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食用油标准1.1 任务来源(包括标准下达计划、标准计划项目调整、标准制修订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等)
1.1.1 标准下达计划(包括标准下达计划文件、标准名称、第一起草单位等)
该粮食行业标准的任务来源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粮食行业标准制修定和标准样品计划的通知”即国粮办标[2023]252号。标准起草负责单位:河南工业大学;主要起草负责人:刘玉兰。
1.1.2 标准计划项目调整(如有,请写明申请调整的具体内容、理由和依据等)
无。
1.1.3 标准制修订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一直受到行业高度关注和国家重点监管,近年来随着新时期的消费升级,市场迫切需求“安全、营养、美味”的好粮油产品。然而,食用植物油生产的工艺路线长,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环节多,风险因子的组分复杂,加之
油脂基质自身的组分复杂,同时对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还必须兼顾降低油脂损耗及减少油脂中营养成分和有益风味成分的损失,并避免新的风险成分如反式脂肪酸、氯丙醇酯的形成等,因此要实现食用植物油生产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提升的高质量发展目标,需要先进科学控制技术规范的制定应用。近年来油脂行业持续开展对食用植物油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深入系统研究,在食用植物油生产中多环芳烃、真菌毒素、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3-氯丙醇酯和缩水甘油酯、重金属铅砷等质量安全风险成分的防范控制和脱除技术领域不得取得技术突破并在油脂行业推广应用,但不同加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差异较大,尤其是中小企业对油脂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认知和掌握不够。为了更好服务粮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根据近年来的研发成果,制定相应行业标准加强在粮油行业推广应用,对实现粮油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1.2 协作单位(除第一起草单位外的其他起草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江南大学,武汉轻工大学,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益海嘉里(青岛)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丰益(上海)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山东金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鲁花集团
有限公司,长寿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迈安德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佳格食品(厦门)有限公司,河北玉星食品有限公司。
1.3 主要工作过程(应包括标准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报批阶段等)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标准起草阶段。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和相关标准进行查询及分析研究,对不同品类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调研交流,对所收集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完成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的起草。
2024年1月-2024年2月,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阶段。在此期间就标准制定的技术内容举行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专题研讨会,对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及其规范内容进行充分沟通研讨,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征求意见阶段的标准文本和标准编制说明。
2024年3月-2024年5月,标准征求意见阶段。期间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科院、中粮油脂研发中心、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三星玉米产业科技有限公司、防城港澳加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山东金胜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大学、武汉轻工大学、佳格食品(太仓)有限公司、中粮工科(西安)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九三油脂有限公司等14个相关单位定向征求意见,有6个单位进行了意见回复。标准起草组对征求意见进行了汇总分析,对每条意见都做出了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对于不采纳的意见均给出了解释和说明,并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
2024年5月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及征求意见汇总表等资料提交给粮标委进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1.4 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标准主要起草人有:刘玉兰,徐广超,王兴国,何东平,潘坤,江小明,宫旭洲,马宇翔,金青哲,徐拥军,张传许,
姜元荣,宋立里,王月华,徐斌,焦山海,于雷,刘昌树,王戬东,高盼,等。标准主要起草人由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国内知名油脂生产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高校和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对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发成果的汇总整理,对国内外近年来相关技术发展的调研分析,并组织对标准制定的具体内容和技术条款进行充分讨论交流,完成各阶段的文本编写和征求意见。油脂生产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具体应用情况及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等提供实际生产数据,为技术规范具体条件的确定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