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作家刘辽逸后人为其遗著稿费对簿公堂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贞法庭受理了原告张杰(男,60岁,美国国籍)、张达同(男,28岁,美国国籍)诉被告刘克阳(女,退休教师)继承纠纷一案,要求对著名译作家刘辽逸遗产中著作权中财产部分进行分割并对部分稿酬行使合法继承权。 刘辽逸系人民文学出版社离休干部,我国著名译作家,1915年出生,2001年5月病逝,曾翻译《战争与和平》、《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等世界名著。原告张杰系刘辽逸的女婿,张同达系刘辽逸的外孙。刘辽逸共有4个女儿,大女儿刘海燕(张杰之妻,张同达之母)与其妻汪蓉分别于2002年4月和 2004年9月病逝。刘辽逸病逝后未留遗嘱,其遗著继续出版的稿费由其女儿,即被告刘克阳到人民文学出版社代领。2001年至2005年,刘克阳共领取稿酬32.48万余元,但未按法定继承份额分给原告。 原告认为,刘辽逸与其妻、大女儿分别病逝后,遗作中财产权部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割,原告张杰和张达同应分得被告代领的稿酬中的8.12万余元,故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自己应得的稿费。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刘璇王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