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天禧集资案判决书
一、案件背景
孙天禧集资案是指孙天禧在2007年至2016年期间,以“投资股票可获得高额回报”等为名,通过方式,诱骗大量投资人投资,并非法占有数亿元人民币的财物。该案于2018年4月27日在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
二、案件过程
1. 起诉
2017年7月18日,湖南省公安厅依法对孙天禧等38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同年9月5日,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孙天禧等3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 一审判决
2018年4月27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天禧等38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
孙天禧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缓刑,并处罚金。
3. 上诉
2018年5月11日,孙天禧等9名被告人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7月3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其中,孙天禧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的判决得到维持。其他8名被告人的量刑结果也未发生改变。
三、案件裁决
1. 涉案金额
据公开报道,孙天禧集资案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
2. 判决结果
一审:孙天禧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缓刑,并处罚金。
二审:孙天禧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的判决得到维持。其他8名被告人的量刑结果也未发生改变。
3. 案件意义
该案是中国近年来查办的一起重大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对于打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此外,该案也提醒公众警惕高息理财等活动,增强风险意识。
四、案件启示
1. 行为的危害性
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也会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公众应当提高风险意识,远离活动。
2. 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
政府应当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加强对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同时,也
天安社四哥被判几年需要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3. 投资需谨慎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时需谨慎选择投资对象,并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同时,在进行高风险投资时应当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