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况 清同治四年(1865年),华商首创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光绪元年(1875年)成立保险招商局。至宣统三年(1911年)止,上海先后有华商保险公司33家,其中在上海创立总公司的有22家,占总数的67%;总公司在香港创立设上海分公司的9家,占27%;总公司在新加坡和小吕宋创办设上海分公司各1家,占6%。按其资本性质全属民营公司,按经营险别分:水火险19家,占57.6%;专营水险3家,占9.1%;专营火险6家,占18.2%;专营人寿保险4家,占12.1%;兼营水火险和人寿险的1家,占3%;其中大都因缺乏专业技术或不善经营,又受外商保险抑制等原因而先后宣告歇业。 上海华资保险公司一览表
2.机构 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 清同治四年(1865年)5月25日创立。设在与怡和洋行有密切关系的华商德盛号内。在《上海新报》刊登开张启事。义和公司保险行是中国第一家民办的保险机构,其创办开始打破外商保险公司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为以后民族保险业的兴起开辟了先河。为维护民族尊严,便利华商投保,即在保险单上采用一面汉字,一面英文,创保险业的先例。从其开业启事看,当时仅承保货物运输险,尚未开办其他各种保险业务。至于义和公司保险行的资本金额、业务活动等情况的资料迄未发现,因而对其创办后的作用和影响,何时停办,均亦无从查考。 保险招商局 光绪元年(1875年)11月4日在《申报》刊登保险招商局告白:“中国于保险一事向未专办。现在轮船招商局之船货均归洋行保险,其获利既速且多。是以公司由唐景星、徐雨之二君总理其事,设立保险招商局,仿照各保险行章程办理,不特商局轮船货物可以酌量保险,即洋商船投局请保者,均可照章承保,以广招徕。……本局今议酌中办法,集股一千五百份每股规银一百两,共成保险本银十五万两。……议自光绪元年十二月初一日起至二年十二月底止,试办一年。每号轮船只保船本一万两,货本三万两为度。如投报(保)之数,逾此定额,余向洋商保险代为转保,庶有划一限制。至各局帐目总归上海保险招商局,周年汇算结总,倘有盈绌,集众公议,照股均派,各无异言。”保险招商局即于光绪元年十二月初一日(1875年12月28日)创立,深受国人和舆论界的赞许,《申报》于同日发表《华人新设保险局》的评论。英国上海领事麦华陀在光绪元年至二年(1875~1876年)商务年度报告中指出,在保险事业有两件大事值得注意,其中之一即一家与中国招商局有关纯属华商的保险公司成立了。由此可见,华人自办的第一家规模较大的船舶保险公司——保险招商局的成立是中外瞩目的一件大事,它是在抵制外商保险公司的垄断中诞生,确系中国民族保险公司的嚆矢。 仁和水险公司 光绪二年(1876年)8月19日成立。系保险招商局在与外商保险斗争中业务得到很好发展,因之萌发再创办一家保险公司。乃于同年7月3日在《申报》刊登公启,定名“仁和水险公司”,招股集资20万两,因投股者踊跃,增加5万两共为25万两。由唐廷枢(景星)任总办,徐润(雨之)任会办。经营水险、船舶险。开办一年利润率高达30%~40%。光绪三年又添招股金25万两,资本总额共计50万两,虽增强了承保和竞争实力,但都不保码头,栈房和堆栈货物的火灾保险,每年仍须向外商保险,利权外溢。因此又发起再创新的保险公司。 济和水火保险公司 光绪四年(1878年)4月17日成立。系保险招商局发起招股20万两。初名济和船栈保险局。总办唐廷枢,会办徐润。专营轮船招商局的码头、仓库和货物的火灾保险业务。旋因轮船招商局聘用华人张慎之为“江孚轮”船主,招致外商嫉妒而拒绝接受货物运输险的溢额分保,为了维护民族尊严,乃采取断然措施,在济和船栈保险局的基础上增资30万两,共为50万两,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改名为济和水火保险公司,并把业务推展到国内各口岸,以及南洋新加坡、小吕宋等海外商埠。光绪十二年2月,与仁和保险公司合并为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 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 光绪十二年(1886年)成立。总公司设上海,资本金100万两,盛宣怀任总办。因徐润投资地产失败,挪用公款事发,宣告破产,光绪十年被清政府革职,唐廷枢于次年夏引咎离开招商局,李鸿章委派盛宣怀主持轮船招商局和保险公司。于光绪十二年2月召开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董事会,协商决定将仁和、济和合并为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实力雄厚,增强了竞争能力。终因名义上虽改为独立企业,实际仍是轮船招商局的附属机构,一切依照旧章办事,即业务由局代办,资金全部存局长期被占用,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缺乏业务主动权和资金运用自主权,随着轮船招商局的衰落,仁济和水火保险公司受到很大影响,几经改革未见成效,遂缩小业务范围,停办火险业务,所以在光绪三十三(1907年)成立华商火险公会时不能参加。民国9年(1920年)经理唐凤墀、陈辉庭,移址福州路1号。民国17年11月21日参加刚由华商水火险公会改组后的上海保险公会。次年5月重行注册,资本总额增为国币120万元,总经理唐应华,代总经理张锦。仍然没有起,迨至民国23年10月2日退出上海保险同业公会,迁移北海宁路56号,停业清理。 福安水火人寿保险公司 光绪二十年(1894年)成立。初名福安保寿公司,资本金规银10万元。总公司设香港。上海分公司在江西路(北京路南、宁波路北)51号B,专营人寿保险业务。后又扩大业务范围,更名为福安水火人寿保险公司,经营水险、火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业务。光绪三十三年参与发起筹组华商火险公会。民国9年起每年营业额为300万元,国内有分公司经理处50余处。民国17年退出保险同业公会,遂行停业。 上海华兴保险公司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成立。由当时上海商会会长曾少卿联合上海著名绅商朱葆三、王一亭、陈辉庭、沈仲礼(敦和)、沈联芳、顾馨一、严筱舫等发起组建,实收资本金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外滩(今中山东一路)7号。朱葆三任总董,后由严筱舫继任,陈辉庭为总理。光绪三十三年参与发起筹组华商火险公会。经营火险、汽车险等业务。在杭州、宁波、南京、镇江、营口、汉口、厦门等地设有代理机构26处。民国22年10月16日始领到实业部正式执照,董事长傅筱庵,总经理厉树雄。抗日战争胜利后,没有列入清理名单,亦未复业。 中国合众水火保险公司 上海分公司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成立。总公司设香港,经营水火险业务。光绪三十三年改称华侨合众水火保险公司,参与发起筹组上海华商火险公会。民国3年退出公会,改组为华侨合资保险公司,重新入会。民国6年9月又改组为中华保险公司。旋于同年12月31日退出华商水火险公会,宣告停业。 上海华通水火保险公司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成立。总公司设上海。在上海、北京等地设分公司。经营水险、火险等业务。光绪三十三年参加华商火险公会为第一批会员。鉴于南洋岛系华人侨居集中地,口岸通商发达,公司董事局于宣统元年特聘怡和洋行保险部买办过福云前往南洋,创建华通水火保险公司新加坡总分公司任经理,统辖马尼拉、菲律宾等各地业务。过福云奔波于南洋各岛屿开拓业务,历时5年,筹设分支和代理机构20余处,是第一家向海外发展业务的华商民营保险公司。民国3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仓促撤出南洋,损失惨重,同年退出同业公会,遂行停业。 华安水火保险公司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3月成立。由朱葆三、沈联芳、徐润、虞洽卿、沈仲礼等发起组建,资本金为规银30万两,总公司设上海黄浦滩(今中山东一路)6号,香港注册。朱葆三任总董,沈仲礼任总理,后由傅其霖为总经理。经营水险、火险、船舶险等业务。光绪三十三年为首发起筹组华商火险公会。民国22年呈准资本变更登记为国币60万元,迁移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29号。在哈尔滨、青岛、营口、天津、汉口、宁波、温州、南京、常州、苏州等30多个城市设立分支代理机构。民国31年参加“十五联分保集团”。民国34年更名华安产物保险公司。1949年上海解放后,经核准复业,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1950年4月因无力缴付营业准备金而申请停业。 华成经保火险公司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12月成立。由曾少卿、朱葆三、沈缦云、李平书、王一亭、顾馨一等发起组建。资本金为规银22万元。总公司设上海。朱葆三任总董,穆抒斋为总理,经理初为黄友林,后为李平书。经营火险业务。次年参与发起筹组华商火险公会。民国25年(1936年)年改组更名为华成保险有限公司,扩大业务范围,经营水险、火险、汽车险、兵盗险、意外险、邮包险、茧钞险等业务。在苏州、杭州、青岛、芜湖、福州、重庆、汉口等地设有代理处。总公司初在南市外马路万聚码头衣字186号,上海分公司在福州路5号楼上。一度停业,民国31年10月1日正式复业暨创立36周年纪念,董事长姚肇第,总经理路式导,经理姚铭如,参加太平分保集团。迁址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39号。抗日战争胜利后,虽没列入清理名单,但未复业。 华安人寿保险公司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7月成立。由朱葆三、沈仲礼等发起组建,由朱葆三任董总,沈仲礼为总司理,总公司设上海黄浦滩(今中山东一路)6号。经营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业务。因经营管理不善,业绩欠佳。于民国元年(1912年)6月1日起停止承保新业务签发新保单,同日起委任华安合保寿股份有限公司为其管理人兼清算人,直至清理结束为止。 二、1912~1937年上海华资保险公司 1.概况 民国元年至26年(1912~1937年),上海共有华资保险公司87家,其中总公司创设在上海的63家,占总数的72.4%;总公司在香港设上海分公司的9家,占10.3%;总公司在广东设上海分公司的4家,占4.6%;总公司在北平、浙江、福建、南京、汉口、重庆、营口等地设上海分公司的共9家,占10.3%;总公司在新加坡设上海分公司的1家及情况不明者1家,占2.3%。按资本性质分:民营公司69家,占79.3%;国营公司4家,占4.6%;民营公司中有官股的2家,占2.3%;华侨资本8家,占9.2%;中外合资4家,占4.6%。按经营险别分:水火险公司49家,占56.3%;人寿险22家,占25.3%;兼营水火险和人寿险的7家,占8%;专营运输险(含水险)3家,占3.5%;专营火险1家、信用保险1家、船舶保险1家、邮包保险2家,再保险1家合计6家,占6.9%。 1912~1937年上海华资保险公司一览表
2.机构 华安合保寿公司 民国元年(1912年)6月1日先行营业,7月1日正式开幕。系吕岳泉征得军政商界要人徐绍桢、王人文、沈敦和(即沈仲礼)等发起筹建纯粹华资的寿险公司。资本总额规银100万两,先收20万两,后改为国币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黄浦滩(今中山东一路)30号,名誉董事黎元洪,总董徐绍桢,聘英人郁赐为总司理,第夫礼斯为总稽核兼秘书长和精算师,吕岳泉初为稽查,继委经理部主任,10年后升任总经理,即策划在静安寺路34号(今南京西路104号)自建“华安大厦”,民国15年6月迁入办公。国内各大城市遍设分公司、经理处90有余,并推展至南洋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棉兰等埠。经营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团体保寿、资富保寿、额定红利资富保寿、婚嫁立业保寿、人身意外保险,在政府筹款赎回胶济铁路运动时,举办赎路储金保寿险,上海发生“五卅”惨案后,举办经济救国保寿等业务。民国元年至30年是华安合保寿公司的鼎盛时期,后因太平洋战争爆发,受战争和时局动荡影响,业务日渐衰落。抗日战争胜利后,业务一度有所恢复发展,却因通货恶性膨胀,长期寿险不受众欢迎,业务陷于停顿状态。解放后,没有申请复业,1954年根据《解放前保险业未清偿的人寿保险契约给付办法》,变卖华安大厦资产办理清偿。而其在印尼的分支公司仍在继续营业,经双方多年洽商,至1961年底始办妥将雅加达分公司和棉兰分公司的一切资产负债全部出售转让给印尼当地人,与中国华安总公司完全割断关系,才了结一切责任,宣告正式结束。 上海康年人寿保险公司 民国元年(1912年)4月25日成立。总公司设上海。额定资本100万两,实收股银10万两。总董郭亮甫,总理严韫玉。经营普通定期和终身寿险业务。国内设有分公司经理处30余处。民国9年4月《上海商业名录》及8月8日《申报》尚有报导,每年营业140万余元。后因经营不善,遂行停业清理。 金星人寿保险公司 民国3年4月2日成立。系内阁总理唐绍仪辞职下野后联合伍廷芳等发起集资100万元创办。总公司设上海,唐绍仪任总董,聘易次乾为总理,开办多种人寿保险。凭藉其政治资本,由农商部饬知全国各省加以保护和推广,在直隶、奉天、吉林、安徽、四川、山东、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等省设立分公司。次年5月又创办金星水火保险公司,开展水火险业务。民国9年两家合并为金星水火人寿保险公司,简称“金星保险公司”。主席唐绍仪,副主席卢信,水火险总理欧阳荣之,沪局总司理欧镜堂,人寿险总董王正廷,总理易次乾。地址在四川路127号。由于各级军警保驾,业务曾经煊赫一时,终因外行,不善经营管理,迨至民国18年8月23日退出上海保险同业公会,遂行停业。民国20年开始清理寿险债务,拖了很长一个时期,影响较坏。 香安保险公司上海代理处 民国3年(1914年)成立。由香港先施百货公司的蔡兴、马祖容和永安百货公司的郭泉等发起组建。总公司设香港。额定资本100万元,一次收足。董事长蔡兴,总司理刘宝。经营火险、水险、按揭、置业等业务。广州设支公司,江门、石岐、澳门设代理处,上海委由先施百货公司代理。 上海联保水火保险公司 上海分公司民国4年1月成立。由李自重、黄茂林、陈任国等发起组建。由广东银行为主投资。总公司设香港并注册。注册资本300万港元,实收143万港元。李自重任董事长兼总司理。上海分公司在江西路353号,司理冯佐芝。民国16年总公司迁上海。李煜堂为总经理。香港、广州、汉口、大连、哈尔滨、仰光等地设分公司,在九江、镇江、杭州、青岛、烟台、威海卫、一面坡、龙口、辽宁、营口、长春、吉林、大黑河、公主岭、郭家店、范家屯、安东、富锦、珠河、黑龙江、海拉尔、满洲里、阿什尔、普兰店、卅里堡、富尔基、金州、泰安镇、三岔河、以及新加坡设有代理处。经营水火险、船壳险、汽车险。业务重点在上海。上海解放时停业。 先施保险置业公司 民国4年7月15日成立。由港沪粤三地先施百货公司各拨款40万港币,共120万元为资本金,总公司设香港并注册,蔡兴任总司理。同时在上海、广州设分局,继而在福州、天津、汉口、梧州、江门,以及新加坡、越南、泰国等设分局,经营水险、火险、置业、按揭等业务。解放后,上海分局继续营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1月,分局部分参与12家民营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建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其总公司仍在香港继续经营至今。 永宁水火保险公司 民国4年8月成立。由中国实业银行拨资创设,官商合办性质。原名为中国实业银行永宁水火保险行,总公司设上海,民国21年6月改组为独立的永宁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100万元,实收50万元,郭信任总经理,天津设分公司,各地委由中国实业银行代理,经营水、火险业务。一度中缀后又复业。民国31年参加“十五联分保集团”。解放后,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联合12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建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 永安水火保险公司 民国5年(1916年)1月成立,由香港永安集团公司及侨商发起,集资150万港元,总公司设香港并注册,郭乐任董事长、林弼南为总司理。即在上海、广州先设分公司,继而在汕头、汉口、天津、石岐、暹罗、雪梨等设分支公司,又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杭州、青岛、澳门等地设代理,经营水火险、兵盗险、汽车险、按揭、货仓、储蓄、信托、汇兑等业务。解放后上海分公司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1月,联合12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建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其总公司仍在香港继续经营至今。 江苏中华商立寿险公司 民国7年11月成立。系宣统元年(1909年)开办的原上海允康人寿保险公司改组创建。总公司设上海。资本金规银100万两。代总董龚应鹏,总理程鸿宾,协理王霓仙,总司理史叶青。经营普通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业务。地址在四川路45~46号。 东方人寿保险公司 民国9年9月成立。原由周自齐等与日本三菱公司、明治保险株式会社岩琦小弥太等洽商合办,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25万元,中日各半。向北洋政府注册,总公司设北平。在上海、天津、大连、汉口、杭州等地设代理处。经营人寿保险、储蓄保险、团体保险等。民国23年6月经股东会决议,改组为纯粹华商公司,实收资本金25万元,呈国民政府实业部换发新照。董事长袁良,总经理袁绍瑜。 中央信托公司保险部 民国10年(1921年)10月成立。系绍兴帮钱庄业人士田祈原、田时霖、宋汉章、王晓籁、斐云卿、李济生、严成德等所发起,资本初定为1200万元,先收1/4,即300万元,总部设上海北京路270号。选举田时霖为董事长,聘严成德为总经理,业务分信托、银行、储蓄、保险四个部。保险部经营水火险。汉口设分公司,其他大中城市设代理处。民国24年官办中央信托局保险部经国民政府核准成立,为避免误会起见,财政部指令其改名,经股东会议议决,改名为“中一信托公司保险部”,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歇业。 先施人寿保险公司 民国11年3月成立,由香港先施百货公司发起,额定资本200万港元,招足697210港元即行开业,总公司设香港并注册,蔡兴任董事长,古卓伦为总司理,民国12年(1923年)8月10在上海设分公司于浙江路403号。在广州、石岐、江门等地设分支公司,代理处遍布全国各大城市,经营终身保寿、普通储蓄保寿、分期还款储蓄保寿、儿女教育年金保寿、儿女婚嫁立业保寿、意外保寿、海陆军人保寿、团体保寿等业务。后因通货恶性膨胀关系,业务一落千丈,公司基本瘫痪。解放后,上海分公司根据《解放前保险业未清偿的人寿保险契约给付办法》清偿后办理结束。其总公司仍在香港继续经营至今。 永安人寿保险公司 民国13年11月21日成立,由香港永安公司、上海永安公司、永安纺织公司、雪梨(今悉尼)永安公司、永安水火保险公司等发起组织,总公司设香港并注册。董事长为郭乐,何纫秋任总司理,资本初为150万港元,后增资为500万港元。次年5月在上海设立分公司于南京路635号。继而在广州、汉口、雪梨设分局,并在南京、北平、重庆、长沙、南昌、青岛、石岐建代理处。经营终身寿险、储蓄保险、特种储蓄保险、儿女婚嫁保险、教育年金保险、三益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保险等业务。由于战争和时局关系,复因通货恶性膨胀,后期业务难以开展,公司基本瘫痪。解放后,上海分公司根据《解放前保险业未清偿的人寿保险契约给付办法》,进行清偿后办理结束。其总公司仍在香港继续经营至今。 宁绍水火保险公司 民国14年(1925年)11月成立。原系宁绍商轮公司保险部,为上海宁绍轮船公司的一个部门,故无独立资本。至民国24年,由方椒伯、乐振葆、袁履登等倡议,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与商轮公司脱离隶属关系而独立,资本总额50万元,实收25万元。总公司设上海江西路59号,独立后迁宁波路86号。宁波、杭州、温州、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九江、汉口、长沙、天津、烟台、青岛、营口、嘉兴、海门等地设代理处。方椒伯任董事长,总经理初为胡詠骐兼任,后为袁履登。经营水险、火险、船壳险、汽车险等业务。民国31年参加华商联合分保集团。抗日战争胜利后,注册登记为宁绍产物保险公司。上海解放后,经核准继续营业,聘吴诗清为总经理,因私设暗帐和放佣情事受过处分,后经查获依然违法经营,1951年1月被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训令“永久停业”。 安平保险公司 民国15年12月11日成立。系刘子山、吴蔚如、赵叔馨、徐新六、钱新之等人发起,由东莱银行为主投资开设,初名安平水火保险公司,资本总额100万元,实收50万元,民国16年3月18日始正式营业,专保水火险业务,董汉槎任总经理,副经理顾中一,总公司设上海天津路85号,后迁北京东路330号。在上海、南京、汉口、天津、青岛、济南、杭州、广州、郑州、哈尔滨、长沙、重庆建立分公司,在北平、南昌设支公司。民国22年东莱银行投资太平保险公司,乃将安平归属太平保险公司领导管理。民国24年因扩充业务范围,增加资本25万元,资本总额为75万元,兼营意外、汽车、船壳、兵匪、邮包、茧钞险等业务。黄奕柱任董事长,周作民兼总经理,遂将原“水火”两字删去,改称“安平保险公司”,代理处遍布全国达224个。解放后,经核准继续营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于1951年11月与其他14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组建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 通易信托公司保险部 民国16年(1927年)1月成立。原系通易信托公司内一个部门,资本金由通易信托公司总资本内划拨30万元,故不另发股票,次年7月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设上海北京路384号。由黄溯初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副经理兼保险部主任邓东明。专营火险业务,在北平、南京、广州、杭州、苏州等地设分公司,在常州、无锡、厦门、烟台、温州、宁波、汉口、蚌埠、长沙、吴兴、海门、金华、嘉兴等地设代理处。民国19年2月加入中国联合保险总经理处,签订联合分保协议,民国22年6月参股组建华商联合保险公司,解决华商保险公司的分保问题。民国25年因通易信托公司倒闭,保险部随之清理结束。 大华保险公司 民国16年3月19日成立。由陈光甫、刘鸿生、潘学安等发起,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为主投资,资本总额12万元,一次收足,民国25年9月增加资本至国币2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在上海银行内。陈光甫任董事长,潘学安为总经理。经营水险火险和意外险,以及信用险、汽车险、兵盗险等业务。在南京、宁波、营口设有代理处,稳健经营。解放后,核准继续营业。1952年1月1日联合其他12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建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1956年并入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总管理处由上海迁北京。停办国内业务,专管海外分支机构。 肇泰保险公司 民国17年3月成立。由李序园、李子初、唐筱泉等发起组建。注册资本国币100万元,实收50万元。李自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总公司初设营口,次年迁上海,地址广东路13号甲,后迁广东路122号。在营口、天津、青岛、龙口、沈阳设分支公司,代理处偏重设于东北一带。经营火险、船壳险、汽车险及意外险等。稳健经营,几经改组。解放后曾恢复营业,终因业务清淡,无意继续,于1950年1月1日申请停业。 太平保险公司 民国18年11月20日创立。次年2月19日正式开业。原由金城银行独资创办,资本总额100万元,实收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在江西路212号金城银行大楼,初名太平水火保险公司,周作民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丁雪农任协理兼上海分公司经理,经营水火保险业务,以“太平保险、保险太平”为宣传口号,以“太极图”为司标。依靠金城银行发展代理业务,锐意开拓自营业务,不几年,太平成为华商保险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公司。因之吸引了交通、大陆、中南、国华和东莱银行的加盟,民国22年增资为500万元,实收300万元,改组为太平保险公司,取消“水火”两字,黄奕住任董事长,周作民为总经理。扩大经营范围,除办理各种财产损失保险外,于民国23年4月20日增设人寿部,特拨100万元为基金,兼营人寿保险业务,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分支公司,并在股东银行各地分支行建有代理处240个。继而在香港、新加坡、印尼、菲律宾、马尼拉、西贡、暹罗等地建立分支机构。不久又兼并安平保险公司,收购丰盛保险公司,民国24年成立“太平、安平、丰盛保险公司总经理处”,次年接盘中国天一保险公司,成为“太平、安平、丰盛、天一保险公司总经理处”,统一管理,各自经营。同年,太平参股重组华商联合保险公司。民国30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保险业与海外的分保关系中断,即行组织“太平分保集团”,协助中小保险公司妥善解决分保出路问题。解放后,经核准继续营业,积极响应人民政府号召,民营保险公司团结起来,集体互助处理分保业务,带头参与组建“民联分保交换处”。旋又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联合其他14家民营保险公司,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注入公股,于1951年11月1日成立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1956年,与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合并,仍称“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总管理处由上海迁北京,停办国内的保险业务,专职管理其海外机构。 中国第一信用保险公司 民国19年(1930年)1月成立。由上海银行庄得之、陈光甫以及金宗城、潘学安等发起,总公司设上海宁波路40号上海银行大楼内,资本金实收国币20万元,董事长庄得之,总经理由大华保险公司总经理潘学安兼任,经营信用保险和火险,既是第一家信用保险公司,亦是唯一专营信用保险的公司。试图以信用保证保险制度,替代当时各企业要求员工必须提供殷实铺保的办法,实践结果并不理想。解放后,鉴于国营企业取消对员工的铺保制度,遂于1950年4月申请停业。 宝丰保险公司 民国20年9月成立,同年11月25日注册。系中英合资性质,由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与英商太古洋行合办,资本实收国币50万元,中方占51%。总公司设上海宁波路40号上海银行大楼内。董事长由夏鹏担任,总经理亦由中方朱如堂兼任,副经理和5名董事都由太古洋行派出,先后由斯密司、罗宾臣、欧伦任外方副经理,中方聘刘聪强为副经理主持工作。经营水火险、汽车险、兵盗险、意外险等业务。在南京、汉口、天津、南昌、青岛、郑州、广州、济南、长沙、重庆、香港等地设立分公司,各大中城市设代理处,并委托上海银行各分支行代办保险。抗日战争后,在重庆设总公司驻渝办事处,管理大后方一批分支机构,联合中国、太平、兴华保险公司成立“四联分保办事处”。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宝丰总公司在上海参加“久联分保集团”。解放后,经核准继续营业,因系中英合资企业,未便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也难参加公私合营,1952年后申请停业。其香港分公司仍由上海银行香港分行与太古集团合资,经改组在当地另行注册为香港宝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至今。 中国保险公司 民国20年11月1日成立。由中国银行创办独家投资,资本总额500万元,实收2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初在仁记路(今滇池路)12号,后迁四川路270号。宋汉章任董事长,过福云为经理。经营各种产物保险和人寿保险业务,外埠不设分公司,全都委托中国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代理,遍布各大城市85处。海外在香港、澳门、新加坡、吉隆坡、槟城、巴达维亚、泗水、马尼拉、曼谷、西贡等设有分支机构。民国22年7月设立人寿部,民国26年4月组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政府军西撤,总公司未随政府内迁,民国30年董事长宋汉章由香港去大后方,在重庆建立中国保险公司总管理处,并在重庆和西安开设分公司。重庆总管理处负责大后方一隅,上海总公司管辖沦陷区一片,名义上一分为二,实际互有通联,凡业务技术都由上海负责处理,凡大政方针全由重庆宋汉章掌握。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孤岛”(租界)全被日军占领,民国31年6月中国保险公司被日本军事管制,始则威逼与日本合资另建“新中国保险公司”,继又饬令向汪伪政府办理登记注册,都被藉口敷衍,保持了白璧无瑕。民国33年12月27日更名为“中国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资本金由最初实收国币250万元,后500万元,民国36年6月增至2亿元,同年10月增资为法币100亿元,1949年3月增资为金圆券1000万元。抗日战争胜利后,宋汉章董事长返沪,重庆总管理处复员上海,重又合二为一。业务一度大有发展,但受时局动荡和通货恶性膨胀影响而勉予维持。上海解放后,中国产物和中国人寿两公司,于5月30日由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经金融处批准中国产物保险公于6月20日首获复业。天津、北京、汉口等分公司亦获准先后复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后,中国保险公司成立新的董事会,龚饮冰任董事长,吴震修为总经理,1951年9月1日总管理处由上海迁北京,成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领导下经营涉外(外币)保险的专业公司,各口岸分公司由人民保险公司代办。60年代后期,停办在国内的业务,取消各地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名义,总管理处专司管理其海外分支机构,目前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伦敦设有分公司,经营当地的保险业务。 宁绍人寿保险公司 民国20年(1931年)11月1日成立。由胡詠骐发起,征得宁绍帮旅沪富商投资组建而成,资金实收25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初在江西路59号,后迁北京路国华银行大楼,初由邵长春后由乐振葆任董事长,胡詠骐为总经理。在广州、北平、汉口、青岛设分公司,九江、重庆、南京、苏州、杭州、烟台、济南、开封、汕头、宁波、长沙、威海卫、厦门、镇江、无锡、南昌、武昌等地设代理处。经营终身寿险、储蓄保险、限期缴费终身保险、薪资储蓄养老金保险、子女教育金保险、子女婚嫁金保险、团体保险、意外保险等业务。民国22年4月起出版《人寿季刊》,系专门研究寿险学理的定期刊物,直至民国30年11月停刊。总经理胡詠骐于民国29年11月逝世,由副总经理陈巳生继任总经理,由于时局动荡和通货恶性膨胀关系,严重影响寿险业,渐趋基本停顿,民国32年起,宁绍人寿保险公司仅是个空牌子。解放后,1954年根据《解放前保险业未清偿的人寿保险契约给付办法》,全面清偿后宣告公司结束。 泰山保险公司 民国21年8月成立。系由美商美亚保险公司主动与浙江兴业银行洽商联合开办,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中孚银行亦有参股,实收资本10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江西中路406号浙兴大楼。浙江兴业银行的徐寄庼、徐新六分别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美亚的C.V.史带任董事,施密斯任监察,并派员担任水火险部和人寿险部经理,掌握实权,通过分保进一步加以控制,实系美亚保险公司利用华商名义作其附属公司,大力发展华商业务。在广州、香港设立分公司,南京、天津、北平、汉口、重庆、郑州、扬州、宁波、厦门、青岛、杭州、无锡、常熟、吴兴等地设代理处。经营水火险、人寿险、汽车险、玻璃险、意外险、邮政险、信用险、航空险、船壳险、爆炸险等业务。民国26年后,根据《保险法》规定精神,宣布分设为泰山产物和泰山人寿两家独立公司,内部实际仍是一家。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租界,美亚保险公司停业,中外分保关系中断,乃参加“久联分保集团”。解放后,经核准恢复产物保险公司,因系中外合资企业未能参加公私合营。其人寿保险公司按照1954年《解放前保险业未清偿的人寿保险契约给付办法》清偿结束后,泰山人寿和泰山产物两公司申请停业。 中国海上意外保险公司 民国21年10月成立。航运界陈幹青等鉴于船舶海事频繁,船员因而丧身,为使船员得有保障,乃于民国21年春发起筹备。得到航运界领袖虞洽卿、袁履登的赞同,又经肇兴轮船公司经理李子初、直东轮船公司总经理盛昆山、华安水火保险公司总经理傅其霖等参与发起组建,遂于是年10月正式成立。总公司设上海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160号。实收资本20万元。常务董事李子初、傅其霖、陈幹青,总经理陈幹青。经营水火险、意外险。抗日战争胜利后,改名为中国海上产物保险公司。上海解放时停业。 四明保险公司 民国22年4月6日成立。由甬商孙衡甫、俞佐庭等人发起,四明银行为主投资,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初在南京路390号,后迁北京路四明银行附楼内。董事长孙衡甫、副董事长俞佐庭、总经理谢瑞森。在南京、汉口、重庆、天津、杭州、宁波、济南建分公司,北平、南昌、九江、长沙、苏州、无锡、镇江、烟台、威海卫、福州、温州、宜昌、芜湖、常德、青岛、西安等20多处设代理处,经营水火险、汽车险、火车险、航空险、邮包险、兵盗险、茧子险等业务。业务一度兴盛,稳健经营。民国36年8月增资为法币1亿元。解放后,因公司有官股,曾由军管会监管,后准其复业,但因业务清淡无意继续经营,于1950年3月申请停业。 华商联合保险公司 民国22年(1933年)6月成立,8月注册。是中国第一家特许经营再保险的专业公司。其前身原为上海联保、肇泰、联泰、羊城等4家保险公司联合组建的“四行联合总经理处”,成立于民国18年12月,由肇泰保险公司总经理徐可升任司理,办理分保业务。次年2月又有华安水火、宁绍商轮公司保险部、通易信托公司保险部等相继加入,更名为“中国联合保险总经理处”,参加的公司签订了联合分保协议,交纳保证金1万元,都可相互接受巨额分保业务,对未参加联合经理处的其他保险公司,也可向其办理分保业务,但要收取分保佣金5%。又在“中国联合保险总经理处”的基础上,演变发展由原9家民营保险公司联合组建“华商联合保险公司”,实际参加公司是上海联保、华兴、肇泰、华安水火、永宁水火、永安水火、先施置业、中国海上、宁绍水火、通易信托公司保险部等10家保险公司。总公司设上海,别无分支机构。原有资本规银16万两,民国22年改为实收资本22.4万元。6月公司订有章程6章34条,注册资本80万元,实收40万元,并由实业部特拨国币5万元,加入官股,以示提倡扶持,专营各种再保险业务。董事长初为王一亭,总经理顾馨一,后由傅其霖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民国25年通易信托公司倒闭,其保险部的股份退出,几乎出现危机,经商得太平保险公司承担通易保险部的全部股份,参与改组,由太平保险公司协理丁雪农任董事长,邓东明任总经理,并与瑞士再保险公司签订分保合约,继续经营,获得发展。民国36年8月增资为法币1亿元。解放后,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1年11月联合其他14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组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 丰盛保险公司 前身系民国12年成立的丰盛实业公司保险部。民国23年后脱离丰盛实业公司开始独立经营,总公司设上海。实收资本国币20万元。次年5月,出让售与太平保险公司,周作民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经理李祖超。在上海、南京、汉口、青岛、济南、杭州、郑州、沈阳、哈尔滨等地设立分公司,重庆、南昌、长沙设支公司。因太平保险公司成立“太平、安平、丰盛总经理处”,得到太平的扶持,并由太平的股东银行凡金城、交通、大陆、中南、国华、东莱,以及四行储蓄会之各分支行和附属机构均为该公司的代理处,又在各省设有特约代理处178个。经营水火险、汽车险、运输险、船壳险、邮包险、兵盗险等。由此基础益臻巩固,业务更趋兴旺。解放后,获准继续营业,1950年4月1日因对民联分保交换处规定凡参加之公司应缴存联合营业准备金,无力缴付而申请停业。 中国船舶保险联合会 民国23年1月成立。由上海经营船壳保险的9家保险公司联合组建的联营机构,其前身原为“船舶保险团”。后由肇泰、华安水火、上海联保、太平、宁绍商轮公司保险部、中国海上意外、先施置业、永宁、联泰等重组。订有组织合同11条,聘请汤旦华为主任,主持联合营业,管理协调工作,冲破外商保险的垄断和挟制,自行制订合理的费率规章,增强华商承保船舶保险的力量,维护了民族权益。 中国天一保险公司 民国23年2月1日(又说1933年11月)成立。原系秦润卿、王伯元、钱新之等人发起,由中国垦业银行为主集股组建,总公司设上海北京路255号垦业银行大楼。注册资金500万元,实收250万元。董事长王伯元、总经理梁晨岚。在上海、南京、天津、汉口、重庆、杭州、宁波、苏州建有分公司,芜湖、西安设办事处,凡中国垦业银行、江苏银行的总分行及办事处所在地设有代理处40多个。经营水火险、人寿险、汽车险、火车险、意外险、兵盗险、茧钞险、邮包险、信用险、牲畜险、玻璃险、利益损害险等业务。实力雄厚,业务发展迅猛。后因内部股东意见不洽,中国垦业银行无意继续经营保险,大部分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太平保险公司的股东银行,民国25年5月改组董事会,选举周作民为董事长,聘王仁全为总公司经理,谢志方为上海分公司经理,成为太平保险集团成员之一,资本金虽改为100万元,但因寿险业务转让给太平保险公司继续承担责任,天一不再兼营人寿保险,故而社会信誉未受影响。解放后,获准复业,1951年11月联合其他14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同组建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 太安丰总经理处 民国24年5月成立。系太平、安平、丰盛保险公司总经理处的简称。安平是民国15年成立,于民国22年并给太平,丰盛自民国23年独立,次年售给太平,为让其对外仍沿用公司原牌号,继续独立营业,采取统一管理起见,乃以太平保险公司为首成立“太安丰总经理处”,周作民兼总经理,丁雪农、王伯衡两位协理具体负责。出版太安丰《保险界》半月刊。民国25年5月,中国天一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股份亦为太平保险公司的股东银行收购,因此也成为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的成员之一,太安丰总经理处随之改称“太、安、丰、天总经理处”,设在江西路212号金城银行大楼。成为华商民营保险最大的集团公司,员工200余人。在与外商保险竞争中起着很大作用。解放前夕因多种原因而宣布解体。 兴华保险公司 民国24年1月成立。由四川省金融实业界发起,以聚兴诚银行为主,于民国22年10月15日召开创立会于重庆,规定资本金100万元,先收半数。迨至民国24年1月领到营业执照,乃于同年9月正式开幕,总公司设重庆。杨培英任董事长,任望南为总经理。次月即在上海设分公司,聘杨锡远为经理,经营水火险、汽车险、邮包险、航空险、铁路险、茧钞险等业务,原定人寿险则暂缓开办。民国26年初,为增强公司实力起见复联合四川省金融实业界企业,收足资本金100万元,召开新的董事会,公推杨燦三为董事长、周见三任总经理、任望南为协理。并议决总公司移设上海,重庆改为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理仍由杨锡远担任。扩充业务范围,发展船舶险、兵盗险、信用险、再保险、兼营人寿险以及人身意外险等业务。解放后,经核准继续营业,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1月联合其他12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建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 中央信托局保险部 民国24年10月1日成立。系中央银行的一个部,由国民政府特准设立,以补助民营公司不足为理由。总局设上海汉口路126号。资本金额500万元,由中央银行一次拨足。第一任理事长孔祥熙,局长叶琢堂,副局长刘攻芸兼保险部经理,旋由项馨吾任经理。除经营各种产物、人寿和再保险外,还特许办理政府机关、国营公用事业的财产保险以及公务员、军人的人身保险。除上海总部外,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均设有分部,实际都是由中央信托局和中央银行代办。因有政府授予特权,业务发展迅速,到民国25年上半年,保费收入就超过100万元。抗日战争爆发,民国26年11月中央信托局迁香港,保险部迁昆明,暂在上海和香港设两个办事处,民国29年撤销,保险部随总局之后正式迁重庆。除经营各种常规保险和再保险业务外,还开办过几种特殊业务:(1)“白银运输保险”,民国24年11月实行“法币政策”,收兑银元,白银全归国有,同时秘密将大量白银运往英美换取黄金作储备基金,为了保障安全,政府指令中央信托局保险部秘密办理“白银运输保险”。(2)“战时运输兵险”。抗日战争爆发,保险业按常规停办各种兵险业务,政府为了加强后方经济实力而动员厂商内迁,但工商界怕被炸毁而顾虑重重。为此,政府拨款1000万元作基金,指令中央信托局保险部办理“战时运输兵险”,民国26年10月1日上海率先开办,然后全面展开,历时8年,共收入保险费47971万元,赔款37450万元。(3)“战时陆地兵险”。大量厂商内迁后,工商界仍惧敌机轰炸惨遭损失,政府又于民国28年夏再拨专款1000万元,指令中央信托局保险部及时举办“陆地兵险”,这比运输兵险的风险更大,因地域主要在重庆,厂矿物资集中,期限很长,所以企业踊跃投保,极受欢迎。自民国28年12月7日起至民国34年8月止,保费收入约为5000万元,赔偿率80%左右,上述两项兵险对坚持抗日战争作出一定贡献,也是国际保险业创举。民国30年3月1日,中央信托局根据保险法规精神将保险部分为产物保险处和人寿保险处,产险处经理项馨吾,寿险处经理罗北辰。人寿保险处除办理短期国民寿险、旅客人身安全保险,还创办免验身体寿险,凡公务员、企业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者,必须参加团体人寿保险。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员上海。产物保险处原拟垄断全国的再保险,已由财政部拨出基金50亿元,特设再保险科专门办理,后因上海原有多家分保集团的抵制,特别是外商保险公司的卷土重来而未果。人寿保险处因通货膨胀关系,没有什么发展。解放后,由上海市军管会接管,即行清理结束。 邮政储金汇业局 保险处民国24年(1935年)12月2日成立。由交通部邮政储金汇业局主办,内设保险处,总部设上海,资本金由交通部拨给50万元。局长沈叔玉,保险处处长张明昕。根据《简易人寿保险法》,特许专营简易人寿保险业务,属交通部邮政储金汇业局主管,指挥各级邮政储金汇业分局和邮局经营,其他保险公司不得办理,因此,许多人寿小保险公司依法停业清理。简易人寿保险先后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因其保额低,免验身体,上门收费,颇受职工众欢迎。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邮政储金汇业总局于民国29年4月迁重庆,民国31年修正公布《简易人寿保险法》,同年4月有效保单5.7万份,民国33年底增至19.6万份,总保额为2亿元,保费收入200万元。抗战胜利后,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由渝复归南京,正拟积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之际,却遭时局影响,尤因货币不断贬值,致使小额的保险失去保障意义而不受众欢迎。邮政储金汇业局被迫决定自民国36年9月起暂停接受新保户,同年11月4日再度修正《简易人寿保险法》,提高保险金额,终因通货恶性膨胀,无法开展。解放后,1954年根据《解放前保险业未清偿的人寿保险契约给付办法》,由邮电局负责接受前邮政储金汇业局的简易人寿保险的清偿工作。鉴于金额太小,许多保户不愿登记或放弃领款,直至1957年底宣告清偿结束。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民国26年4月14日成立。其前身系由中国银行投资开设的中国保险公司人寿部,早于公司成立初期即行经营人寿险,为进一步发展寿险业务,公司拨专款50万元资金,于民国22年7月设立人寿部,后根据《保险法》规定寿险要专业经营的精神,中国保险公司在人寿部基础上改组成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宋汉章,经理兼精算师陶声汉,资本金额100万元,实收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两块牌子,一处办公,国内不设分公司,各地都由中国银行、中国保险公司代理,以及经理员发展业务。海外在香港、新加坡、吉隆坡、雅加达等地设有分公司。解放后,经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1951年9月1日随同中国保险公司总管理处由上海迁北京,1954年根据《解放前保险业未清偿的人寿保险契约给付办法》进行清偿了结,总管理处专司管理其海外的香港、澳门、新加坡分公司。 三、1937年8月至1945年8月上海华资保险公司 1.概况 民国26年(1937年)8月至民国34年8月,上海共有华商保险公司106家,其中总公司设在上海的有101家,占总数的95.3%;总公司在香港而设上海分公司的5家,占4.7%。按资本性质分:民营公司89家,占84%;国营公司2家,占1.9%,汪伪政府官办的2家,占1.9%;民营公司中有官股成份者5家,占4.7%;中外合资公司3家,占2.8%;侨资公司5家,占4.7%。按经营险别分:财产损失保险公司93家,占87.7%;人寿保险7家,占6.6%;兼营财产和人寿保险的1家,占0.9%;专营水险和意外险的2家,占1.9%;再保险公司2家,占1.9%;专营信用保险的1家,占0.9%。 1937年8月至1945年8月上海华资保险公司一览表
2.机构 太平人寿保险公司 民国27年(1938年)12月30日成立。原系太平保险公司于民国23年4月20日设立的人寿部,根据保险法规规定产寿险分业经营的精神,乃在人寿部的基础上改组独立法人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对外名义虽然独立,内部实系太平保险的子公司,总经理周作民,协理丁雪农、王伯衡,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专营人寿保险业务,外地都由太平产物保险公司兼办,一度业绩显著,后受时局和通货恶性膨胀影响,整个寿险业处于维持瘫痪状态。解放后,没有申请恢复国内寿险业务。1954年根据《解放前保险业未清偿的人寿保险契约给付办法》进行清偿结束国内业务。1956年随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总管理处迁往北京,专司管理其海外分支机构,香港、澳门曾一度停办寿险业务,旋又恢复。 长城保险公司 民国29年(1940年)6月6日成立。由英商太阳保险公司的李劲根发起,得到上海金融、实业界等赞同和投资,资本总额法币25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圆明园路133号。是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上海“孤岛”新建的第一家华商保险公司。董事长秦润卿,经理李劲根。经营水火险、意外险、责任险等业务。先后在天津、北平、汉口、青岛、杭州、宁波等地设立分公司。民国31年参加“久联分保集团”。解放后,获准继续营业,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联合其他12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合资,于1952年1月1日共组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 大东保险公司 民国30年(1941年)8月11日开幕。系原东莱银行的安平保险公司总副经理董汉槎、王显猷、顾中一等相约辞去“太安丰天总经理处”职务,得到东莱银行的支持,发起集股法币100万元,后改中储券25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天津路85号。总经理董汉槎,副总经理王显猷、顾中一,经营水火险、意外险及其他损失保险业务。民国31年参加“大上海分保集团”。在重庆设有分公司,抗日战争胜利后继续营业,上海解放,获准复业,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后因无力缴付联合营业准备金,于1950年4月1日申请停业。 华泰保险公司 民国30年8月18日开业。资本法币25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四川路50号。董事长孙让三,总经理李平山。经营水火保险业务。抗日战争胜利后,由原在日本海上保险株式会社上海支店工作过的黄寅初争取到广东帮商人支持,集资盘进“华泰”的牌号,改组成立“华泰产物保险公司”,黄寅初任总经理,迁址四川中路149号大楼租了几间办公室继续营业,在广州、武汉设分公司,并由“华泰”出资以黄寅初之妻毕弗溢出面又开了“鸿福产物保险公司”,毕弗溢任总经理,股东大都在广东,名义上两家公司,两块牌子,内部实系一套班子,一处办公,40多名员工分别列在两家公司的花名册上。都参加华商联合分保集团,但黄寅初视保险为“赌博”,故意不按分保合约办理再保险,违背保险原理和诚信原则。承保中联轮船公司的“太平轮”,于1949年1月28日驶往台湾途中与他轮相撞沉没,因未分保,黄寅初与毕弗溢夫妇立即卷款潜逃,华泰和鸿福两家保险公司就此倒闭。 华业保险公司 民国30年9月2日开幕。实收资本法币10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静安寺路(今南京西路)104号。总经理金性初。经营水火险、意外险及各种损失保险业务。民国31年参加“久联分保集团”。上海解放,获准继续营业,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后与其他12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2年1月1日共组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 大上海保险公司 民国31年初成立。系由原安平保险公司总副经理董汉槎、王显猷、顾中一等组建大东保险公司、参股中国航运保险公司后,复又发起重点集资创建大上海保险公司,随之再建大南保险公司。总公司都设在上海,大上海、大南都在外滩(今中山东一路)18号,由董汉槎任总经理或董事长。经营水火险、意外险及其他损失保险业务。为解决分保出路问题,以大上海为核心,联合大安、大东、大南、大中、大公等19家民营保险公司组建“大上海分保集团”。抗日战争胜利后,大上海保险公司因未向驻重庆的国民政府注册,被列入停业清理范围。但在原基础上改组重新注册建立“大沪产物保险公司”,同年开张。上海解放,获准继续营业,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后因董汉槎欲离沪去台湾,藉口无力缴付联合营业准备金,于1950年4月1日申请停业。 大安保险公司 民国31年(1942年)5月11日开业。系中国天一保险公司襄理谢寿天获得中共上海地下党批准和支持,邀集陈巳生、郭雨东、董国清、关可贵、龚汇源等人发起集股组建,注册资本法币50万元,实收25万元。民国30年11月28日举行创立会。孙瑞璜任董事长,郭雨东任经理,董国清、李晴斋为副理,谢寿天为常务董事兼总稽核。总公司设上海,初在广东路51号大来大楼,后迁北京东路356号国华银行大楼。天津、南京、广州、青岛、烟台、北平设分公司,武汉、无锡、苏州设代理处,经营各种财产损失保险业务。积极参与发起组建“大上海分保集团”,支持“上海市保险业业余联谊会”的职工运动,谢寿天、陈巳生以“大安”合法身份参加保险界、金融界、工商界的上层社会活动,开展统战工作。在国民政府规定增资的困难时刻,地下党拿出100两黄金,通过验资得以继续营业。解放后,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1951年11月“大安”将公司所有资产上缴国家作为公股,联合其他12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2年1月1日共建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 长安保险公司 民国31年7月21日举行创立会,先行营业择吉日开张。由上海绸业银行为主集股组建。总公司设上海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720号,资本中储券100万元,董事长闻兰亭,董事王厚甫、陈兹堂、李祖莱、陈善章等,总经理陈有运,经理陈善章。上海分公司经理陈燕堂。经营水火险、意外险及再保险业务。参加“十五联分保集团”。抗日战争胜利后,因系向汪伪政府注册,民国34年10月29日被饬令停业清理。 新丰保险公司 民国31年8月1日开幕。系在原新华银行保险部基础上改组扩建而成。实收资本金法币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董事长冯耿光,董事孙瑞璜、朱如堂、朱博泉、徐振东、项叔翔、吴申伯、刘聰强、张明昕等,总经理张明昕,副总经理诸懋益、潘垂统。各地由新华银行分支机构代理,重庆设有分公司。经营水火等一切损失保险业务。办公处在江西中路367号原新华银行大楼和江西中路406号浙江兴业银行大楼两次反覆迁移。总公司参加“久联分保集团”,上海解放,因其股份中有部分官股,一度由军管会监管,同时准其继续营业,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后联合其他12家民营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合资,于1952年1月1日成立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1956年与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合并,同年8月总管理处迁北京,停办国内保险业务,专司管理太平保险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 中国联业保险公司 民国31年8月1日开业。额定资本中储券500万元,实收2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汉口路470号绸业银行大楼4楼,后迁公馆马路(今金陵东路)41号。叶荫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常务董事马少荃、孙枕泉,董事袁履登、许冠、丁方源、张莲舫、刘玉琪等。经营火险、水险、意外险、汽车险及再保险等业务。参加“五联分保集团”。抗日战争胜利后,因系汪伪政府注册,被国民政府饬令停业清理。 中国利民保险公司 民国31年8月3日举行创立会,10月7日开业。由利民银行、渔民银行、怡和钱庄等集股创建。资本实收中储券31.2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外滩(今中山东一路)7号中国通商银行大楼。董事长徐祥生,常务董事黄振世、杜星南、汪育斋、陈泮君,总经理张剑虹。上海分公司经理韩雨田,副经理锺廉元、严筱舫。经营水火、意外及其他损失保险业务。参加“十五联分保集团”。抗日战争胜利后,因系汪伪政府注册,被国民政府饬令停业清理。 大公保险公司 民国31年(1942年)7月15日创立,8月25日开幕。系大公银行为主集股创建。总公司设上海宁波路130号大公银行内。额定资本中储券250万元,先收半数。董事长金宗城,总经理李楠公,协理杨金门,沪分公司经理胡树白。经营水火险、意外险及一切损失保险业务。参加“大上海分保集团”。抗战胜利后,因系汪伪政府注册,被国民政府饬令停业清理。 中孚保险公司 民国31年(1942年)9月2日开幕。系中孚银行为主集股创建。资本金中储券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仁记路(今滇池路)103号。董事长兼总经理孙仲立,经理孙璧威,副经理叶孝焯,董事过福云、徐振东、孙景西、孙锡三、朱博泉、孙瑞璜、朱如堂、陈朵如、孙璧威等。经营水火险、意外险及一切损失保险业务。参加“久联分保集团”。抗战胜利后,因系汪伪政府注册,被国民政府饬令停业清理。 中国工业保险公司 民国31年7月10日举行创立会,10月14日开幕。原由地下党员谢寿天创办大安保险公司之后,与郭雨东、李言苓等策划联合工商实业界发起筹建,资本总额中储券25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原在广东路17号,后迁江西中路437号又迁至452号。许冠任董事长,常务董事项康元、蔡声白、朱博泉、傅湘丞,董事郭顺、邓文炳、孙瑞璜、董汉槎、金宗城、竹垚生等。朱博泉任总经理,傅湘丞、郭雨东为协理,李言苓为上海分公司经理。经营水火险、意外险及其他财产损失保险业务。参加“大上海分保集团”。(后谢寿天、郭雨东和李言苓退出,另行发起筹建中国工商联合产物保险公司。)抗战胜利后,因系汪伪政府注册,被国民政府饬令停业清理。同年,另行向南京政府申请注册,成立“中国工业联合产物保险公司”,由葛涵赓任上海分公司经理,仍参加“大上海分保集团”。上海解放,获准继续营业。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后因业务清淡,无法维持,于1951年2月27日申请停业。 五洲保险公司 民国32年1月6日开幕。系保险业人士联合实业界投资组建,资本实收中储券20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博物院路(今虎丘路)34号。董事长柴秉坤,董事汤秀峰、朱晋椒、丁雪农、顾中一、潘垂统、林子和、李文耀等。总经理朱晋椒,经理林子和,协理李文耀。上海分公司经理罗振南。经营水火险、意外险及其他损失保险业务。参加“太平分保集团”。抗日战争胜利后,因系汪伪政府注册,被国民政府饬令停业清理。 通惠水火保险公司 民国32年7月20日成立。中日合资保险企业,原系日本保险业设想通过新组建的“东亚火灾海上再保险株式会社”来替代英美控制上海的再保险市场,因未见效,乃改变策略,由日本东京海上、三菱海上、明治火灾、大仓火灾等株式会社强迫太平保险公司与之合资,采取中国惯用的名称“通惠水火保险公司”。资本总额中储券1000万元,中方占51%,日方49%,总公司设上海外滩(今中山东一路)18号。经汪伪政府特许专营再保险业务。由于华商保险同业自己组织分保集团予以抵制,故而该公司业务收效甚微。抗日战争胜利后,被接管停业。 中央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民国33年7月1日成立。10月3日开幕。系汪伪政府专门设立的保险机构。同时将汪伪中央信托公司保险部并入。资本金由中央储备银行拨给中储券1亿元。总公司设上海滇池路74号。由伪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部长周佛海任董事长,伪中央储备银行副总裁钱大櫆任副董事长,许建屏任总经理,由日本人木村增太郎、大久保太三郎、吉川智慧丸为顾问。先在南京、苏州设立分公司,徐州设办事处。经营水火险、意外险及其他各种损失保险、人寿保险、国家和公共机关团体保险,以及一般保险公司之分保业务。民国34年初,开办战争伤亡保险,其地区主要在南京、上海两个特别市和江苏省、浙江省的大城市,另外,指定中国、中国人寿、太平、太平人寿、中国天一、安平、中国工业、宝丰、泰山、华安合保寿、永安水火、永安人寿、先施置业、先施人寿、四明等23家保险公司代办。公司章程订有6章29条,其中第22条明确规定,公司对一般保险公司有业务上之监督指导、及各地保险同业公会指导之权。民国33年10月1日,汪伪财政部决定撤销保险监理局,明令中央保险公司专设检查机构,委托其办理关于保险公司的注册、监督、指挥事项。完全取代保险监理局的职权,名义上是股份有限公司,实系凌驾于所有保险公司之上的保险公司,为汪伪政府统驭沦陷区保险业的权力机关。但成立仅一年多时间,即随着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汪伪政权的覆灭而告终。 四、1945年9月至1949年5月上海华资保险公司 1.概况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财政部于民国34年(1945年)9月28日公布《收复区商营保险公司复员办法》,同年10月23日财政部饬令凡在敌伪政府核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一律停业清理。驻京沪财政金融特派员办公处遵照财政部电示,于10月29日发布公告,除接收日本的保险公司43家和中央保险公司、通惠保险公司外,饬令停业清理的民营保险公司计有:一大、上海、上海大同、上海商业、大上海、大中、大中国、大公、大成、大陆、大新、久安、天平、中一、中孚、中南、中原、中国工业、中国公平、中国正平、中国安全、中国利民、中国联业、中贸、公安、五洲、永丰、企华、同安、安中、安宁、安业、和安、金华、长安、南丰、建安、保安、振泰、泰安、国华、富华、宁兴、华一、华孚、华隆、华丰、万安、兴业、联华、丰业、玖如人寿等52家,其中久安、中南、安宁、振泰、华孚、泰安等6家可在改组后继续营业,结果安宁、振泰未获批准复业。 1945年9月至1949年5月,上海共有华商保险公司186家,其中获准继续营业的有48家,占总数的25.8%;由大后方复员来沪的27家,占14.5%;先后新建的公司有111家,占59.7%。总公司设在上海的175家,占94%;总公司在香港的5家,占2.7%;总公司在新加坡1家、台湾1家、南京1家、杭州1家,昆明2家,合计6家,占3.2%。按资本性质分:民营公司148家,占79.6%;国营公司21家,占11.3%;省市营公司3家,占1.6%;民营公司中有官股成份的4家,占2.2%;中共地下党经营的公司有2家,占1.1%;中外合资公司3家,占1.6%;侨资公司5家,占2.7%。按经营险别分:产物保险居绝大多数为169家,占90.9%;人寿险11家,占5.9%;再保险3家,占1.6%;专营人事信用保证险2家,占1.1%;专营意外责任险1家,占0.5%。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经军管会金融处核准继续营业的中资保险公司有63家:大安、大信、大南、大沪、大丰、大华、大通、大东、大达、中国、中国天一、中国工业联合、中国保平、中国统一、中国第一信用、中国联合、中国航运、中华、太平、太安丰、永中、永平安、永安水火、永宁、四明、先施水火、全安、民安、安平、光华、合安、合众、好华、兆丰、东南、利华、长华、长城、怡太、保安、建国、海兴、泰山、泰安、泰东、国泰、华安水火、华商中华水火、华商联合、华业、华盛、惠中、宁绍水火、裕民、扬子、新丰、福安、兴华、丰盛、宝丰、宝隆、肇泰、中国航联。 1945年9月至1949年5月上海华资保险公司一览表
2.机构 资源委员会保险事务所 民国32年(1943年)7月1日成立于重庆(时国民政府驻重庆)。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5年1月复回迁南京,同时在上海设立分所。系资源委员会组建的集团性“自保公司”。资本法币5亿元。委员长翁文灏,保险事务所所长蔡致通。专为资源委员会系统内部所属单位提供保险服务,该委掌握了整个国家的资源命脉,除一般轻纺工业外,凡其他所有国营工矿企业,如各种能源及重要矿厂的财产物资均在该所保险范围以内。上海分所先在北京东路27号,后迁四川中路670号。殷庾梅任经理。承办火灾保险、水陆空货物运输保险、员工人事险,以及各种财产损失保险。另在华北、广州、台北设立分所,其他各地均由当地资源委员会代办,通过系统内部通讯设备与总所联系办理保险手续。民国37年底,总所由南京撤退迁沪,未去台湾。上海解放,即由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停业清理结束。 四联盐运保险总管理处 民国32年,原“三联盐运保险管理处”成立于重庆。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5年2月迁上海。改组为“四联盐运保险管理委员会”,重庆则为川康区分会。“三联盐运保险管理处”原系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联合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和太平产物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而成。在川时利用官方势力,迫使重庆川盐银行保险部长期独家垄断的川江盐载运输保险业务让出40%的份额。民国32年12月太平洋产物保险公司成立,取代太平产物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的承保份额。由这3家官办保险公司成立盐运保险的联合管理处,简称“三联盐运保险管理处”。民国33年,中国农业保险特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亦即要求参与分成,遂成为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中国产物、太平洋产物、中国农业四家官办保险公司的联合组织,共同负责,没有资本金,正式组建“四联盐运保险总管理处”。不久,裕国产物保险公司于重庆成立,利用川江袍哥帮会势力要求重新协商参与分成,结果改为川盐占40%、“四联”30%、裕国30%的新分配制。由这6家保险公司垄断川江盐运保险业务。抗战胜利后,上述保险公司相继迁沪,开展相互竞争。1949年5月2日,委员会召开临时紧急会议,决定总部即日迁渝,上海改为办事处,由吴玉琪主持。上海解放,由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后停业清理。 民安产物保险公司 民国32年(1943年)11月11日成立于重庆(时国民政府驻重庆)。抗战胜利后,民国34年10月总公司迁上海。系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来直接领导下的地下党机构广大华行为提高社会地位而创建的保险公司。由广大华行与民生实业公司为双方代表合作,各方筹集股金500万元,资本总额为国币1000万元,董事长由交通部次长、民生实业公司总经理卢作孚担任,推举吴晋航、卢绪章、严燮成、魏文翰、杨成 、杨延修为常务董事,聘请杨经才任总经理,由广大华行董事长兼总经理卢绪章任协理。杨经才逝世后,民国34年1月董事会决定由卢绪章继任总经理。经营各种财产损失保险,业务来源重点为民生实业公司的50余艘船舶保险和长江的货物运输保险。总公司原设重庆,在昆明、成都、贵阳、西安、泸州、宜宾等地设立分支机构。抗战胜利后,民安总公司率先择址上海外滩(今中山东一路)1号,立即迁沪。同时将其附属机构民益商行,改组为民益运输公司。配合发展保险业务,为加强重庆、汉口、天津3个分公司组织,改组成立为华西、华中、华北区分公司,先后又在南京、广州、青岛、沈阳、吉林、长春等地设分公司或代理处。民国36年派员至香港设分公司,又投资组建附属于民安的“联安产物保险公司”,卢绪章任董事长,朱介成为总经理。上海解放后,联安产物保险公司即行清理结束。民安产物保险公司虽经申请继续营业,但因总公司各级领导原由地下党员担任,国家另有任命而陆续调离,加之各股东无意继续经营,遂于1951年3月申请停业。民安保险香港分公司,另行在港注册,改组为独立的香港民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产物保险公司 民国32年12月8日成立于重庆。抗日战争胜利后,复迁沪。系由交通银行为主发起组建,占股45%,其余55%则由川康银行、新华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民生实业公司、中华实业公司及华侨企业公司等参与。资本总额实收法币1000万元。聘请王正廷任董事长,钱新之任总经理,浦心雅、王伯衡为协理。浦心雅负责财务,重要职员由交通银行调派,王伯衡负责业务,主要骨干从保险界及太平保险公司选聘。总公司及重庆分公司同在重庆五四路60号,在昆明、贵阳、兰州、西安、成都、内江、自流井、合川、宜宾、万县、泸县、乐山等地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水火保险及各种财产损失保险。业务来源主要依靠交通银行的投资、押汇、贷款抵押的物资保险。迨胜利后,总公司迁上海四川中路261号,人员扩充至100余。又在南京、镇江、苏州、无锡、杭州、温州、芜湖、蚌埠、徐州、南昌、厦门、长沙、汉口、宜昌、沙市、广州、梧州、汕头、福州、天津、北平、石家庄、唐山、青岛、济南、长春、沈阳、香港等地增设分支机构46处,并广设代理处,建立业务网。所有分支机构的经理,大都由当地交通银行经理兼任,总公司则派遣熟悉业务的人员前往襄助处理业务技术工作。保险机构亦附设在交通银行内。成为“中、中、太、农”四大官僚保险机构之一。上海解放,即由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宣告停业清理。 中国农业保险公司 民国33年(1944年)3月15日成立于重庆。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4年12月复迁沪。原系中国农民银行于民国29年成立信托处保险科的基础上扩建创办。初名为“中国农业保险特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法币1000万元。民国34年改组由农林部、粮食部参股,资本增至法币3000万元,董事长陈果夫,总经理顾翊,顾出国后改由李叔明继任,经理王伯天,叶蕙石和张仲良为副经理。迨胜利后,随农民银行返回上海,修建办公大楼于中正东路(今延安东路)142号独家使用。民国36年6月更名为“中国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为法币1亿元。为健全机构,充实领导力量,聘朱闰生、任硕宝、吴任沧为协理,叶蕙石升任经理,李志贤、魏光庭为副经理。人员倍增至百余。除在武汉设分公司外,全国各地都由中国农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为代理处,达97家。经营水火保险、盐运保险、茧钞保险之外,还曾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来源主要是中国农民银行的贷款押汇抵押物资的保险,农本局系统的花纱布、中粮公司的粮食、中茶公司的茶叶等物资的库存火险和货物运输保险等业务。民国37年3月由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供销、中和盐业3公司投资100亿元法币,先收半数,组建“国民产物保险公司”,于同年8月2日开业。总公司设上海河南中路348号,董事长李叔明,总经理任硕宝。上海解放,均由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即行停业清理。 中国人事保险公司 民国34年(1945年)2月1日成立于重庆。抗日战争胜利,复迁上海。系由政府指定四行两局(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率先投资1500万元,另再集股1500万元,资本总额法币3000万元。董事长孔祥熙,总经理王晓籁。经营职业信用险、契约信用险、诉讼信用险、员工意外险及旅客人身意外险等业务。同年12月总公司迁上海中山东一路6号,在重庆、南京设分公司。民国36年增资为12亿元,王晓籁任董事长。民国37年即入不敷出,陷于停顿,1949年5月25日宣告终止营业。上海解放后被接管停业清理。 川盐产物保险公司 民国34年成立于重庆。抗日战争胜利后,即来上海设立分公司于九江路342号。原系川盐银行于民国21年设立的保险部,后根据保险法规精神改组成立公司。总部设在重庆,长期独家垄断川江盐载运输保险业务。民国31年起被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联合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太平洋产物保险公司和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利用官方势力,继由裕国产物保险公司利用川江袍哥帮会势力,协商分成为4∶3∶3比例承保。保险部改组为川盐产物保险公司后,扩大业务范围,经营水火保险等业务。民国35年后开展自由竞争,上海分公司业绩不佳,在解放前夕即行停业。 中国再保险公司民国35年(1946年)1月成立。其前身是未获批准开业的“华联保险公司”,原由中兴和民安保险公司总经理杨经才在重庆发起创办分保集团性质的公司。由永兴、中兴、民安、裕国、永大等20余家民营保险公司共同投资,资本总额法币1000万元,先收半数500万元。总公司设重庆。翟温桥任董事长,杨经才任总经理,张昌祈为协理,于民国33年7月1日起办理分保集团的业务。同时申办验资手续,直至民国34年2月才接到财政部通知验资,经中央银行检查认为未经核准即先营业,并且动用资金,显然不合法,因此被迫停顿业务,公司几乎夭折,经过不少周折,通过多方关系,最后了事,总算办妥注册手续。此时,原总经理杨经才已经逝世,正在另行物总经理人选,恰逢抗日战争胜利,纷纷忙于复员。当邀请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处参股时,罗北辰主张增资为5000万元,先收半数,实增1500万元,同时提出由中央信托局控股,罗要担任董事长,一切事情就好办,原董事长翟温桥被迫让位。举行新的股东大会,选举罗北辰为董事长,董事翟温桥、卢绪章、毛啸岑、董汉槎、沈楚宝、王九成、邓贤、张昌祈等,更名为“中国再保险公司”,张昌祈任总经理、唐雄俊为协理。于民国34年11月完成重新注册手续,于次年初正式开幕。总公司设上海广东路86号。另在广州、汉口、天津、青岛设联合营业处。业务范围是经营一切再保险。民国36年7月为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处办理物价指数团体寿险的分保,次年接受资源委员会保险事务所的溢额分保。罗北辰全权掌握财务大权,原本有限的资金经不起通货恶性膨胀几番风雨,罗还动用巨额公款为竞选“国大”代表的经费,最后一部分资金又被调去台湾。1949年4月实在无法维持,宣告停业,职员全部遣散。上海解放后,由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 交通产物保险公司 民国36年4月1日成立。原太平洋产物保险公司利用福利基金,组建其附属保险企业,资本金法币5000万元,先收半数,同年10月增资为1亿元。总公司设上海,与太平洋两块牌子,一处办公,一套班子,浦心雅任董事长,王伯衡为总经理。经营水火险等财产损失保险业务。没有分支机构。上海解放时,谎报资金性质,隐匿财产,后经军管会金融处发觉核实,其与太平洋产物保险公司同一性质,属于官僚资本企业,即予接管停业清理,并对责任人员予以法律惩处。 中国纺织建设公司 保险事务所民国36年成立。系中国纺织建设公司附设集团性的“自保公司”。总所设上海九江路212号。经理董德乾。专为中国纺织建设公司系统内所属单位提供保险服务,办理各种财产损失保险。凡所属纺织工厂和经营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纺织原材料及产成品的火灾保险,以及各种物资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保险等,统归其垄断办理保险。上海解放由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即行停业清理。 江苏产物保险公司 民国37年3月2日成立。系江苏省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等联合筹资组建。资本初为法币10亿元,同年8月币制改革后,资本改为金圆券10万元。总公司设上海江西中路江苏省银行内,董事长先是董辙后为奚炎,总经理陈晏如,经理杨紫竹。经营水火险及各种财产损失保险业务。上海解放由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即行停业清理。 中合产物保险公司 民国37年3月9日成立。由中央合作金库、中央政治学校同学会共同投资,资本金法币100亿元,总公司设上海天津路25号。董事长由中国农民银行副总经理赵葆荃兼任,总经理由中央政治学校同学会的袁宗蔚担任。受C.C系陈果夫控制。经营水火保险等业务。解放前夕,资金全部转移台湾,公司实际已经破产。解放后军管会接管的仅是留沪业务人员。 台湾产物保险公司 上海分公司民国37年(1948年)8月设立。系台湾省银行投资,资本金台币5000万元。总公司设台北,上海分公司设在武进路373号,经理张克雄,太平产物保险公司曾派卓东莱、顾震伯协助。经营水火等多种财产损失保险业务。解放前夕抽逃资金回台湾总公司。解放后上海市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的仅一空壳子。 中国航联意外责任保险公司 民国37年(1948年)8月11日开幕。系轮船招商局鉴于中国保险事业如水火、人寿等均已普及,而旅客和船员安全保险尚属空白,乃联合全国航运界共同发起组建,并征得金融、保险业参股,资本总额国币500亿元,先收半数250亿元,为保险业资本金最雄厚的一家。总公司设上海。杜月笙任董事长,董监事会主要成员有钱永铭、徐学禹、杨管北、宋汉章、卢作孚、董浩云、骆清华、李叔明、杨经纶、徐恩曾、王更三等人。招商局总经理徐学禹任总经理,借调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副经理姚达人为副总经理,负责业务。重金礼聘保险界知名专业技术人士担任各级主管。公司共有员工70余人,假九江路219号二楼一层办公。经国民党政府交通部核准,凡各轮船公司的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统归中国航联意外责任保险公司承保,费率按平均3%附加于轮船票价之内,定期结算。招商局为重点,航联派出6名保险人员常驻该局办理保险业务。不久,上海解放,即由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后经获准于1949年8月23日恢复营业,由副总经理姚达人负责,经营船员意外险、船员兵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业务。航运界对此保险虽然非常需要,但因沿海遭受封锁禁运影响,以致业务清淡而缴付保费困难,乃于1950年10月暂停发展业务。1953年8月正式申请结束。未了业务和人员全部转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航联产物保险公司 民国37年8月11日开幕。系中国航联意外责任保险公司的姊妹公司,对外两块牌子,两套董监事会,内部一套班子,一处办公。资本金亦为国币500亿元,先收半数。董事长杜月笙,董监事会主要成员有钱新之、宋汉章、徐学禹、杨管北、李叔明、徐国懋、过福云、丁雪农、卢绪章、相寿祖、魏文翰、虞顺慰、李云良等人。总经理徐学禹、副总经理姚达人。经营船壳险、火灾险、货物运输险、运费险及各种损失保险业务。开业不久,正值时局变化,通货恶性膨胀,整个保险业处于瘫痪状态。杜月笙先去香港,徐学禹等携款转移台湾开设分公司。上海解放,由军管会金融处保险组接管后停业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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