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破口:
不要一切以偶像为榜样,人是为自己活的,不是别人的复制品!青春偶像是用来娱乐的,不是学习的.偶像是表演,不是演绎真实生活!复制的人生有什么意思做作的表演永远只是表演,它绝非人生的指路灯塔,偶像只能活在电视电影里,来到真实生活里,他(她)一分钟就败(点类似的事例来说明,很多的,某某组合怎么内乱,某某又吸什么了.某某生活糜烂.....这些也是崇拜的理由)
青年是国家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应肩负起国家的命运。所谓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兵,因此青年人寻求榜样学习本没有错,可把榜样当作神一样的偶像来崇拜,弊端就暴露出来了。
首先,对青年人本身而言,他们并不是成年人,对人生观价值观的判断并不成熟。因此,在对偶像崇拜的时候就会很难保持自我的本性。往往出现过分的模仿,以致出现出个的举动。张雨生的车祸使多少青年失魂落魄,有家不回。张国荣潇洒的纵身一跃又引得多少青年为之轻生,甘愿成为其殉葬品。人生难得事青春,要学汤铭日日新,但嘱加鞭需趁早,莫抛岁月负双亲。这些青年,用死来祭奠自己的偶像,这样的举动对得起社会吗?对得起他们的父母吗?
其次,在偶像崇拜热的今天,对偶像更是一种不公平。同样事谈恋爱,为什么偶像们的就要叫绯闻;同样事隐私,偶像们就得日防夜防,小心被跟踪。难道忘记了亲切可人的戴安娜王妃是怎么死的了吗?不正是被狂热的记者,粉丝们的车追到了天堂去吗?既然热爱他们,为什么不能多加保护而是非要解剖他们呢?
最后,我们回过头来再看青年人。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青年时光如此短暂,与其去搞偶像崇拜,何不脚踏实地的发展自己呢?百川东到海,何时复习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社会为我们提供了那么多先进榜样,让我们去学习,为何还要冒着生命"危险"来好高骛远呢?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
国家发展民族要发展,青年人当誓死报国。为什么要抓住几个偶像不放呢?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好男儿志在四方。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惜。
薄弱点:
秋瓷炫和老公现状利处之一,心理学上认为:青少年对青春偶像的崇拜迷恋是人之常情,自然而成;也是个人
袁立透视婐照成长的必然规律。具体的说,青少年时期是由儿童向成人过渡的发展阶段,我们需要通过对不同偶像的认同和依恋来确定自我价值,寻求自我发展。
青春偶像崇拜的利处之二,正是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奋斗的动力。
我觉得你还可以多点诸如庄子这样的大家言论,为你的辩论准备足够的"弹药",事实上,报纸上也有很多这些报道,还记得吗?有个女生,为追某星,花光家里所有财产,逼死父亲如何做老师
杨紫深夜发文秒删2/先,辩论的三辩问题一定更要和你们整体的立场相关联。配合一辩的概念,也为四辨的总结陈词做铺垫,这三个问题是整个辩论队中心思想定下来之后,才定下来的,要承上启下,非常有力。
你不结合你的中心思想,就问怎么提问题,说明准备不是很充分,不是很专业。
如果只是班级类的小比赛建议问些“打乱对方的问题”
交通银行信用卡取现手续费比如:1:请问对方辩友的偶像是谁,您能阐述他/她的三个缺点或者不足么?(会说出来的,但是此时对方心里就有点悬空了)
2:请问您如何看待他的缺点和不足呢?您会学习他的不足么?(对方会理智分析,但是已经进套了)
3:对方辩友,刚刚您能理智的分析对方的缺点,那就不是崇拜了啊,崇拜在字典里的含义是:产生敬佩心理,并且无条件地服从它的驱使。您没有无条件的服从他啊,您练崇拜意义都不了解,还辩论什么呢?
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要急,无论场上场下,那就OK了。
技巧是要有自己的风格,不要尖酸刻薄,要有礼貌,但是也内容要像刀子。
3/辩论主题:追星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正方观点:追星利大于弊 反方观点:追星弊大于利 我方观点:反方(追星弊大于利) (一)陈述观点: 我方的观点是追星弊大于利。 (二)主要论证与陈词: 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学生自控能力差,很难管束自己。一旦坠入追星的迷阵,就很难再逃脱!就比如有一位高中生因盲目地追周杰仑,把他妈妈给他上学的钱拿出来购买关于周杰仑的产品,甚至还买了一套房子住在周杰伦家旁,因而花光了他妈妈给他上学的所有的钱。由此可见,这还能说追星好吗? 童年时代是我们学习的最佳阶段,如
果把这时间用来追星,就会浪费许多的宝贵时间,从而让我们的童年变成一片空白的回忆! 并且,明星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是非好坏,只是他们在一些方面取得了点儿成绩。比如名噪一时的刘晓庆,曾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可后来却因为偷税漏税而沦为罪犯。再比如赵薇,穿印有日本国旗图案的衣服,而出了洋相。追这样的“星”又有何意思呢? 经济负担也是一个大问题。假如一位同学迷上了追星,就会大量关于这类的商品,从而增加了经济负担。有项新闻曾任意地对全市的一百多个学生作过此类调查,有94%的学生有过购买偶像的相片、海报、写真集等此类物品,而其中经常性购买的就占57%。我方还了解到外面商店关于此类商品很多,但价钱都很昂贵,像一张海报一般在2元到25元左右,一张CD盘一般在10元到30元左右,而一本印刷精美的偶像写真集就大都在15元、20元、30元……甚至一本几百元的都有。这对于我们这些没有经济收入的小学生来说,经常性购买这类物品无疑将大大增加父母、家长们的经济负担。 因此,我方认为追星弊大于利! (三)自由辩论阶段: (略) (四)总结陈词: 我方还是坚持追星弊大于利! 首先要提出的是自控能力!既然我们追所谓的“星”时还要提心吊胆,一不留神就会被吸进“迷魂洞”,那还不如不做那些“冒险游戏”,把追星的时间用在学习上。 而且,在实际中,许多人花费了不少时间与资金在这方面,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呢?再说,就算有些
同学在追星中得到了点儿“益处”,可那只是极少部分,追星“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弊大于利”!如果对不认可,那么敢问对方辩友,可否举出一例因“追星”而真正成名的人吗?很显然,这比大海捞针还难。因此,真正要有成就,还需要自己努力才行,而盲目追星是不行的,否则到头来适得其反! 同学们,告别那闪烁一时的“流星”吧,让我们紧紧抓住这幸福美好的童年吧,别让我们的脑海里只是一片空白的回忆!
4,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经过了一番激烈的唇舌剑,还是让我们冷静下来,以理性的思维来审视青春偶像崇拜的“利”与“弊”吧!
心理学上认为:青少年对青春偶像的崇拜迷恋是人之常情,自然而成;也是个人成长的必然规律。具体的说,青少年时期是由儿童向成人过渡的发展阶段,我们需要通过对不同偶像的认同和依恋来确定自我价值,寻求自我发展。
青春偶像崇拜的利处之一: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奋斗的目标。“治天下者,比先利其志”,志向、目标是到达成功的前提。这就好比在黑夜中航行的船只,需要灯塔指引航向一
样。而那些头顶光环的青春偶像们,不就象那黑夜中的灯塔吗?有了他们,我们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触礁、翻船的危险。同时我要明确的告诉对方:青春偶像为我们提供了奋斗目标,但并非意味着其本生就是奋斗目标。若一意孤行以至触礁搁浅、船毁人亡,也只能说明你是一名不合格的水手;总不能嗔怪灯塔指错了航向吧!
古人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可见仅有雄心壮志是并能成功的,还要坚持奋斗的动力。而青春偶像崇拜的利处之二,正是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奋斗的动力。正如我方二辩所说,青春偶像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因此同样一句话从偶像嘴里说出来所产生的震动千百倍的超过你父母朋友的话。你也会因此而以极大的热情和动力,去努力奋斗,提高自己,挑战自己!再者青春也并非对方所理解的“绣花枕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可以随随便便成功。”偶像成功的背后也凝结着励志过程中汗水和泪水呀!对方辩友在选择鲜花与掌声的时候,凭什么选择那背后的汗水与泪水?
“ALL WORK ANG NO PI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这句谚语告诉我们只学习、工作而无娱乐不利于我们成长。而如今丰富、多元化的青春偶像崇拜恰好可弥补这一不利。他让我们的生活更丰富多彩,更富青春活力,而不是单调、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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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要补充的是:我方陈述青春偶像崇拜的诸多利处,然而我方也不否认有弊的一面,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矛盾有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具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就今天的主题而言,“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具有普遍性,对事物的发展起了主导作用,而弊仅仅是些特例,是次要矛盾。难道我们可以因矛盾次要方面的存在而否认主要方面,可以因弊的存在而否认诸多利处吗?难道我们可以用矛盾的特殊性来掩盖其普遍性,以偏概全吗?
最后,我要重声我方观点: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5、追星一族的迷惘
最近发生的两件新闻令人们忍俊不禁,一是港星刘德华在内地拍摄电影时,一位中学生为了一睹其尊容,实现“零距离”接触的梦想,竟然在他下榻的宾馆内的床底下,忍着饥饿“潜伏”了17小时,吓得这位“影帝”、“天王”尊容失,差点夺门而逃;二是几位女中学生为了争得影星胡兵的亲笔签名,不惜以酒相拼,岂知不胜酒力,结果几位酩酊大醉。作为追星一族的中学生,现在居然痴迷到如此地步,这究竟是何种“魔力”在作祟?这是否预示着中学生的信仰缺失而导致盲目迷信?社会是否该检讨一下,我们为中学生营造了何种娱乐氛围?
中学生正处于懵懂的青春期,对于社会的理解还只是一个混沌的概念,他们的认识水平也流于表面和肤浅,对未来也充满了美好的幻想和憧憬。而娱乐圈的偶像多数是以他们亮丽的外在美作为自己最大的取胜资本,成的少男少女成为他们的“俘虏”就不难想象其原因了。但是,那些偶像明星们为之自信的经过精心包装和设计的外在美又有多少是真实的成分呢。偶像对中学生追星族思想和行为的牵引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甚至会影响到中学生追星族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崇拜的偶像所代表或所提倡的是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自然会受到社会各界的推崇。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些宣扬颓废、消极、没落的东西对正处在接受社会意识形态影响的中学生追星族来说,其负面的影响可能会非常的大。
“成功人士不等于魅力人士”,许多中学生追星族如是说。不少成功人士,包括一些“国宝级”成功人士,在追星族看来,除了腰包鼓鼓之外,从头到脚似乎散发不出多少魅力。而那些身价百倍的明星,既能日进斗金,形貌又能“放电”,这才是魅力四射的主儿。于是,校园掀起一波又一波的追星潮。先是影星、歌星,什么“四大天王”、“四大天后”,继之琼瑶热、岑凯伦热、小女生席绢特制的“冰淇淋文学”热,接着又是球星,金奖得主范志毅、大阳神队的胡志军、身价过亿的姚明先后被力捧。
中学生追星族说起明星的尊号如数家珍,什么“青春美少女队”、“四小歌后”、“后街男孩”、“小虎队”、“狂野歌后张惠妹”、“香港小天王谢霆锋”、“本儿古天乐”、“金童玉女毛宁、杨钰莹”、“玉女派掌门周慧敏”……一口气能列出一箩筐。他们追星时,照相机、望远镜、签名CD一样都不能少。为了一瞻明星的风采,他们可以冷落父母。“今天我爸爸住院了,但我没去医院看他,到这里看你来了”。这是一位女中学生在刘德华上海歌迷会上说的一句话。周华健在上海开个唱会时,有位超级少女星迷为了签名,居然在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中“杀”开一条血路冲到自己的偶像面前。帽子飞了,头发乱了,脚踩肿了全然不顾,拿到签名激动得涕泪交流。父母生日、生肖、身高、爱好,他们全不知晓;偶像的这些,他们却烂熟于胸,甚至连偶像的星座、血型、怪癖及恋史都了如指掌。有一位中学少女铁杆追星族上课时,老师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说起20世纪60年代一位与雷锋齐名的英雄人物王杰,她竟打断老师的话说:“王杰是歌星,王杰还没死。”
中学生永远不缺偶像,娱圈明星像走马灯似地令人目不暇接。2001年、2002年堪称“F4年”,F4演绎的台湾青春偶像剧《流星花园》,在女中学生中掀起了心灵风暴。仿佛在一夜之间,对F4的崇拜席卷全国中学校园,“模仿秀”风起云涌。据媒体透露,最有名的是山西太原某中学的“春秋五霸”,他们效法F4,在校园打骂同学、调戏女生、集体逃课、为非作
歹,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于是,国家广电总局2002年初发文禁播《流星花园》。然而,本就是靠网络和影碟流行起来的《流星花园》,在电视屏幕上遭遇紧急刹车后,反而在音像店卖得更火了。卖电脑软件的铺内,家家也都将《流星花园》摆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光顾者多为中学生。在中学生追星族热炒中,F4不断接到片约和演出邀请,他们的帅像频频登陆娱乐杂志的封面,大小报纸的娱乐版头条也几乎被他们集体“承包”了。自然,有关他们的海报、文章、宣传照、采访照以及其他小物件,就成了中学生追星族的抢手货,他们的帅手签名那更是千金难求。在上海一所民办学校读书的一名女学生,自迷上F4后,买唱片、买纪念品从来是毫不吝惜;买追星器材、观F4演唱会,更是一掷千金。她与言承旭牵手一分钟激动万分,事后大谈感受,被人誉为“F4迷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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