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9日,中共东宁县委通知转发了《中共牡丹江市委关于开展向李长顺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县局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了李长顺同志的先进事迹,现将学习后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李长顺同志自2006年6月担任东宁县司法局局长以来,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忘我工作,拼搏奉献,团结带领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积极服务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东宁县的发展进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李长顺同志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学习。李常顺
首先,要学习李长顺同志不拘一格、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李长顺同志带领全局积极推进司法战线社会管理创新,应用“大调解”的新思路,推行“三调联运”和“调访一体化”,创立了“庭所联调”、“警民联调”、“跨村调解”等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人民调解变成社会矛盾的“减压器”,全县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以下成功化解,县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逐年下降,“民转刑”案件实现零控制目标。
其次,要学习李长顺同志鞠躬尽瘁、恪尽职守的工作宗旨
李长顺同志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强,时刻把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想方法设法为众排忧解难,自觉维护广大人民众的根本利益。他带领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做到应援尽援、能助必助,使广大众,特别是弱势体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司法行政服务。
再次,要学习李长顺同志奋勇争先、追创一流的争先品质
李长顺同志把事业视为生命,无论在哪个岗位,都用最优异的成绩向组织和人民回报。参加工作以来,他虽然职务多次发生变化,但是对事业的执着始终没有变。在他的带领下,东宁县司法局荣获牡丹江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黑龙江省“规范化建设先进司法局”、黑龙江省“百姓好口碑荣誉单位”等称号,荣立司法部集体一等功,工作经验在国家和省、市推广,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团队,带成了全国先进集体。
最后,要学习李长顺同志廉洁自省、躬行于前的公仆本
李长顺同志常说:“金钱名利的确充满了诱惑力,但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抵御住这些诱惑,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他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拒礼、拒贿、拒吃请,始终做到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真正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道德水准。
通过学习,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地税系统的公务人员,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从工作态度,从言行到举止,从
心灵到外表,都做净化社会风气的表率。我们要学习李长顺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刻苦学习,不断创新的工作作风。“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我们必须要有顽强的意志,必须只争朝夕,从点滴做起,不能好高骛远,立足岗位,脚踏实地,端正心态,勤勉敬业。要培养刻苦钻研、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不怕挫折,投身艰苦岗位锻炼意志,承担挑战性工作加强业务能力。要保持创新锐气,在工作岗位上大胆探索、创新创造。要养成勤学习、多读书、善探究、爱思索的好习惯,不断丰富知识,开拓视野,提高综合素质。要自觉向实践学习,在实践中更新思维、开阔眼界,在实践中磨炼意志、学会忍耐,成长为知识丰富、技能精湛、视野开阔、作风优良的“地税人”。
东宁分局 孟祥聿
201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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