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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亚纶鬼鬼【导语】⽆忧考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江苏⾼考成绩复核办法及申请时间公布,⾼考成绩发布后,考⽣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6⽉27⽇上午11:00前提出申请,具体详情如下:
  6⽉24⽇20:00以后,考⽣可凭考⽣号和动态⼝令卡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站(www.jseea或gkcx.jseea)、省教育考试院官⽅“江苏招⽣考试”(号jszsksb)、“江苏招考”APP、“江苏政务服务”APP免费查询⾼考成绩,也可通过拨打声讯电话16887799查询成绩。⾼考成绩发布后,考⽣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校招⽣全国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苏招委办〔2021〕5号)申请成绩复核。通知原⽂如下:
  各设区市、县(市、区)⾼校招⽣委员会,各评卷点⾼校:
  为维护普通⾼校招⽣全国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考”)的公平性、权威性、严肃性,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做好普通⾼考成绩复核⼯作,深⼊推进⾼校招⽣“阳光⼯程”,切实保障考⽣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省⾼考⼯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普通⾼校招⽣全国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并认真做好宣传、解读⼯作。
  江苏省⾼等学校招⽣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普通⾼校招⽣全国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办〔2017〕3号)、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上评卷管理规范》及普通⾼考考务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成绩复核⼯作严格执⾏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成绩复核分为⾸次复核和再次复核,分别由评卷组和复审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考成绩发布后,考⽣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6⽉27⽇上午11:00前,持本⼈⾝份证、准考证,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出书⾯申请,中学或报名点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各县(市、区)、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下同)逐级汇总后于6⽉27⽇下午5: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由评卷组进⾏⾸次复核。
全国乙卷数学  第五条复核申请应当写明考⽣的姓名、性别、⾝份证号码、考⽣号、准考证号以及申请复核的科⽬;如考⽣委托代理⼈提出申请,还应写明代理⼈的姓名、性别、⾝份证号码、⼯作单位、职业和住所,并出具考⽣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第六条复核的具体内容为:
  (⼀)核查评卷过程:是否符合国家及省评卷⼯作实施规范和相关规定。
高中班级口号  (⼆)核查申请⼈答卷情况和相关考试信息:考⽣⼿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本⼈答卷;是否有漏评;科⽬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再选科⽬等级赋分转换是否准确。
  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七条评卷组在受理考⽣的⾸次复核申请后,对在规定以内的考⽣申请事项进⾏⾸次复核,并于6⽉30⽇下午5:00前通过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办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站(www.jseea)告知考⽣⾸次复核结果。筷子兄弟 父亲歌词
  第⼋条考⽣对⾸次复核结果仍存有异议的,可于第⼀阶段填报志愿截⽌前,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交《普通⾼考成绩再次复核申请表》(见附件),按科⽬提出再次复核申请,申请表须经班主任或相关科⽬任课教师审核签名,并经所在中学或学习学校负责⼈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各县(市、区)、设区市招办逐级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续不齐全的,不接受其再次复核申请。
  第九条根据国家及我省普通⾼考评卷⼯作的有关规定,复审组由具有⾼级职称的学科专家、教育测量专家以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员等组成,成员不少于5⼈。经复审组再次复核得出的结论为最终认定结论。
张国立的老婆  第⼗条省教育考试院在收到考⽣再次复核申请的5个⼯作⽇内,通过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办书⾯告知考⽣再次复核结果。
  第⼗⼀条经复审组再次复核,并作出最终认定结论后,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办及省教育考试院不再受理考⽣对再次复核认定结论的异议申请。
  第⼗⼆条在⾸次复核、再次复核中,如发现考⽣成绩有误,确需变更成绩的,分别由评卷组、复审组出具变更报告,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按程序在⾼考成绩数据库中予以变更,并重新下发成绩通知单。
  在考⽣填报⾼考志愿之后发⽣了成绩变更的,考⽣可申请重新填报志愿。
  第⼗三条本办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办法⾃发布之⽇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