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读后感
高圆圆资料开学伊始,思修课老师在第一堂课推荐我们阅读一本哲学类书籍。在老师推荐的众多书籍中,“论自由”三个字吸引了我,我心想自由不就是无拘无束吗,为什么要议论这个话题呢,而且这还是哲学类书籍中的名著。带着这个好奇心理,我到校图书馆到了这本书,取下来一看并不太厚,翻开目录,只有五章,那时我感觉应该会很轻松愉快地读完这本书。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尉迟琳嘉老婆由于平时看的书少,我的阅读能力并不很强,所以当我翻开第一章引论时,我就被大段大段的议论弄得头晕眼花,引论主要是对这本书论证原因和基本观念的一个简单介绍。在这里,作者穆勒点明他所论的自由是公民自由,社会自由,并对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做出阐述:个人有一定程度的权力与自由,但应有法律或契约进行约束;相似的,对于集体的统治者来说,他们施加于众的权力也应有所限制。这种关系或说规则说明了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这就是说,对于集体中的任何一个分子,能够施用一种权力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换句话说,统治者的目的意图应与人们众一致,而不应剥削压迫众,这会使被统治者感到失去自由,并发起反抗。
张根硕床照
在这章中,有一句令我费解: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能够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用的。后来我上网搜索,到了一些解释,只有人类能够明确自由这一定义并将由此改善社会时,自由才真正适用。而这里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穆勒还将自由分为不同领域,它包括:意识的内在领地,他要求广义上的良心自由,思想和情感自由;趣味和志向的自由,随自己喜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当然不免承担一定后果;在同样限度之内,从每个人的自由推导出个体联合中的自由,只有社会中自由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这样的社会才是真正的社会。
在第二章中,穆勒论证的是思想和言论的自由,首先他以出版自由开头,他提到了:“这样一个时代,说对于“出版自由”,作为反对腐败政府或暴虐政府的保证之一,还必须有所保护,希望已经过去。现在,我们可以假定,为要反对允许一个在利害上不与人民合一的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硬把意见指示给人民并且规定何种教义或何种论证才许人民听到,已经无需再作什么论证了。并且,问题的这一方面已由以前的作家们这样频数地又这样胜利地加以推进,所以此地就更无需特别坚持来讲了。”也就是说,自由使人民不会再顺从那些硬
性指示给他们的教义,思想。紧接着穆勒论述说有压力的权利不应被运用,不管是由他们自身运用或是政府运用,这个权力本不合法,最好的政府和最坏的政府都不能运用。
初雪的诗句唯美世界三大高峰然后他又提到了事物没有绝对确定性,人、政府,都必须尽其能力所及来行动,世界上没有所谓绝对确定性这种东西,但是尽有对于人类生活中各种目的的充足保证。我们有权利自由去质疑他人,当然也应当去听取别人的质疑:假如我们因为我们的意见可能会错就永不本着自己的意见去行动,那么我们势必置自己的一切利害于不顾,也弃自己的一切义务而不尽。一个适用于一切行为的反驳,对于任何特定的行为就不能成为圆满无缺的反驳。本章最后又用宗教改革失败论证至于说真理永远战胜迫害,这其实是一个乐观的错误,人们相继加以复述,直至成为滥调,实则一切经验都反证其不然,若谓真理只因其为真理便具有什么固有的力量,能够抵抗错误,能够面临监狱和炮烙而挺占优胜,这乃是一种空洞无根的情操。
在第三章中,作者对人的个性是作为幸福一大因素做出了论证。在读这一章之前,我先看到了这个标题。我想,个性应该是人的性格吧,但穆勒将之定义为不同人心中不同的选择,不同的欲望。我们知道,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那么他们就或多或少受到社会风俗习
俗的影响,我们在做出选择是就会不自觉遵从习俗,但是穆勒说到不能一味的遵从习俗,这样是得不到锻炼的。除此之外,人的欲望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人没有欲望或他的欲望没有特质,那它就相当于一台蒸汽机。这个社会没有理由让所有人的生活都建构在某一两种模式中,对于这一观点,穆勒打了一个比方,他把人的生活比作衣服鞋子,如果衣服鞋子不是为他们定制的,还没有足够的衣服鞋子让人们挑选,那人们永远也不到合适的衣服和鞋子了。他认为,当个人思想与能力成熟时,就应当按照自己的方法,自由地决定自己在社会中的行为,这是人的权力。
除此之外,现代的商业社会也有向平等化,平庸化,趋同化发展的趋势。那时人们看的东西相同,学的东西相同,听的东西相同,读的东西相同,那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里的成员就好像一个个复制品,缺少了个性。综上所述,个性是必不可少的,它是幸福的一大因素。
第四章作者论证的是社会中个人的权力限度,首先作者提出了一些问题,个人的主权可以伸张到何种程度,个人生命多少属于自己多少属于社会等等,这引起了我的思考。没错,人究竟有多大限度的权力,如果一个人权力限度过小,那在社会上很难有立足之地,但如
果过大,有很有可能伤及他人,危害社会。从这一观点出发,就会有两种立场,一方是认为应限制个人权力,另一方则认为个人事务与个人喜好不该受公众制约。之后作者又将此提升至国家与社层面,穆勒不认为那个社有权强迫别的社“开化”,一种文明如果真正屈服于一度被它战胜的野蛮,那么它首先一定腐朽到了极点。在这里作者穆勒指出,主要关涉个人生活的那部分应该被称为个性,关涉到社会的部分当属于社会,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的保护。那么,我们也有这个义务去遵守一些必要的社会准则。此外,作者还举了摩门教主义的例子,论述了一种文明不能随便见折于自己已经征服的敌人,不能停止前进。
第五章讨论了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有两条,一是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之外的别人的利益,那么个人不必向社会负责;二是关于他人利益的问题,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接受社会的惩罚。这两点可以帮助我们做出权衡决断。作者通过贸易这一例子进行形象的论述,并提出如果只对当事人本身造成直接伤害,就不应受法律禁止。接着作者从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价值观出发,论述了自由贸易与自由竞争的关系。之后作者又从教育角度分析,生儿育女本是人生中最负有责任的行为,为一个生命的福祸负责,就必须保证她至少有最一般的机会可以理想生存。他认为在他的国家中,要运用必要的数量控制来对真正有效的
道德教育进行约束。最后讨论的是有关政府干预尺度的一系列问题,认为政府应尽可能不去干预个人发展。因为会有不涉及自由侵犯而反对政府干涉的情况,这样的情况有三种:个人比政府办的好;未必比政府办得好但可以增强人们的主动才能;给予政府过大的权利会带来一定的祸患,我们还是应着重增强人的素质。
总的来说,《论自由》这本书论述的中心观点很深奥,因为他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无论从时代还是政治制度来说都与我们目前所处环境有很大差距,不过其思想和理论还是十分值得我们去研读深思的。其实不论是西方国家还是华夏文明中,只要有社会就有人们,就会有自由,不论是国家自由,社会自由还是个人自由,都离不开自由二字,这本书以十九世纪的英国作大背景,但其理论同样适用与当今任何国家社会。因此要想真正理解其中道理还需反复研读,以上我的个人看法也许并不成熟,亦或有些错误。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我也应该多去阅读此类书籍。
>硬盘安装xp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