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3.11.05
∙【字 号】津价费[2003]529号
∙【施行日期】2003.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津蓟高速公路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津价费[2003]529号)
为更好的发挥津蓟高速公路作用,促进我市北部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行驶津蓟高速公路的车辆实行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50元。
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70元。
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吨)货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120元。
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10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及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145元。
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175元。
二、上述优惠收费标准自2003年11月7日起实行,暂定为两年。
附件:津蓟高速公路优惠区间通行费收费标准
高速什么时候开始收费 天津市物价局
二00三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津蓟高速公路优惠区间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车型
┌─────┬─────┬─────┬──────┬──────┬──────┬─────┐
├─────┼─────┼─────┼──────┼──────┼──────┼─────┤
│ 35 │ 30 │ 20 │ 10 │ 5 │宝坻北收费站│ │
├─────┼─────┼─────┼──────┼──────┼──────┼─────┤
│ 30 │ 25 │ 15 │ 10 │宝坻南收费站│ │ │
├─────┼─────┼─────┼──────┼──────┼──────┼─────┤
│ 25 │ 15 │ 5│宝坻温泉城收│ │ │ │
│ │ │ │ 费站 │ │ │ │
├─────┼─────┼─────┼──────┼──────┼──────┼─────┤
│ 15 │ 10 │九园收费站│ │ │ │ │
├─────┼─────┼─────┼──────┼──────┼──────┼─────┤
│ 5│北辰收费站│ │ │ │ │ │
├─────┼─────┼─────┼──────┼──────┼──────┼─────┤
│天津收费站│ │ │ │ │ │ │
└─────┴─────┴─────┴──────┴──────┴──────┴─────┘
二车型
┌─────┬─────┬─────┬──────┬──────┬──────┬─────┐
│ 70 │ 60 │ 45 │ 35 │ 30 │ 25 │蓟州收费站│
├─────┼─────┼─────┼──────┼──────┼──────┼─────┤
│ 45 │ 40 │ 25 │ 15 │ 10 │宝坻北收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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