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及违章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花园装修施工管理,保证花园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为业主(住户)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现针对进入花园进行装修施工的工程队和施工人员特作如下管理及违章处罚规定:
1、 进入花园内施工的工程队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未办理手续擅自进场施工者,除责令其补办手续外,并处以1000元的。
2、 施工人员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进出花园及入场施工,如发现未佩带者每次20元,发现未办理出入证私自进场施工者,每人每次100元。
3、 施工人员不准在花园和楼道内喧哗、乱窜,违者每次50元。
4、 施工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并没收施工工具及进行处罚。原则上夜间不允许有留守人员,若确属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审批登记,凡未经登记而私自在花园内留宿过夜者,除清除出场外,每人每次100元。
5、 拆除结构墙、用电锯、电钻等高噪音作业,必须在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早上9:00-11:00,14:30-17:30)之间进行,违反者每次150元,屡次违反者将处予重罚直至责令停止施工。
6、 装修垃圾随时用袋装好,并于星期一到星期五下午15:30-17:30之间运走,不得堆放在通道及其它公共场地,违者除责令纠正外,每次200元。
7、 未经管理处特批,不得改动任何公用设备、设施,如发生违章损坏等现象,除责令其整改和按价赔偿外,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300-3000元的。
8、 施工现场不得有吸烟、用油炉或其它存在火灾隐患现象,违者每人每次50元。
9、 施工中严格遵守花园用电、用水规定,如有违反者,除责令纠正及赔偿外,每项200-300元。
10、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及进行施工,违者按《消防管理规定》处理。现在出入深圳最新规定
11、施工完后一个礼拜内要报告管理处,由管理处、业主(用户)和装修施工队三方进行验收,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2、验收后要向管理处交回“进场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许可证100元,丢失出入证每证30元。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执行。
深圳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丰湖花园物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