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记忆中你
/语笑嫣然
【花痴是一种病】
一段记忆有三生那么长,到最后要用一碗水去遗忘。
——首先,我要扮演的,是一个花痴的角。因为我最近很沉迷仙剑三。我是指电视剧版的仙剑三。我为了长卿和紫萱的爱情伤心难过神魂颠倒。想着他们的故事,唱着他们的歌。他们的情缘是三世也剪不断的,可是我想我跟你大概连这一世的缘分也没有吧。
第一世,那对亡命鸳鸯在山巅绝壁,跪着乞求苍天,若能给他们一个机会,同意让他们相爱在一起,那么就将天上的云合在一起吧。
云散了。
天意弄人。
我以前也看过一个故事,说一个姑娘,总是自己跟自己打赌。比如,假设下一个路口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男人,那么就代表她等待的爱人还会回来。如果窗台上的蜡烛在十二点之前被风吹灭,那么就代表她的爱情永远不在了。
就好像数花瓣,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很多人都做过那样无聊的事情。
我也是。
谢承欢,我暗恋你,可是我不敢告诉你,于是我变得很无聊,很飘渺,云端地狱两处徘徊,悲悲喜喜,皆因你。
我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繁华但偏僻的小城镇。名字叫做迷途。很美,很梦幻。但你们在地图上是不到这两个字的。
在迷途的人,想出去。向往迷途的人,进不来。
城里有一个传说。
传说,如果你爱的人并不爱你,那么,只要你得到三个爱你的人,得到他们的三颗真心,就能够换取爱神的眷顾,换得你爱的那个人。
传说的确有人成功了。
但是那些成功的人自己从来不承认。一将功成万骨枯。没有谁愿意承认自己的爱情是费心计耍手段得来的。
但无论如何我都要尝试。
所以暂时将你眼睛闭了起来为了我爱的你。
我是一个连花瓣都数过的人,还有什么是不能相信不能操作的,任何一点得到你的机会我都不能放过。为了你,谢承欢。
后来我才知道,有我这样的傻瓜存在,便造就了一种新的商机。因为我不知道我究竟有没有得到别人的真心,或者得到了几颗,所以我需要有人从旁提点和做统计。Susan是城里出了名的灵媒,她的水晶球就是专门为我这种人提供数据的。据说那颗水晶球的进价高达几十万,所以我如果想去Susan答疑解惑,每次的咨询费就是一万元。
我至少得花三个月时间才可以存够这一万元。
其实我跟Susan还算有点交情,我们住在同一个街区,碰面的时候还会打招呼,她是一个年近四十的单身女人,时而穿着很波西米亚,时而又T恤牛仔青春无敌,笑起来脸上还有好看的酒窝。有一次在餐馆她的汉堡不小心掉了,弄脏了我的白皮鞋,我们就这样搭上话,我说我在报纸上看过你,你是著名的灵媒Susan。她笑得有点骄傲,掏出纸巾说快把皮鞋上的番茄酱擦掉吧。我邀请她坐我的对面,还请她喝了一杯店里最顶级的BlueMountain。我问她如果我以后来你能不能打点折扣。她精明地一笑,说你不是想用一杯咖啡就收买我吧,一码归一码,我这人做生意,从来不讨价还价,而且——她盯着我,就好像能看穿我体内蠢蠢欲动的怀春情绪,说,花一点钱算什么,如果换来你一辈子的幸福,你说,值不值。
我觉得值。
所以我去银行ATM提款了。我想知道身边有没有人暗恋我诸如此类,看我是不是已经侥幸地集齐了三颗真心。
那天是六月初七。黄历上说诸事不宜。
大凶。
我用牛皮纸把那一叠厚厚的人民币包起来,像小时候包书皮一样小心仔细。离开银行。突然从背后跑过来一个人,狠狠地撞了我一下,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两手已经空了。我顿时觉得脚底有一股寒气直冲脑门,嘶声喊,抢劫啊——
熙来攘往人声鼎沸。
没有谁搭理我。我根本无暇看清楚那个抢钱的人的模样,他就已经消失在马路对面了。我傻站在红绿灯底下。有生之年的第一笔巨额存款,没了。很想哭。想有一场大雨淋下来,一辆车撞过来。但是都没有。眼泪也流不出。即便在我看到你和别的女孩拍拖亲热,我也没有这样难受过。原来这世间最大的伤痛不是失恋,是丢钱。
有人在背后拍我的肩膀。当时我想我的一万块都无踪无影了,谁就算再来拍我的肩膀,把我给拍死了,我也拿不出一毛钱去孝敬他了。
我便反手一挥,骂,你拍个毛啊。
拳头打到了对方的下巴。
后来那句你拍个毛啊就成了我的经典名言。蓝格说我没想到平时斯斯文文的沈老师也会讲粗口。而且拳头还挺带劲。我被他笑得脸红。他就拿一副慈祥温和的表情看我。他的名字挺青春的,可是他已经活了三十四年了。比我大一轮。还离了婚。独自带着九岁大的儿子。我平时都靠开补习班赚钱,教英文,蓝格的儿子Jacky是我的学生之一。所以他总是叫我沈老师。我们并不是太熟,不过那一拳倒真是将彼此的关系打近了好几分。
蓝格很同情我的遭遇。但是我没有告诉他钱的用途。冷静下来我觉得我始终有点自作孽,如果我不贪图那个劳什子的传说,那笔钱就会一直安然地在银行吃利息。没过几天蓝格主动来我,还给了我两千块,说是提前把儿子的学费缴了。其实我觉得受人同情是一件蛮丢脸的事情,但是,我在蓝格的眼睛里看到了某种特殊的物质,我想到了你。
想到了我的三颗真心。
我说我还不至于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蓝格,你对我这么好,我就请你吃顿饭吧。蓝格笑了笑,点了头。他笑起来的样子使他显得更年轻。
【请容许我的情不自禁】
跟蓝格约定的时间在周六。他和他的红甲壳虫泊在楼下。临出门的时候我接到阿信的电话,说他升职了,邀请了一帮朋友在酒吧庆祝,要我也加入。我探出头看了看倚在汽车旁边的蓝格,告诉阿信,我有事情不能来了。
阿信是我的大学同学。你当然知道。我们都是同系同班的。毕业后我不堪束缚要自立门户,而你们各自进了不同的公司,都是大企业,做得风生水起。我以前还帮阿信送过情书给你妹妹,不过那次阿信没有成功,憔悴了好久,我便借机约你,希望你在妹妹面前替痴情的阿信美言几句,你哈哈大笑说你妹妹已经有男朋友了,阿信再好,她也是不会接受的。
我知道糗大了。因为当初是我再三怂恿阿信去追你妹妹的,可是我们却连敌情都没有摸清楚,我主动请罪,说阿信你要喝多少,我陪你喝。阿信愣了半天,说,算了,至少我知道了她拒绝我的原因,不是因为我不好,而是我迟了。
对。我鼓励他。我们家阿信玉树临风温柔多情,是这地球上难得的优秀生物,不愁讨不了老婆。阿信嗔我,再好也没有你们家谢承欢好。我说对啊对啊。愉快的大学生活留下了太多回忆,想起来就会笑。阿信的电话已经挂断好久了,我咚咚咚跑下楼,看见蓝格的笑脸,才不得不承认,回忆就是再也回不去的记忆。
晚餐吃得很愉快。蓝格侃侃而谈,用他三十四岁的阅历和二十四岁的活力,我们一点也不觉
得远。蓝格是画家。有自己的画廊。出过画集。还给时尚杂志画插画。也有城里慕名而来的有钱人,特地请他按照自己的意愿画上几幅。
艺术家?
我盯着蓝格嘿嘿地笑。
蓝格问怎么了。我说艺术家通常都有些古怪。他问那你觉得我古怪吗。我说我觉得你像精明的商人不像艺术家。他说我本来就是卖画的啊。可是说完这句话他竟然凑过来在我的额头上吻了一下,说,但我也有艺术家的陋习,请容忍我的情不自禁。
我脸红了。
也许是蓝格的眼神太柔软,太真诚,带着一点怯场的慌乱,尴尬,也有冀待,一切都刚刚好,我没有生气,看着他,笑了笑。说再见。
我想,我是不是至少得到一颗真心了。可惜我的第二个一万块尚在储备当中,不能去Susan答疑。只是有天我在路口碰见Susan,她夸我气不错,似是有好事近,我笑得花枝招展,就好像我真的快要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你还好吗?
我每次想念你,都会去看你的博客。前一阵你好像喜欢上了你的女同事,你们还一起去看爱
情电影。可是今天你写女同事跟公司的一位小领导拍拖了,字里行间我看出你的失望失落。我发了几条笑话短信到你的手机。古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博美人一笑,今有我沈云妆短信送笑话只为让你感受用心之良苦。过了半小时你给我回电话。
我们聊了八十九分钟零七秒。
你细数和她之间的点滴,她说的某句话,某个眼神,某些时刻的娇羞,你都记得一清二楚。你并不知道我在电话的另一端是如何心痛,却还强颜欢笑,做你温柔的聆听者。我只是你的旧同学甲。最多有过跟你单独吃饭逛街泡网吧的经历,在足球场上为你呐喊过,给你递过毛巾和矿泉水,帮你借书还书抄笔记,或者在你旷课而老师点名的时候冒充你,却反倒让自己的操行被扣分,等等等等,这些事情太微小了,不足够展示我的痴狂,也无法使你感受到我垂涎你的磁场。
最后,你说谢谢你。
我问你发完牢骚心情好点了吗?你说是的,谢谢你。还是谢谢你。没有别的措辞。很生疏很客套。这不是我想要的。
【风再大也不能把我吹来你的天堂】
那天,在电话里,Jacky说他任性惹蓝格生气了,希望我可以出面调停。他说他们正在华锦商场一楼大厅的咖啡室。
我没有多想,去了。
去了才知道是陷阱。根本没有蓝格的踪影。只有Jacky,和他的几个大大小小的朋友。他们很大声地指责我,说我不知廉耻抢人家的老公。商场的顾客纷纷向我投来质疑或者鄙弃的目光。我不知道蓝格都和Jacky说了什么,以至于他如此激动,我只觉得自己丢脸丢到家了,委屈得几乎要哭起来。可是我陷在一小孩子的包围中,不能哭,只怕哭了就更像一个小丑。他们围着我。Jacky笑嘻嘻地凑过来,用一种胜利的姿态炫耀说,沈老师,你最多只能做我的老师,我妈妈迟早是要回来的,爸爸没有告诉你吗,他们并没有签字离婚,只是暂时分居,我总会有办法使他们复合的。
是的,蓝格没有告诉我。
他说的是离婚。斩钉截铁的离婚。
我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小孩子们都散了,我还站在那里。——如果蓝格对我说谎,那么,他的心怎么能够是真心?
我想我失败了。
我依然离你很遥远。你是天上的太阳星星和月亮,我只是滚滚红尘的一粒沙,风再大,也不能把我吹来你的天堂。
但我没有想到你当时恰好出现了。你也在华锦商场。并且巨细无疑地看见刚才的一幕。我很慌,不知道如何向你解释,怕此地无银,怕越描越黑。于是只好强笑,假做轻描淡写,说,他们误会我了。眼泪就不争气地落下来。
都是为你。
谢承欢,我为了你受这样大的委屈,我到底是很卑鄙,很愚蠢,还是很执著,很勇敢?
我在你的眼睛里看到同情,无奈,那些成分让我觉得难受。你说,喝杯咖啡,坐坐吧。我同意了。也许每一个暗恋过的人都会懂,无论心情如何,时机怎样,只要心上的那个人,一句话,简单的邀约,都会是宝,我没有拒绝的勇气。
你很体谅地选择了另外一间咖啡室。
离开华锦商场我的神经才稍稍松弛下来。你决口不提刚才发生的事,反而和我回忆起两年前的大学时光。
那些美好得轻轻一碰就要碎的日子。
几度令我眼眶潮湿。
我舍不得。舍不得时光匆忙。也舍不得和你告别。巴士载着我们各自朝相反的方向行使。回头已不见你匆匆的背影。
你到底是如何看我的?我好想知道。
阿信说不如就留个悬念让你去猜,那样或许我可以更具有神秘感。他也不知道我在传说上投资一事,我不敢告诉他。
不敢告诉任何人。
第二天,蓝格来向我道歉。带了一束鲜艳的红玫瑰。他说我告诉Jacky我喜欢你,却没想到他做出那么偏激的举动。他也说我骗了你,是因为在乎你,我骗你不代表我的感情也是虚假的。字字诚恳。我的眼睛被那束鲜艳的红刺痛了。
我惭愧。内疚。一直。其实我对蓝格亦是欺骗,更虚伪更卑劣,我有何资格责怪他。我将那束玫瑰扔在了地上。
转身将房门紧闭。
你不要再来我了。我大声地说。蓝格孜孜不倦地拍着门,喊我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直到喊得我满脸是泪,那声音渐渐地小了,没了,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来。后来Jacky也不再来我
的补习班上课,学生说他自称到一个更好的补习老师,我没有失望,反倒是暗暗地松了一口气,我想愧疚也是会随着时间而被冲淡的吧。
我再也不去那条街。不敢经过蓝格的画室。
【原来爱情可以跟谎言共存】
可我终于还是不死心。
有你在,你就是我的大魔咒,困扰了我,束缚了我,我走不出来,便就被你占据我的理性和羞耻。我重新存够了一万元。
Susan坐在正对大门口的位置。盘腿坐着。有点像童话故事里的巫婆。高架和展台上都摆满了稀奇古怪的玩意。最抢眼的还是那颗水晶球。浑圆,硕大,泛着月亮一般的银光。我说我想看看自己得到了几颗真心,够不够换取爱人的眷顾。
水晶球开始转动。
Susan笑得很妩媚。她说你不要着急,先坐下来,喝一口茶吧。我坐了。可是坐着也不安。眼睛盯着水晶球,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
结果——
出乎我的意料。我得到的真心,有两颗。
水晶球的左半球,显示出一束鲜艳却有点凌乱的红玫瑰。Susan说这个送你红玫瑰的人,就是将他的真心交付给了你。我想起蓝格。原来他真的没有骗我,他说谎并不代表他的感情也是虚假。原来爱情可以跟谎言共存。我得到了我想要的。
可是,想象中的喜悦并没有到来。
我走神了。Susan问,还要继续看吗?我点头。水晶球的右半球,显示的是一把老式的挂锁。我想不起来我几时有过这样的东西,后来回家翻箱倒柜地,始终也没有到它。这颗真心,究竟是来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