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破产案
一、公司简介
1.法定中文名称: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路304号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路304号,:443003
3.公司所处行业及地位:
公司属于原材料行业,主要从事焊接材料及焊接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
内焊材行业最大的生产厂家之一。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焊接材料、焊接设备、机械、电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4.十大股东(截止于2000年12月8日)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7.93 | 2400.0000 |
猴王集团公司 | 6.72 | 2034.9924 |
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 | 6.61 | 2000.0000 |
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4.08 | 1233.6956 |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8 | 820.0000 |
上海昆凌工贸有限公司 | 2.64 | 800.0000 |
中国工行湖北信托投资公司 | 2.22 | 671.1600 |
中国建行湖北信托投资公司 | 2.22 | 671.1600 |
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94 | 送元二使安西 585.9179 |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 1.45 | 440.0000 |
5.资金募集:
资料显示,自1993年首发和1995年配股共筹资2亿多元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公司还计划发行B股,1997年还准备配股。另一方面,正是有了上市公司这块“金字招牌”,大股东猴王集团更容易从银行贷到款、从券商融到资金。公告显示,猴王集团冒用上市公司的名义,为自己贷款3.3亿元;上市公司为集团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6.经营状况:
猴王股份与猴王集团长期实行人、财、物不分开。几年下来,猴王集团轻轻松松从上市公司拿走了8个多亿。
有关资料已经充分表明,猴王股份的帐本完全是按照筹资需要来“做”的,其虚构利润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向集团收取资金占用费;二是把建筑、土地、甚至向集团收购来的厂子又租借给集团,收取高额租赁费。1995年以来,仅此两项利润甚至超过了公司的利润总额。帐面上看,这些买卖着实让上市公司占尽便宜,但这些都是挂在帐上的触目惊心的“白
条”。截至2000年中期,上市公司对集团的应收款达到了4亿多元,大量关联交易虚挂帐上。
仅仅数年,猴王集团所属企业就达300多家离骚有多少句,遍及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这些企业绝大多数是以兼并、联营等方式取得的。无休止的扩张已令企业危机四伏、债台高筑,但经营者为了面子(股份公司董事任宏杰语),继续延续着包装———圈钱———扩张———负债———再包装———再圈钱的———再扩张。
二、猴王集团破产引发猴王股份破产
1、 猴王集团破产
根据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宜中破字第1号文,原公司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公司已于2001年2月27日宣告破产。
1997年起, 猴王集团成为猴王A第一大股东。
截至2000年12月底,猴王集团资产总额3.7亿元,负债23.6亿元,累计亏损25亿元以上,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成为被告的经济纠纷案达230多件,涉及金额高达14亿元。
2.对猴王股份的影响
截至1999年底,猴王集团拖欠猴王A款8.9亿元,猴王A为大股东猴王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2.44亿元,两项共计11.3亿元。
2000年中期,猴王A已连续一年半亏损,每股净资产也由2.15元跌至1.09元。
2000年12月8日,猴王集团公告称,拟将其持有的猴王A部分国有股转让他人,其中,宜昌市夷陵国资局得到股份公司2400万股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其余4834.9924万股股权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抵债、查封。
按最好的情况估计,猴王集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根据债权比例,猴王A能够收回的资产大致在1.5亿左右。另外,猴王A还需承担为集团提供的2.44亿元担保,这样损失将高达9.44亿元以上。
从猴王A公布2000年中报显示,其资产总额为8.6亿元,资产净值为3亿元左右。如果与损失相抵,猴王A的资产所剩无几。
3.猴王股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笔记本的触摸板失灵
从去年8月底开始,宜昌市先后从猴王集团“剥离”出11家企业共计5.24亿元资产。魔域小游戏1.04
3月中旬,华融正式通过新闻媒介对当地法院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的做法以及猴王集团破产前大规模转移资产的异常行为提出了质疑,并表示在追索债权时连同ST猴王一并考虑。
3月22日,ST猴王的三大债主——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联合行动,共同署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要求ST猴王破产还债的申请。
3月29日,ST猴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一系列提案,使自己的负债增加了1.6374亿元,资产缩水6.44亿元。
掌中之物何妍被轮了吗华融公司在补充报告中称:其一,因猴王集团公司宣告破产,ST猴王对猴王集团的五点九亿元人民币应收款形成损失,为猴王集团提供的四点二亿元担保成为直接负债,导致ST猴王严重资不抵债。其二,ST猴王由于经营萎缩,核心企业完全停产,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三是ST猴王拖欠金融机构大量债务无法偿还,其中包括华融、信达、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等多家债权人。四是华融公司多次催收债权无任何结果。
4.重组
宜昌市有关方面正以解除担保和转移债务的形式为ST猴王“输血”,涉及金额高达4亿元——被华融公司等状告破产的ST猴王开始为寻求重组而填实资产。
公告称,宜昌市商业银行解除了ST猴王为猴王集团公司1.98654亿元贷款提供的担保,将此担保责任转移至宜昌市大地信用担保公司。同时,ST猴王还与其第一大股东夷陵国资公司达成协议,将猴王集团欠股份公司5.9亿元债务中的2.054亿元转让给夷陵国资公司,夷陵国资公司将以等额实物资产(土地、房屋等)向ST猴王支付这2亿多元的款项,据悉,这笔资产将在今年内进入股份公司。
据初步估算,至猴王集团破产时,ST猴王实有资产不足3亿元,而所欠债务、对猴王集团无法收回的债权和为猴王集团提供的担保合计金额却超过10亿元,公司已经处于严重的资不抵债状态。这种状态对ST猴王董事会盼望的资产重组构成了极大的障碍。
三.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1. 破产前转让股份或资产是否合法?
2. 债权人的权利如何保障?
3. 该案给我们什么启示?
4. 如何防范类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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