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防治——欧洲共识指南
摘要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DS)是早产儿常见呼吸系统疾病之一,2006年欧洲围产医学协会组织多名有经验的新生儿科和产科医生,首次发表了欧洲RDS管理指南,以后每隔3年更新1次,对优化早产儿RDS的管理有重要意义。本指南对截止到2022年底发表的文献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后,对先前发表的5版指南进行了更新。
一、简介
随着早产儿存活率的持续提高,胎龄22~23周的早产儿也可能成功救治并出院回家。当前,为生存能力较低的早产儿提供初始生命支持的趋势增加,一些国家救治早产儿的胎龄低至22周。需要注意,指南中给出的推荐意见仅基于现有研究的证据,基本来自于不需复苏的早产儿。因此,本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DS)防治指南主要适用于胎龄>24周早产儿的RDS管理。2014—2016年欧洲的数据显示,约50%胎龄22+0~32+6周的早产儿接受了肺表面活性物质(PS)。因此,PS给药和机械通气(MV)仍很重要。
RDS由肺发育不成熟和PS缺乏引起,患儿出生后不久即出现呼吸功能不
全。由于根据早产儿呼吸做功和吸氧状况可早期经验性使用PS避免RDS 加重,因此,现在较少强调RDS的影像学诊断和分级,也不必基于血气分析进行定义。现代RDS管理的目标是在最少并发症(如气漏和支气管肺发育不良)的基础上,最大
限度地提高生存率。许多防治RDS的策略及早期呼吸支持策略已在临床试验中验证,并在最新的系统综述中总结,这些都为指南制定提供了基础。本版指南是严格审查截至2022年底的最新证据后对既往版本的更新,采用GRADE系统体现每项推荐意见的证据支持力度,依次分为高、中、低、极低等级质量,分别以A、B、C、D表示,并依此给出推荐使用强度建议,强推荐为1、弱推荐为2。
二、产前管理
lisa多高1.妊娠<28~30周、早产高风险的孕妇均应转诊到具有RDS诊治经验的围产中心(B1)。
2.单胎妊娠伴妊娠中期宫颈短或既往有早产病史的孕妇应给予阴道孕酮,以增加分娩时的胎龄,降低围产期死亡率和患病率(A1)。
3.有早产征象的孕妇,应进行宫颈长度测量和准确的生物标志物检测,以避免不必要地使用保胎药和(或)产前激素(B2)。
4.对妊娠34周内有早产高风险的孕妇,应给予单疗程产前激素,理
想情况是至少在分娩前24 h完成(A1)。
5.妊娠<32周再次出现早产征象、且距第1个疗程产前激素超过1~2周,可给孕妇重复1个疗程产前激素(A2)。
6.妊娠<32周紧急分娩的孕妇,应给予硫酸镁(A1)。
7.对有极早产风险的孕妇可短期使用保胎药,以有时间完成1个疗程产前激素和(或)将孕妇转运至围产中心(B1)。
三、产房内稳定
1.如果临床情况允许,延迟脐带结扎至少60 s(A1)。仅当延迟脐带结扎不可行时,考虑对胎龄>28周的早产儿进行脐带挤勒(B2)。
2.应使用T组合复苏器而不是复苏囊和面罩(B1)。
3.有自主呼吸的早产儿应使用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进行稳定(A1)。如果出现呼吸暂停或心动过缓,则开始辅助通气。CPAP起始压力至少为6 cmH2O,吸气峰压为20~25 cmH2O(D2)。
4.应使用空氧混合仪控制复苏用氧。初始吸入氧浓度分数(FiO2):胎龄
<28周早产儿为0.30,胎龄28~31周早产儿为0.21~0.30,胎龄≥32周早产儿为0.21,根据脉搏氧饱和度调整FiO2(B2)。生后5 min内脉搏氧饱和度应达到80%及以上(同时心率应>100次/min)(C2)。
5.经面罩或鼻塞正压通气无效者可进行气管插管(A1)。
6.胎龄<32周早产儿应置于辐射保暖台,使用塑料袋或塑料膜严密包裹,使用的气体需加湿,以减少低体温风险,也应避免体温过高(A1)。
四、PS
1.如果胎龄<30周的早产儿需要气管插管维持稳定,应给予PS(A2)。
2.需要的RDS患儿,应使用动物来源的PS制剂(A1)。
3.对有自主呼吸并接受CPAP的患儿,优先选用微创表面活性物质给药技术(LISA)(A1)。
4.经喉罩给予PS可用于体重>1.0 kg、相对成熟的婴儿(B2)。
5. RDS时,首剂200 mg/kg的猪肺磷脂注射液效果优于100 mg/kg 的猪肺磷脂注射液或100 mg/kg的贝拉康坦(A1)。
6.应在RDS疾病早期尽早使用PS(A1)。推荐方案:CPAP压力≥6 cmH2O、FiO2>0.30的条件下患儿病情仍恶化,或肺部超声提示需要PS,应给予PS(B2)。
7.若存在RDS病情进展的证据,如持续需要高浓度氧并排除了其他问题,可给予第2次PS,少数情况下会给予第3次PS(A1)。
五、稳定后的氧疗
1.接受氧疗的早产儿,目标氧饱和度为90%~94%(B2)。
2.氧饱和度报警值应设置为89%和95%(D2)。
3.应制定早产儿视网膜病的筛查和方案(A1)。
六、无创呼吸支持
1.所有存在RDS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如无需气管插管维持稳定的胎龄<30周早产儿,出生后应立即使用CPAP或同步无创间歇正压通气(NIPPV)(A1)。
2.无创通气联合LISA方法早期性使用PS是RDS患儿的优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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