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质押的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2012江西高考作文1、含义不同。抵押,指债权⼈对债务⼈或第三⼈不移转占有⽽⽤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不履⾏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指债务⼈或第三⼈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不履⾏债务时,债权⼈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老番茄真名2、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3、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押物移转占有。占有权是否转移是抵押与质押最本质的区别。
买新车提车注意事项4、债权⼈是否有权收取担保物所⽣孳息不同。在抵押中,抵押期间抵押物所⽣的⾃然孽息和法定孳息由抵押⼈收取,抵押权⼈⽆权收取抵押物所⽣孽息。⽽在质押中,除当事⼈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以外,质押期间质押物所⽣孽息,均由质押权⼈依法收取。
如何制作贺卡5、抵押的当事⼈可以⾃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签定之⽇起⽣效,质押的当事⼈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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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担保物上能否重复设定担保权不同。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即抵押⼈依法可以在同⼀担保物上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也就是说,法律允许抵押权重复设置,抵押⼈依法可以同时或先后就同⼀项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抵押,但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在质押中,法律不允许在同⼀质物上重复设定质权。且质押担保须以出质物移交于质权⼈占有为合同有效成⽴的要件,所以实践中也不存在同⼀质物上重复设定质权的现象。
7、债务履⾏期届满,抵押权⼈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期届满,质权⼈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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