉暴力元素。在印度洋海啸发生后一些论坛出现了海啸死难者的图片,有的遇难者被冲到海边的沙滩上,残肢到处都是,鲜血淋淋,惨不忍睹,让人触目惊心。苏珊·桑塔格在《论摄影》一书中指出,一张照片并不仅仅是某一事物与摄影者偶然相遇的结果。拍照本身就是一个事件,一个有着越来越多独断权力的事件——要影响、介入或漠视眼前发生的任何事情。尽管照相机只不过是一个观察站,但摄影行为绝对不仅仅是被动的观察,是一种共谋,摄影者为了获得有意思的影像,哪怕是别人的痛苦或者不幸也在所不惜。拍摄者将这些原本已经惨不忍睹的图片再次放大于网络空间,给受众及当事者带来的都是视觉上的痛苦。在这个视觉主导的时代,为了博得眼球,获得更多的点击率,暴力影像泛滥于网络,这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网络图片传播失范的原因分析
        网络图片传播失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公共性和共享性使得人人都可以上网自由地随意发布图片信息;2.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让图片在网络上更通畅地传播,为不健康图片的传播提供了可能;3.网络管理失位,把关不严;4.网络传播主体复杂,内容庞杂。
        首先,电脑网络通过网络通信协议,允许不同型号、不同操作系统的计算机相互通信,网络空间的开放性能使世界各地的人们在网上互相传递信息,共享所有分散的资源。与网络相连的人们可以分享网络上的所有信息资源。正是由于网络的这种特性,网民可以自由地在网络上获得信息。在陈冠希门事件中,就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使得图片疯传,先是一些人从网站上下载然后再利用网络通信工具私下进行传播。
        其次,计算机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网站为图片的传播提供了平台和极大的便利。如今各大网站都提供了图片传播的渠道,网民可以轻松地将自己的影像发布到网络上。有些网站还支持即拍即传,手机拍摄完后照片就可以发到自己指定的网站空间内。自由的传播带来了图片泛滥和图片质量的问题。网络作为新兴大众媒体,给人们发布信息与言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伴随着这种传播的自由,也出现了泥沙俱下的现象。比如在一些论坛上,网民擅自
发布情图片,有些图片不堪入目。这些图片是不可能在传统的纸媒或者电视媒体上发布的,而利用网络平台,它们有了生存的空间。一些不良网站也利用了这一点为好事网民提供便利,让其任意发布图片吸引眼球,博得广告收益。然而这类行为却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毒害了人们的思想,败坏了社会风气。那些利用暴力或黄图片来提高点击率从而吸引广告的不良网站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再次,相对于传统媒体的管理,网络的管理相对宽松,而且存在较多的漏洞。网络上把关人的缺失,也是图片传播失范的重要原因。自由的网民发布了不良图片信息后,作为网络把关人的管理员或者版主不能及时对图片进行处理,必然导致图片迅速传播从而产生更恶劣的影响。而且有些网站没有编辑负责制,导致不良信息不能得到及时处理。更多的论坛是网民自治,版主本身也是网民,他们没有受过相关纪律的约束,缺乏相关的管理经验。据《摄影师寻求刺激,任站版主被判刑》一文报道,浙江某摄影师李某先后以督察版主的身份对网站进行管理,系网站的直接管理者,其明知他人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仍允许或放任他人在自己管理的网站上发布,情节严重,被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作案工具电脑被没收。这说明在网络管理中依然存在很多漏洞和疏忽,需要网络管理者明确责任,履行职责。
        最后,网络传播主体生态复杂,内容提供者、浏览者和管理者之间关系的不协调或者僵化都会引起网络传播生态危机。由于网络传播中的信息发布者大多处于匿名状态,对于所传播的信息无须承担责任,传统的传播规范、传播公德在网络上难以推行,缺乏保障。网络图片传播主体的道德责任感的缺失必然导致图片传播失范。一些传播者为了吸引网民的注意力,进而吸引广告商的资金投放,想办法提高自己的点击率,有时会忽视自身的社会责任,他们把情、暴力等图片作为具有市场价值的商品,利用庸俗低级的东西迷惑受众。这种只顾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是网络传播主体道德缺失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大大损害了受众的利益,破坏了网络生态。
陈冠希资料        避免网络图片传播失范的对策
        鉴于网络图片传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1.加强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2.加强网络监督和管理,尤其对图片内容的管理,对于恶意传播不良图片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3.设立网络图片分级制,发挥把关人作用;4.提高图片传播者的个人素养以及受众的视觉素养。
        首先,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注意信息安全问题。无数的个案已经表明,个人的信息一旦
放到了网上就会立刻被放大,产生巨大的影响力。门的例子警示我们一定要管理好涉及个人隐私的照片。每一个接触网络、使用网络的公民都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影像信息泄露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其次,网络监管的力度也要加大,不能为图片传播失范提供可乘之机。网民可以自由地在网络上传播信息,作为监管者要及时关注信息和舆情的变化,做出及时准确的反应,并对肆意传播不良图片的行为依法处理。防范网络中出现图片的失范可以事前、事中、事后等手段相结合。事前主要是针对网站,网站应该自觉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同时还要进行自律,不传播不良图片,发现不良图片及时删除。事中是指监管部门要建立举报机制,发动网民,对不良图片信息及时屏蔽。事后是指公安机关及时发现不良信息源,对传播者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