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籽油国家标准 GB10464-2003
2003-10-01实施。
5 质量要求
5.1特征指标
折光指数(n40): 1.461~1.468
食用油标准 相对密度(d20):0.918~0.923
碘值(I)(g/100g):118~141
皂化值(KOH)(mg/g):188~194
不皂化物(g/kg):≤15
脂肪酸组成(%):
十四碳以下脂肪酸 ND~0.
豆蔻酸C14∶0ND~0.2
棕榈酸C16∶05.0~7.6
棕榈—烯酸C16∶1ND~0.3
十七烷酸C17∶0ND~0.2
十七碳—烯酸C17∶1ND~0.1
硬脂酸C18∶02.7~6.5
油酸C18∶114.0~39.4
亚油酸C18∶248.3~74.0
亚麻酸C18∶3ND~0.3
花生酸C20∶00.1~0.5
花生-烯酸C20∶1ND~0.3
山嵛酸C22∶00.3~1.5
芥酸C22∶1ND~0.3
二十二碳二烯酸C22∶2ND~0.3
木焦油酸C24∶0ND~0.5
二十四碳-烯酸C24∶1ND
注1:上列指标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CodexStan210:1999《指定的植物油法典标准》的指标一致。
注2:ND表示未检出,定义为0.05%。
5.2质量等级指标
5.2.1葵花籽原油质量指标见表1。
5.2.2压榨成品葵花籽、浸出成品葵花籽油质量指标见表2。
5.3卫生指标
按GB2716、GB2760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5.4其他
葵花籽油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6 检验方法
6.1透明度、气味、滋味检验按GB/T5525-1985中的第1章、第3章执行。
6.2泽检验按GB/T5525-1985中的第2章执行。
6.3相对密度检验按GB/T5526执行。
6.4折光指数检验按GB/T5527执行。
6.5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按GB/T5528执行。
6.6不溶性杂质检验按GB/T5529执行。
6.7酸值检验按GB/T5530执行。
6.8加热试验按GB/T5531执行。
6.9碘值检验按GB/T5532执行。
6.10含皂量检验按GB/T5533执行。
6.11皂化值检验按GB/T5534执行。
6.12不皂化物检验按GB/T5535.1~5535.2执行。
6.13过氧化值检验按GB/T5538执行。
6.14冷冻试验按GB/T17756~1999中附录A执行。
6.15烟点检验按GB/T7756~1999中附录B执行。
6.16溶剂残留量检验按GB/T5009.37执行。
6.17油脂定性试验按GB/T5593执行。以油脂的定性试验和葵花籽油特征指标(5.1)作为综合参考判定依据。
6.18脂肪酸组成检验按GB/T17376~17377执行。
6.19卫生指标检验按GB/T5009.37执行。
7 检验规则
7.1抽样葵花籽油抽样方法按照GB/T5524的要求执行。7.2出厂检验7.2.1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2.2按5.2的规定检验。
7.3型式检验
7.3.1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7.3.2按第5章的规定检验。
7.4判定规则
7.4.1产品未标注质量等级时,按不合格判定。
7.4.2产品的各等级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8 标签除了符合GB7718的规定及要求之外,还有以下专门条款:
8.1产品名称
8.1.1凡标识“葵花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8.1.2压榨葵花籽油、浸出葵花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8.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9 包装、贮存和运输
9.1包装应符合GB/T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9.2贮存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及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
9.3运输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要有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附:表1葵花籽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葵花籽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 ≤ 0.20
不溶性杂质(%)。 ≤ 0.20
4.0 ≤(KOH)/(mg/g) 酸值
7.5
(mmol 过氧化值//kg≤
kg)溶剂残留露(mg/≤ 100
注: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表2压榨成品葵花籽、浸出成品葵花籽油质量标准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罗维朋比明25.4mm)≤ — — 黄35红3.0 黄35红5.0
泽(罗维朋比槽133.4mm)≤ 黄15红1.5 黄25红2.5 — —
具有葵花 具有葵花籽气味、滋味 无气味、 气味、 籽油固有 油固有气味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