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和殴打他人案(义公(城)行罚决字[2021]1285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义公(城)行罚决字[2021]1285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1.11.1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于正被打事件余大和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32:09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10日,违法行为人余大和在义乌市稠城街道某KTV内,因消费问题与被侵害人李某发生争执,后李某为防止余大和报警,上前争夺其手机,余大和见状用拳头殴打李某头部两拳,造成李某头部受伤。余大和当场被我局工作人员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余大和行政拘留六日并处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义乌分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义乌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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