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奇案思考之三:法官的伪面,“拍案而起”的执行官!
长沙奇案思考之三:法官的伪面,拍案而起的执行官!
 
                第一部:拍案而起的决绝之士!
 
2010114日,著名大报《南方周末》刊登一篇文章《被维稳的法院裁决顶牛法官揭执行内幕》,以报告文学的笔法,描写了司法界一位正义人士,面对政府官员的腐败和强横,像闻一多一样拍案而起,进行抵制,他就是湖南省慈顺县法院执行法官卓书。因为当今司法界包公太少,卓书的名字因此而被中国人记忆,百度为他设立了专有词条[1]
《南方周末》那文篇章的序言,做这样的简单的事实概括和人物形像概括:
 
长沙市莲花区政府的一名负责官员,以维稳的名义卖掉了一家公司土地。后又打出维稳旗号,成功抗拒了法院对该土地的强制执行。
    但执行法官卓书并不服气:难道不讲法律、不追查下去就稳定了?讲法律和追查问题反而就不稳定了?……维护稳定是你政府的事情,但怎么能拿人家的财产来维稳?
    法官们还破天荒地把被维稳的情况写入了法律裁定中,以示抗议。
 
文章具体地介绍关于这位法官的当时所遇到的情况。这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长沙商人许俊伟、张建英了张家界慈顺县人章胜汉446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章胜汉申请追缴其赃款返还给自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但长沙中院一名法官说,案子很烫手,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使得法院寸步难行。章胜汉情急之下向湖南省高院反映,省高院遂于2010年上半年指令慈顺县法院承办此案。慈顺县法院都认为这是个烫手山芋,转来转去,案件交给了既有能力,又很坚持正义的顶牛法官卓书。卓书接到这个案子,自我表白道:
一个法官连基本的原则都不坚持,那还谈得上什么公平公正,还有什么资格判案?
卓书办理这个案件却遇到了极大阻力。文章介绍:卓书为首组成的专案组将重点放在了追查资金的流向上,因为是以土地为载体进行的,到长沙市国土局的调查就必不可少,然而,长沙市国土局却并不配合。卓书态度强硬地调出了所有的原始材料,结果有了惊人的发现:莲花区政府与彭再魁副区长冒用了土地拥有方华城公司的名义,将一块市值亿元的土地转让给了长沙信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长信公司)。而华城公司正是许俊伟、张建英用章胜汉的投资款购并的,他们决定查封这块原本属于华城公司却被政府非法转让给长信公司的土地。
证据表明,20099月,华城公司一块47.545亩、现市值数亿元的土地被国土局悄悄过户给了长信公司。这块土地的转让合同上,出让方 (甲方)是华城公司,受让方(乙方)是长信公司,转让价只有3200万元。然而,合同结尾处,甲方公章处盖的是莲花区政府的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的却是莲花区政府副区长彭再魁。
卓书义正辞严地认为,这是严重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他们当机立断,要立即查封这块土地。但国土局不同意,一个工作人员强硬地说,华城根本就没有土地了,怎么查封?卓书将合同给他看,那人才同意查封。他明明知道有这份合同,却故意装糊涂,可恨。卓书面对记者回忆道。
专案组追查付款情况。结果发现:款并不是长信公司付的,而是长沙佳天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的,金额是6000万元。专案组欲进一步追查,被佳天公司和长信公司拒绝。这6000万元进了长沙市莲花区政府下辖的、属于副区长彭再魁分管的重点工程投资建设办公室。为什么多出了2800万元差价?它是以什么方式进入重点办的?重点办的账上有没有反映出来?它又去向了何方?卓书带着专案组彭再魁了解情况,去了几次彭再魁都不见他们。给彭打电话,彭把他们的电话设置为黑名单。卓书最终在办公室里堵住了他,彭再魁冲专案组人员吼道:华城公司的事,你们最好不要介入。卓书也不示弱,将一摞材料啪地甩在桌上,质问:你凭什么代表人家华城公司出让 土地?
无论对方怎样抗拒,他们还是制作出(2009)慈法顺字第395号《执行裁定书》,土地被查封了。但真的执行下去,卓书还是寸步难行。文章说,莲花区政府后来向湖南省政法委告慈顺法院的状。省政法委要求张家界市政法委书记陈旗组织双方协调,很显然,长沙方面是想走上层路线给我们张家界政法委施压,让我们逼慈顺县法院低头,解除对土地的查封。上述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这哪是一个协调会,分明是一个强迫会。
陈旗当即向湖南省政法委解释:这是省高院交办的一个案子,走的是司法程序,政法委不能
插手干涉办案。但湖南省政法委那名负责人要求张家界政法委监督该案。陈旗说,莲花区政府向上面汇报的时候,打出了维稳的旗帜,省政法委就不得不过问了。
文章具体描写了协调会的情况和卓书在协调会上的英勇表现:
 
这是一次火药味很浓的见面会。长沙方面由莲花区政法委一位刘姓书记和区政府遗留办主任叶春强带队,参加的有法院和长信公司负责人。慈顺县法院首先发难,指责莲花区政府一些官员故意刁难,干预、阻扰司法,并且有参与违法甚至犯罪的嫌疑。会议记录显示,叶春强讲了两个解冻的理由:因为一些历史遗留原因,这块土地涉及的老百姓要上访,恐出现不稳定因素;长信公司属正当交易,是善意取得
卓书在会上当即驳斥:证据显示,所有问题,包括老百姓的上访等,都是你们区政府官员们弄出来的,要说不稳定,首先是你们在制造不稳定因素;其次,你不稳定了,也不能拿人家公司的财产来解决问题呀;第三,你未经授权冒名将人家公司的土地转让给另外一家公司,是非法的,是强盗行为,你 们区政府根本就没有权利来处置华城公司的资产——没有所有权、使用权,也没有处置权。
 
显然,卓书是一位很讲法律,很讲所有权保护的人,他指斥那些冒名将华城公司的土地转让给长信公司的人是非法的,是强盗行为,你们区政府根本就没有权利来处置华城公司的资产——没有所有权、使用权,也没有处置权。
文章继续介绍那次令人愤怒的协调会,继续介绍卓书在那次协调会上对那些以维稳为名,行剥夺他人财产所有权之实的官员们的怒斥:
 
仍然是协调会,地点换到了长沙。长沙方面阵容强大,除了一个莲花区政法委书记外,还有区法制办、区法院、长沙市中院一干人等,彭再魁也露了面。
莲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指责慈顺县法院不该立案,理由是:没有法律规定慈顺县法院可以立案;信天公司取得土地是善意取得。会议记录显示,作为莲花区政府派出的代表,副区长彭再魁没谈法律依据,只谈政治理由:要维护稳定,要安置村民。
卓书当即反驳:难道不讲法律、不追查下去就稳定了?讲法律和追查问题反而就不稳定了?你今天要维稳,把这块地卖了,明天要维稳,是不是可以把华天(湖南著名的五星酒店)也卖了?维护稳定是你政府的事情,但怎么能拿人家的财产来维稳?你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人家的财产,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卓书的指斥再次表现了他严格的法制精神:维护稳定是你政府的事情,但怎么能拿人家的财产来维稳?你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人家的财产,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然而,虽然力拔山兮气盖势,卓书终未能顶得住湖南高院要求解除对那块土地解除查封的压力。在省政法委和省高级法院的一再指令下,院长王章祥命令卓书写解除查封裁定书,卓书当即拒绝。最后的结果是,法官们心有不甘,在这份(2009)慈法执异字第 395-16号《执行裁定书》中出现了这样的罕见内容:本院合议庭审查后认为……解除查封理由不成立。但湖南省高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指令本院解除查封,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解除对本宗土地的查封
自人类社会有法律以来,前所未有,法律文书不是罗列法律理由作为作出决定的根据,而是直接指斥上级法院的蛮横不讲理。
文章最后特别介绍道:
 
这天,被卓书认为是法官生涯中最耻辱的一天:我坚持了近二十年的信条瞬间崩溃,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20101028日,一直没有等来法律正义的受害人、强制执行申请人章胜汉老人,因抑郁、情绪激动脑溢血猝死,终年59岁。
 
法官的正义以非战之罪,天亡我也的仰天长叹为结束,并以申请执行人章胜汉的死亡作慷慨的悲剧性的陪衬!
从这篇文章里我们看到了在现代法制环境里,一位慷慨悲歌的坚守法律底线的勇士。他坚持
维护财产所有权制度,横眉冷对那些擅自将华城公司的土地以政府的名义转让给第三人的政府官员。大家都听说过发生在德国威廉一世和磨坊主之间的一则故事,磨坊主用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一句话挡住了国王的队伍。这则故事表达了私有财产的神圣。南方周末的这篇文章所描写的卓书也有磨坊主一样的捍卫私有财产制度的精神。只不过,他捍卫的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而是为了将财产执行给章胜汉,捍卫华城公司的财产权罢了!
 
第二部:冤狱里的生命谁来珍惜?
 
写到此处,笔者想到了马克思的一句话:事物的本质真实往往与表象真实有很大距离,有时候二者甚至呈完全相反的观感形态。卓书法官虽以正义的面孔出现,虽以捍卫法律的面孔出现,虽以捍卫物的所有权的面孔出现,但他其实是伪的。
让我们稍作追溯,看一下问题的本质。20041016日,许俊伟、张建英与章胜汉签订合作协议,许、张提供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章胜汉提供资金,合作开发属于华城
公司的古汉城项目的土地——目的是通过法律程序,将华城公司的土地过户到章胜汉公司的名下。几经变动,转让土地的范围,办理手续的期限由双方最终达成的2005730日协议确定下来。
双方合作过程中,至20055月中旬,章胜汉把前两批投资款共4000万元打到许、张二人的账上。此间,华城公司被一家公司整体收购,并更名为明程公司。为了保证与章胜汉合作目标的实现,许、张二人不惜对方不合理的溢价,于2005716日以两倍于前次股权转让价格的资金,整体收购了明程公司,从而享有、控制了原华城公司的一切财产权利,包含一切土地权利。
南方周末所说莲花区政府20079月(裁定书说是11月)以原华城公司的名义而签盖政府印章,转让给长信公司的那块47.545亩土地,其实不是华城公司的,而是许、张二人完整购并的明程公司的。华城公司已经消逝,在法律上华城公司唯以明程公司的名义而存在,许、张二人及他们先前开办的公司为明程公司的所有权人。
许、张与章合作的目标本来是华城公司的土地,许、张完整购并了明程公司,扫除了转让土地的一切障碍。为什么后来章胜汉反以合同控告许、张二人呢?
大历史变幻莫测,小人事也诡谲得很。章胜汉已经投资4000万元,但并不能满足购得双方约定的许维恩前夫91亩土地的需要,尚差4552万元。为打掉章胜汉继续投资的顾虑,明程公司和许俊伟与章胜汉于20051216日签订了新的协议,使章的付款和明程公司的交割土地均有保证。
协议签订后,章胜汉不履行那份协议,已付4000万元就要先得4000万元土地,致使2006122日、523日已经入窗办理手续的91亩(分两块,一块23亩,一块68亩)土地的手续没能办理下来。
91亩土地,在整个纠纷过程中被称为华城公司红线外91亩土地。为争取这块土地的征用,华城公司、明程公司耗尽物力财力,费时八年。许、张购并明程公司以后,经努力终于得以落实。古汉城项目位于火车站一带,寸土寸金,各种势力窥伺其间。许、张与章的矛盾间夹于种种势力的觊觎之中,化为鬼道:在91亩土地明明已经进窗办理的情况下,章胜汉控许、张二人没有土地,却冒称有土地,对他实施合同。正是在许、张二人遭受刑事审判期间,公诉人指控许、张无地却冒充有地的时候,200711月(文章说9月)长信公司作用于莲花区副区长彭再魁,攫取了91亩红线外土地中的47.54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