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费用
请注意:申请人在通过签证话务中心预约一个面谈时间, 请务必缴付签证申请费。当您预约面谈时, 话务中心客服代表会索要您的签证收据号码。
美国驻外领事部门签发的非外交和非公务签证要求申请人交纳申请费以涵盖制作、审理和印刷签证的成本。
所有申请人必须在指定的中信银行交纳签证申请费。此费用不予退款。中信银行开具的两联收据须和其它申请材料一起递交。提请注意:无论签证是否颁发,签证申请费用都不予退款。已经交纳了申请费用,但在一年之内没有递交申请的人也不能办理退款。只有持外交护照的申请人,以及申请A、G、C-2、C-3、NATO和美国政府资助的J类签证的人员可以免交申请费。
非移民签证种类及费用:


无须从美国开始申请的签证种类,如B1/B2(旅游、商务),学生(F1)或交流访问人员(J1): 140美元 (人民币896元);
怎样预约签证面谈时间
大部分第一次申请签证的申请人都必须提前预约签证面谈时间。

如果您未满14周岁或年满80周岁及以上,或者您有2007年11月以后签发的美国签证,您也许不用亲自来使馆面谈。请浏览续签的相关要求
商务旅行者及旅游者,请提早申请并确保持有有效的签证。
要预约签证面谈时间,请先支付签证申请费, 随后请到中信银行购买预先付费的加密电话卡或登陆签证信息服务中心的网站购买通话密码,费用为通话12分钟花费54元人民币或通话8分钟花费36元人民币。任何未用完的分钟可留待下次使用或转给他人使用。
买到预先付费的加密电话卡后, 请致电签证信息服务中心预约签证面谈时间或咨询签证问题。请在致电前准备好以下信息:申请人全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申请费收据号码, 、访美目的、在华常住地以及以前是否被拒签过等等。因此发生的所有长途电话费用将由致电者担负,通常30秒钟内电话即可接通
签证信息话务中心的电话号码:
从中国致电请拨打: 4008-872-333 (全国通用号码)
(021) 3881-4611 (上海本地号码)
从中国国外致电请拨打: (86-21) 3881-461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 7:00–晚7:00 ;周六早 8:00 – 下午5:00
每周七天24小时提供录音电话签证信息。
签证预约平均等候时间: 签证预约平均等候时间是指从您致电签证信息服务中心进行预约起到签证面谈之日中间的等待时间。请点击链接查看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学生签证(F、M)、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及其它非移民签证类别的签证预约平均等候时间
在签证面谈当日, 您除了需要携带签证必备的申请材料外, 还需携带您准备的所有支持性材料。欲知签证需要哪些必备材料和建议携带的支持性材料,请查看非移民签证具体类别。非申请人不能陪同申请人进入签证申请大厅。签证面谈时, 每位申请人都必须单独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的情况。申请人需要事先做好准备,以便面谈时能够在没有亲属或法律代表陪同的情况下单独向签证官说明自己在中国的约束力和此次赴美的旅行目的等。唯一例外的是13岁以下的孩子可以由成年亲属陪同面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残疾人也可以由人陪同,请在面谈前几天将申请人需要有人陪同的原因传真至(86-10) 8531-3333。
签证当天注意事项
1. 到达相应的使领馆后请先在外面排队,在预约时间之前等候大约30分钟。
2. 接受安全检查—请不要随身携带任何电子产品, 包括手机。也不要携带背包、手提箱、公文包或手推童车等。申请人只能携带跟签证申请有关的文件。
3. 到指定窗口递交DS-160表格确认页和材料,之后等待指纹扫描和签证面谈。等候时间大约为3个小时左右。
4. 如果您的签证申请得到批准,我们会将签证印在您的护照上并将印有签证的护照在面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邮寄给您。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在面谈之日后的2-3个工作日到使馆附近的中国邮政自取签证。某些特殊情况,如申请需要进行行政审理、需补充支持材料或需要进行打假调查等可能会影响签证申请的审理速度并推迟签发签证的时间。
签证审理平均等候时间是指领事官员批准签证后将护照和签证退回申请人所需要的工作日天数。请点击这里查看平均签证审理时间。请注意:签证申请的审理等候时间不包括进行行政审理的时间。行政审理需要额外的时间。一旦签证申请需要进行行政审理,所需时间将视每个申请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目前行政审理的
平均等候时间是3-4周。欲知详情,请浏览非移民签证通知及公告网页
非移民签证类别
非移民签证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 只允许您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 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请注意: 获得签证并不能保证您能最终进入美国。美国法律规定签证只是允许您申请进入美国的凭证。获得签证的人员将在美国入境港口接受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官员的检察。国土安全部官员批准绝大多数持有签证的申请人入境,但也有权拒绝某些人入境
商务及旅游签证
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 活动包括协商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等。B2签证颁发给赴美旅游的申请人,包括观光、探亲访友及医疗治病等。B1和B2签证的持有者不能在美国就业。
B1和B2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意图只是临时进入美国, 目的仅为旅游和/或进行短期商务活动。申请人还必须证明有充足的资金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费用, 并证明其在祖国有牢固的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联系以迫使其在美短期、合法访问后如期返回。
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1.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2. DS-160表格确认页:请在上面注明您的中文姓名、您中文姓名的电报码、中文家庭地址、公司名字及地址。请将您的表格确认页竖着打印在A4纸上。美国旅游签证办理面谈时请携带打印出来的DS-160表格确认页,不要使用传真的确认页。范例请点击这里。如需查询电码,请点击此处
3. 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毫米x51毫米)正方形白背景的彩正面照。详情请见照片要求。请用透明胶带将您的照片贴在护照封面上。
4.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896元人民币。请将收据用胶
水或胶条粘贴在确认页的下半页上。请点击这里看范例。
5. 含有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
6. 能够说明您为何一定会返回中国的证据: 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对您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返回中国。由于个人情况的不同,申请人应出示的证据也各不相同。下列文件可以帮助签证官评估您是否有意返回中国:户口本、身份证、雇佣证明、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
7. 邀请信: 如果您受邀访问美国的某位居民,那么提供下列信息将对您的申请有所帮助:邀请人信息、访美目的、事先安排的旅行时刻表。如果您只是单纯赴美旅游,那么您无需出示邀请信。
8. 资金证明: 证明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例如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注意:请不要出示银行存款证明单。存款证明单对签证申请没有帮助。)
9. 如果您赴美进行商务活动: 请考虑携带下列信息前来面谈:您将访问哪里、会见哪些人员、会见过程中将讨论哪些内容以及您打算在美国购买哪些产品。下列文件可能会对申请有一定帮助:美国合作方出具的详细
邀请信,说明申请人的访美目的;与美国合作方签订的合同或其它协议;将赴美检测或购买的机器、软件或其它设备的相关信息,如产品宣传手册或产品目录等。请提供您的简历,请点击这里看范例。
10. 如果您赴美探亲: 您应提供材料证明您跟邀请人之间拥有真实且一直未间断的亲属关系,还应考虑提供他们入境或移民美国后的身份状况。下列文件可能对您的申请有一定帮助:户口本或其它能够证明真实亲属关系的文件、近年来与美国亲属的合影、亲属的美国护照或绿卡复印件、在美短期停留的亲属的护照复印件及美国签证复印件等。如果您上次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超过入境时I-94卡上规定的日期,请在面谈时出示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延期证明书原件。
请注意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您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您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