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宾馆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一)、保安权限
1. 对治安、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保安部经理,但无拘留、关押、没收财产及的权力。
2. 发生在酒店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 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3.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酒店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酒店服务区域内的人 员、车辆。
4. 出入酒店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验证、验物,但无人身检查权。
5. 酒店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6. 值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
7. 对客人、酒店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协助客人、各部门及时整改。
8. 对非法携带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保安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10. 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11. 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保安部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二)、保安八不准
1. 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
2. 不准故意刁难他人、辱骂他人,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 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5. 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6. 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
7. 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三)、酒店员工的治安管理制度
1. 酒店员工均需自觉地服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实施地各项治安消防管理;均应严格遵守“员工守则”,接受保安人员的劝阻和指正。
2. 员工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上班时携带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工作区域,否则安保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3. 员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的车棚和场地停放,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安部有权扣留和处罚。
4. 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接待来访亲友的场所,不得作为休息场所。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照价补配;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
5. 员工在店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给所在部门的领导,不得隐匿和不报。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应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交大堂经理处理。
6. 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责任迅即向保安部报告,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宾馆服务员管理制度7. 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事件时,应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除急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8. 发生火情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安部领导的指挥调遣;就近员工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四)、保安部保密制度:
1. 各级保安员有强烈的`保密意识,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三不: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
2. 保安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保管酒店部门的收发文件。公文起草和传递由专门人员负责,主管签名核实后,其他保安员不得多问;
3. 当值领班负责起草各部门员工违例的检控报告,警卫主管负责治安事件,核准后,记录存档;综控主管负责消防事件,核准后,记录存档;
4. 保安部的内务情况,各级保安员不得传播,不得造谣生事,影响保安员之间的团结;
5. 各级保安员工作上下分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私自处理;
6. 保安员在当值中应执行“先执行,后上诉”的原则,若确有上诉的必要,不得越级,严格按上诉程序上诉,不得对无关人员散播上诉内容;
7. 执行特别任务时(如押款,查赌和“VIP”接待),不得泄漏任务内容,不得通讯报告;
8. 对在职员工的私人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借人隐私进行中伤、攻击及一切有害员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9. 不得泄漏机密(如经营策略、监控录象等)。违反保密制度之任何一条者按规定给予处分;事件严重(部门、酒店声誉严重受到不良影响等)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如对酒店造成损失的、触犯法律的人员将直接移交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事件的性质作出相应的赔偿。
(五)、送货人员管理制度:
1. 外来供应商向酒店提供货物时,必须从东门岗进入;
2. 提供货物的人,必须到东门岗处保安员登记并交10元押金同时换发临时送货证,送货人在送货结束后用临时送货证明换回10元押金;
3. 送货人员须在规定的通道内行走,并佩带临时送货证,以便随时接受保安员检查;
4. 保安员执行任务时以保安部制定的“外来送货人员管理规定”为准,如发现送货人员有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作出通知整改至驱逐处罚。
(六)、客房巡逻管理制度:
1. 客房内24小时保安徒步巡逻;
2. 每楼层设签到簿,供巡逻保安签到,并记录巡逻时间;
3. 在巡逻过程中与楼层服务员配合,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类事件(如推销、兜售商品、闲杂人员、精神不正常人员等);
4. 检查各楼层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配电房、风机房、布草房等,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以备查。
5. 巡逻保安员使用对讲机时,需配戴耳塞机,以免惊扰住客。
(七)、酒店物品进出物品检查制度:
1. 根据我酒店物品携出的批准权限和管理状况,保安部结合本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酒店物品携出的管理办法,以保证酒店物品的安全。
2. 属酒店的物品,员工需借出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店外的一律须以人事部的“员工出入物品检查规则”为准,带出物品人员需出示有本部经理签字的出门条,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
3. 外单位、酒店客人需携酒店物品出店时,必须填写公物携出单,然后由许可部门负责人和原物品管理部
门负责人签字后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店。
4. 公物携出单必须填写清楚,携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必须与实际相符;否则虽然已经签字,保安部仍不予以放行。
5. 属于外单位所有的物品进入酒店后,须由接待部门经理填签公物携出单,再经部门负责人批签后,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出店。
6. 归还物品时应填写公物归还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八)、受理投诉制度
保安部接待投诉:记录---开单---转达有关部门---解决---反馈---记录
记录:接到客户投诉必须认真记录投诉内容;
开单:根据投诉内容开单确定时间安排解决;
转达:根据有关投诉派发相关部门解决;
反馈:当相关部门解决后,向上级领导汇报落实情况;
记录:对部门解决反馈后的事项,值班员记录在册存档;
回访:保安部针对部分处理事项进行上访或电话回访;
具体操作规范
1. 接到投诉,除了简单事宜,可当场签复解决的以外,都应填写记录单,记录单应记明:投诉人姓名、联系方法、投诉内容,并作为第一受理人签字。
2. 如在巡逻过程中接到投诉,应记录在巡逻簿中,回到值班处再填写记录单。同时答复投诉人:“我一定将您的投诉负责转告有关部门,并尽快给您答复”。切忌,不要轻易向投诉人作许诺,避免被动局面无法收场。
3. 绝不允许保安部任何人对客人说,‘对不起,这事不是我管的,请去XX部门’。必须按上两条内容操作。
4. 接投诉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将记录送到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接手处理。
5. 如果投诉人再来询问,可回答:“我已在某时将您的投诉报告给有关部门,并且我还会关心此事,请您放心”。同时应向送交部门催问处理情况,直至有了最后结果。
(七)、餐厅治安管理制度:
1. 餐厅在正常营业期间的安全管理由各餐厅经理负责;
2. 各餐厅迎宾员和服务员要维持好用餐秩序,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亲友熟人优先安排座位;
3. 餐厅客满时,应请客人在餐厅外面排队候位,不能让客人进入餐厅自行位;
4. 对正在用餐的客人,迎宾员和服务员要照看好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及时提醒客人保管好,防止他人顺手牵羊偷走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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