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客房服务员工作行为,提高客房服务质量,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客房服务员。
第三条 客房服务员提成制度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结合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等因素,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第二章 提成计算方法
第四条 客房服务员提成计算分为基本提成和奖励提成两部分。
第五条 基本提成计算:
1. 基本提成以客房服务员每月实际工作时间为基础,按下列公式计算:
基本提成 = (月实际工作时间 × 基本工资)× 基本提成比例
2. 基本提成比例根据客房服务员的工作岗位、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如下:
(1)普通客房服务员:20%;
(2)高级客房服务员:25%;
(3)客房领班:30%。
第六条 奖励提成计算:
1. 奖励提成以客房服务员每月超额完成的工作任务、客户满意度、服务质量等因素为基础,按下列公式计算:
奖励提成 =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金额 × 奖励提成比例)+ (客户满意度得分 × 客户满意度提成比例)+ (服务质量得分 × 服务质量提成比例)
2. 奖励提成比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表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超额完成工作任务金额:按实际完成金额的10%计算;
(2)客户满意度得分:满分100分,根据客户评价得分计算;
(3)服务质量得分:满分100分,根据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计算。
第三章 提成发放
第七条 客房服务员提成每月计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发放。
第八条 客房服务员提成发放方式:
1. 客房服务员提成以现金形式发放;
2. 客房服务员提成也可选择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四章 提成调整
第九条 客房服务员提成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1. 客房服务员工作表现:根据客房服务员的工作表现,公司有权对提成比例进行调整;
2. 客房服务员技能提升:客房服务员通过培训提升技能,公司有权提高其提成比例;
3. 客房服务员岗位变动:客房服务员岗位变动,提成比例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补充。
第六章 客房服务员绩效评估标准
第十三条 客房服务员绩效评估标准如下:
一、工作态度
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于承担责任;
3. 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工作效率
1.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 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
三、服务质量
1. 熟练掌握客房服务流程;
2. 保持客房整洁、卫生;
3. 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四、客户满意度
1. 耐心倾听客户需求,及时解决问题;
2. 积极与客户沟通,提高客户满意度;
3. 收集客户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其他
1.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2.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3. 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七章 客房服务员奖励与惩罚
第十四条 客房服务员奖励:
1. 对工作表现优秀、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
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服务质量的员工,给予精神奖励;
3. 对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五条 客房服务员惩罚:
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雇等处分;
2. 对服务质量低下、客户投诉严重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
3. 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共同推进客房服务员提成制度的实施。
第十八条 公司应加强对客房服务员提成制度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