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表白浪漫情话大全专利权质押与专利权抵押
    专利权质押与专利权抵押
    质押与抵押是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规定的两类重要的担保类型。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质押又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显然,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抵押不要求转移财产之占有,而质押则必须转移财产之占有。陈百强图片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占有。所谓占有是指“对物的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占有的客体一般来说为物,以有体物为限,有体物又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二者虽然均可成为占有的客体,但发生的效力不同。动产适用占有制度,发生权利推定的效力;不动产适用登记制度,登记发生权利推定之效力。德国民法和瑞士民法也都将占有效力的适用范围限定于动产,我国学界通说也主张,“可以在法律上规定,凡已经实行不动产登记的区域(例如城市)
和已列入必须登记的不动产,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占有人的权利应以登记为准,不适用占有的权利推定。”
剧照    财产权利也可成为占有的客体,民法学上将其称为“准占有”。“占有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对于物的事实上的支配关系,以维护社会的和平秩序。而权利的占有人如果具有使他人足以信其享有该权利的表象,并且事实上行使该项权利,亦应对其加以保护,其目的同样是为了保护社会秩序。二者的区别,在于占有系对于有体物的支配,而准占有则系不包括有体物支配的对于财产权的支配,即权利的行使。因此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权利的占有’”专利权能否成为占有之标的,学界说法不一。史尚宽先生认为,专利权可以作为准占有的标的。郑成思教授则认为,“由于无体,作为专利权客体的信息,不可能被单独占有,因此以占有或准占有为第一要件的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就决不可能适用于专利权”。
    笔者以为,专利权不宜适用准占有制度。首先,专利权的准占有难以发挥权利推定效力,如企业在经营中使用某项专利技术,并不会直接产生权利推定效力,相对人更愿意相信专利局对该项专利技术登记,这样,准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已经被登记所取代。其次,专利权准占有的善意取得效力也不可能发生。交易相对人很容易在专利局那里查询到真正夏雨和张一山
的权利人。如果交易相对人“明知”出让人无处分权还与之交易,或是基于“重大过失”未经查询就与之进行交易,都无法构成善意,专利权准占有的善意取得效力无存在之空间。相反,如果是专利权登记错误,受让人基于登记之公示公信力而与无权处分人交易,才构成“善意”。最后,专利权准占有也不能发生取得时效后果。“设想一项专利权人与97家使用者订立了使用许可合同,而第98家未经许可就把该专利当成自己所有的一样使用,专利所有人在‘时效’期间未加追究,那么第98家是否会基于取得时效获得该项专利权?如果是这样的话,第99、100、101家也都同样向第98家一样使用该项专利而未予追究,那么到底又是谁通过“时效”取得了该项专利?显然,如承认专利权准占有之取得时效,则会产生出异常荒唐的结果。
圣诞节2021年是几月几日
    总之,专利权是一项需要由国家机关授权才能产生的权利,它不适用民法之“准占有”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国家的登记制度。那么,在所谓的专利权“质押”中,专利权人是无法像其他质押人那么转移专利权之占有或“准占有”,因此,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有关专利权质押的规定并不恰当。
六一儿童节主持词开场白和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