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知识框架图
亚洲最丑明星 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
1. 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2. 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
3. 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
4. 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
总论 犯罪论 性,期待可能性
5. 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6. 共同犯罪:成立条件(共同行为、共同故意),理论分类(正犯、
共犯),法定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特殊问题(共迟重瑞简历
犯与身份、共犯与认识错误、共犯与犯罪形态)
7. 罪数:实质一罪,法定一罪,处断一罪,数罪
1.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
刑罚论 2.刑罚的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3.刑罚的执行和消灭:减刑,假释,时效,赦免
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侵犯个人法益 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
交付刑:罪、罪
财产犯罪 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
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毁弃刑: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分论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侵犯社会法益 破坏经济秩序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
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 渎职犯罪
侵犯国家法益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刑法的解释
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学。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重点。
(一)解释的效力
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
【备注1】刑法修正案属于立法,不是立法解释,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
【备注2】刑法典中的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
例如: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不属于立法解释,而是刑法典的内容。
2、司法解释:由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
3、学理解释:学术机构或学者个人的解释。
【效力等级】立法解释 > 司法解释 > 学理解释
(二)解释的态度
1、就解释的灵活性而言,应坚持严格解释和灵活解释相结合。所谓严格解释,是指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来解释;所谓灵活解释,是指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地阐明法律的含义。
2、就解释的目标而言,应坚持客观解释而非主观解释。所谓主观解释,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立法者原意或立法者主观意思;所谓客观解释,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法律的现时的客观含义。刑法条文一旦颁布,便脱离了立法者,具有了独立的生命。对刑法的解释,不应刻舟求剑 ,而应根据社会发展探求刑法条文当下的含义。
【注意】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不是解释法律的原则,而是解决悬疑事实的原则。在事实不清、存在疑问时,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事实。在解释法律含义时,不应该也不可能一味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来解释,否则理论研究就没有必要了。
例如:甲杀死仇人乙后,发现乙的钱包,便拿走钱包。案件事实很清楚,但甲的取财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法律规定还是符合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对此,需要对理论深入研究,而不能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一味定侵占罪。
(三)解释的理由
对一个条文用语解释出一个含义,必须给出理由,论证解释的合理性。解释理由无穷无尽,常见的有:
1、文理解释。这是根据文法、语法等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是否属于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简言之,需要考察该解释后的含义在文理上是否讲得通。
例如,“收买”一词有两个含义:一个是收购;二是用钱财或其他好处笼络人心。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收买”不可能是用钱财笼络人心。同理,刑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其中“收买”也不可能是收购。
2、体系解释。这是根据体系逻辑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在刑法体系中是否协调合理。例如,从文义上看,“伪造”可以包含“变造”,但是我国刑法在伪造货币罪之外又规定了变造货币罪,这就是说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就不可能包含“变造”。
3、当然解释。这是根据形势逻辑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是否符合当然道理,在论证出罪时举
重以明轻(重的行为都无罪,轻的行为更应无罪),在论证入罪时举轻以名重(轻的行为都是犯罪,重的行为更应是犯罪)。可以看出,当然解释其实也是体系解释的一种。例如,司法解释规定:一年内三次盗窃,构成盗窃罪。那么一年内四次盗窃的,当然构成盗窃罪。这就是当然解释的结论。
【注意】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逻辑合理性,但该结论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在根据举轻以名重(轻的行为都是犯罪,重的行为更应是犯罪)入罪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能简单地以案件事实的社会危害性为由以犯罪论处。
4、历史解释。这是根据历史的、发展的眼光从历史沿革的角度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这不同于探求立法者原意的主观解释。
例如,1979年旧刑法第183条将遗弃罪规定在妨害婚姻家庭罪一章中,其中行为主体也即“抚养义务人”仅限于婚姻家庭成员之间。而1997年新刑法第261条将遗弃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那么“抚养义务人”就不限于婚姻家庭成员之间,儿童福利院的院长也可成为遗弃罪的主体。
(四)解释的技巧
即使根据解释的理由认为某个解释的结论具有合理性,但是首先需要根据某种解释技巧得出该解释结论。常见的解释技巧有:
1、平义解释(又称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该用语最平白的字面含义来解释含义,即所谓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洪金宝妻子2、扩大解释(又称扩张解释)。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
例如: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就是对“金融机构”的扩大解释。
【注意】扩大解释这种方法本身是被允许的,但是其解释后的结论并不一定具有可适用性。例如,将网络上的虚拟财产解释为“财物”,没有超出“财物”可能的含义范围,属扩大解释。但是,这种扩大解释的结论适用到具体的财产犯罪中(如抢劫罪、盗窃罪、罪等),是否合理,则需要具体分析。
3、周扬青点赞罗志祥缩小解释(又称限制解释)。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小于字面含义。
例如,根据司法解释,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不包含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
4、反好听的网名昵称两个字对解释。这是指根据用语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
例如,十四周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杀人罪负责。据此,小于十四周岁的人便不需要对故意杀人罪负责。
5、补正解释。这是刑法条文用语表述有明星错误,只有通过修正、补正来阐明其真实含义。
例如,刑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里的“以下”应当不包括本数。如果判本数,就属于从轻处罚。但是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因此对第63条的“以下“应进行补正解释,认为第63条的”以下“用语错误,应解释为”低于法定最低刑判处刑罚“。
6、类推解释。这是指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例如,将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子,就属于类推解释。
(1)性质。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被禁止的解释方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的区别【注意】禁止类推解释,既针对司法机关,也针对立法机关,换言之,立法机关(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不能进行类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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