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鉴于委托人因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天津市车辆上牌手续,现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特此委托如下:
一、委托事项
1. 代为办理天津市车辆上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注册、购置税缴纳、环保标志申领、申领等。天津摇号买车
2. 代为办理车辆保险等相关手续。
3. 代为处理与车辆上牌相关的所有事宜。
二、委托权限
1.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上述委托事项。
2.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注册申请表、购置税申报表、环保标志申领表等。
3. 受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对车辆上牌事宜进行协商、调解和诉讼。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车辆上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委托费用
1. 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合理原因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办理,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五、保密条款
1. 受托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项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解除委托
1. 在委托期限内,如委托人需要解除委托,应提前通知受托人,并书面确认解除委托。
2. 解除委托后,受托人应立即停止办理委托事项,并将已办理的事项及相关资料移交给委托人。
七、争议解决
本委托书签订后,如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