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公文处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政公文模板,以规范公文的撰写和处理流程。
一、公文类型
1. 命令(令)
2. 决定
3. 公告
4. 通知
5. 通报
6. 请示
7. 报告
8. 请示报告
9. 批复
10. 议案
二、公文格式
1. 2. 发文机关标识:位于标题下方,标明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3.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下方。
4. 签发人:公文签发人姓名,位于发文字号下方。
5. 成文日期:公文成文的具体年、月、日,位于签发人下方,用全称。
6. 主送机关:应当明确、规范,位于成文日期下方。
7. 正文:公文的主体部分,应结构清晰,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8. 附件: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号。
9. 印章:公文正式文本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10. 附注: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文末附注。
三、公文撰写要求
1. 语言规范:使用规范的现代汉语,避免使用生僻字、方言和行话。
2. 内容准确:确保公文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
3. 格式统一: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撰写,确保公文的正式性和规范性。
4. 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公文,应按照保密规定处理。
四、公文处理流程
1. 起草: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起草公文。
2. 审核:公文草稿应送交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
3. 签发:审核无误后,由有权签发人签发。
4. 印发:签发后,由文秘部门负责印刷、盖章、分发。
5. 归档:公文印发后,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五、附则
本模板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发文机关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此处为假设性内容,实际应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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