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案例
案例一:62岁老人遭遇 暴露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憾
【案例描述】
“我该到哪里领养老金?”
  69日,南京市白下区法院一审判决蒋乃诉南京市社保局不履行办理退休手续法定职责案败诉。gai求婚成功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我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37年。可为什么我就领不到养老金呢?现在法院也判我败诉了。我在哪里才能领到养老金?难道我工作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是老无所养
两年来,60多岁的蒋乃一直在为自己的养老金苦苦奔波于深圳、南京和北京三地。而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两地“踢皮球”
  200247日,年满60周岁的蒋乃收到了深圳市社保局的退休通知:他已到退休年龄,该局停止收取其社保费。
  蒋乃本以为,自己从此可以过上“老有所养”的悠闲生活,没想到,麻烦才刚刚开始。范闲睡战豆豆是第几章
  很快,深圳市社保局又通知蒋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非深圳户籍员工必须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而他在深圳的实际缴费年限只有7年。因此,他不具备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蒋乃的户籍在江苏南京,他1962年起在南京汽车制造厂任职全民固定工,连续工龄30年。在此期间,他于1987年随企业参加南京市的社会统筹。
  1992年,50岁的蒋乃从南汽办理离职手续,南下深圳,应聘于一家外企。同时,他的档案也从南汽调入南京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沈阳的大学
按照深圳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蒋乃从19956月开始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直至20024月正式退休。  
我在南汽工作的30年,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是视同缴费,再加上在深圳缴费7年,累计37年,现在却领不到养老金!这晚年生活怎么过呢?为争取自己的晚年生活保障,蒋乃开始一次次到深圳市社保局上访、求情,希望该局能网开一面,让他老有所养
  但深圳市社保局始终没有“松口”。不过,该局给蒋乃指出了一条“生路”:按照有关规定,蒋乃可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退休,而其在深圳缴纳的社保金积累额可全部转往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
  20025月份,蒋乃到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解决其退休养老的问题。但得到的答复竟是无法办理。该局养老处负责人告诉蒋乃,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说法,在哪里缴纳社保金就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所以他应该在深圳领取养老金,因为南京没有他的社保号。
“皮球”又被“踢”回了深圳。
  无奈之下,蒋乃所能做的就是把南京市劳保局的答复意见反馈给深圳市社保局。同时,他还向深圳市社保局表明,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5条的规定,他此前在南汽工作的30年应视为视同缴费30,这已大大超过了深圳方面缴费15年的规定。
  但深圳市社保局答复蒋乃,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非深圳户籍员工未在深圳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因此,他不符合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如果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不接受其所缴保费的积累额(即个人账户就一次性全部退还给本人  就此结束社会保险关系。蒋乃7年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大约有1万多元。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蒋乃当然无法接受。
  他告诉记者:“我参加社会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退休后能老有所养,现在如果一次性退还社保金,不但违背了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的初衷,而且也令养老保险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何况,1万多元怎么解决我在深圳的养老问题?
  “深圳社保局不承认我在南京的视同缴费年限,那南京市劳保局总该承认了吧?”20026月,蒋乃又到南京市劳保局。
  这一次,南京市劳保局告诉蒋乃,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2002530日给上海社保部门的一份《关于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  2002  190号文)中有关于他这种情况的明确答复:一、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处,其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作为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二、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手续由其最后参保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并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拿到这份“红头文件”,困扰已久的蒋乃如获至宝。时隔两年后,他仍清晰地记得自己当时喜悦的心情,“我以为有了劳保部的文件,我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了。”
  然而,残酷的现实再一次击碎了蒋乃短暂的喜悦。
  当蒋乃拿着上述文件再次来到深圳市社保局讨要自己的养老金时,该局工作人员却说,
该文件发出日期是2002530日,而他的退休日期是200247日,文件内容对其不发生效力。
  当年11月,深圳市社保局在《关于蒋乃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答复》中更进一步表示,劳社厅函  2002  190号文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直接相冲突按照《立法法》第65条规定,特区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适用,而该文件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对上海社保部门发出的一个复函,并非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在法律效力上远远低于作为特区法规的《条例》。因此,对于蒋乃的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只能适用《条例》,而不能适用劳社厅函  2002  190号文件
  绕了一大圈,蒋乃的养老金问题又回到了原地。
  两地社保机构都引法据规,而个人的无奈和愤懑,在政策法规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但蒋乃还是要问:“那我该去哪里领养老金呢?”
被逼上法院
  多次碰壁之后,蒋乃想到了仿效上海市社保部门的做法,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反映自己
的问题,并咨询处理意见。
  2002718日,蒋乃将反映自己情况的材料发往国务院法制办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同时,在南京市社保局养老处单副处长的要求下,蒋乃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专家田春润。这位专家告诉蒋乃:深圳特区有法规规定,他的户籍在南京,个人缴费不足15年,不符合在深圳退休的条件。
  看来在深圳退休已是“此路不通”,蒋乃只得又把希望寄托到了南京方面。
  当年912日,一直关注此事的《深圳特区报》刊载《南京市社保局解决蒋乃老人养老金问题》一文,称南京的社保机关部门负责人中学团委工作总结表示可以解决蒋乃的养老金问题,由于蒋乃来深前已在南京汽车制造厂工作30年,来深后其档案一直托管在南京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因此,蒋乃只要将档案从劳动人事部门转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并补齐从南京汽车厂工作30年后至退休前这段时间的社保费,就可以在南京取得社保号并享受养老待遇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蒋乃以为这一次自己的问题总算可以解决了。
  2004120日,蒋乃将上述报道先后传真给南京市劳保局和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并于28日再次来到南京,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郑科长一起会见了市社保局的单处长。
  没想到,单处长只是重申了根据劳社厅函  2002  190号文件的精神,强调蒋乃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就应该在深圳办理退休养老。
  单处长还告诉蒋乃:“你在南京没有社保号,现在已超过了退休年龄,我们不好给你办退休养老。你应该向国家劳动保障部写信反映。你要到书面回复后,我们才能按批示办理你的退休手续。”
  2马薇薇网恋转钱10日,蒋乃上访到南京市劳保局监察室。该室的金主任要他去南汽把参加统筹的证明开出来
  216日,南汽向南京市社保局开出证明称,蒋乃自196210月至19894月期间任南京汽车制造厂全民固定工,19929月调入南京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并强调, 南京市1987年起实施企业养老统筹时,南汽同步加入,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拿到这个证明,蒋乃才知道,他早在1987年就已参加了社保,应该属于在南京确有社
保关系,而且作为全民固定工有视同缴费30年,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完全可以在南京办理退休。因此,他再次要求南京市劳保局为他解决养老金问题。
  面对蒋乃的质问,南京市劳保局这回祭出的法宝是《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139号令)20条的规定:参加我省养老保险规定的职工在达到国家、省规定退休年龄的,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该局认为蒋乃于1995年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一直缴费到退休年龄(20024),不符合在南京市办理退休的条件。
  这个回复,让蒋乃刚刚燃起的希望又一次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难道我真的领不到养老金了吗?”蒋乃愤懑地对记者说,“看来只有通过法院来讨回我的权益了。这是我最后的希望了,希望我能在有生之年看到问题的解决。” 白鹿原停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