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                                
现在出入深圳最新规定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m2/处)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规定
配置级别
备注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居住地区
居住区
居住小区
教育设施
1
寄宿制高中
36
3600039600
5760063000
用地面积为3235m2/座,建筑面积为2022 m2/座。
寄宿制高中宜设36班、48班或60班,每班50座。
寄宿制高中应设置400m标准环形跑道(含不小于100m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应设46个篮球场、35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2个网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300400 m2器械场地。
48
4800052800
7680084000
60
6000066000
96000100000
2
普通高中
18
76509450
1620018900
用地面积为1821 m2/座,建筑面积为~10.5 m2/座。
普通高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
在人口不足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有一定的间隔。运动场地应设200400m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m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应设23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150200 m2器械场地。
24
1020012600
2160025200
30
1280015800
2700031500
36
1530018900
3240037800
3
初中
18
72008550
1350016200
<3
建筑面积89.5 m2/座,占地面积1518 m2/座。
初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
初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在人口不足3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
24
960011400
1800021600
34
30
1200014300
2250027000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