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
第一条咖啡不属于高热量饮品 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57号)、《衡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以及《南华大学学生整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包干的协议》的具体操作办法,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了加强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保登记和享受待遇以学年为周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每年个人缴纳五一放假调休5天 还能跨省出行吗20元,主要保大病、保住院、保意外伤害和学校门诊。
第三条 学生医疗保险是学校为了有效保障在校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学生在校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医治特重疾病所需过高费用给学生个人及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学生医疗保险具有高效、快捷、缴费低、资助高的特点。
医疗纠纷防范第四条 学校成立南华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医管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立单位包括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纪委、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团委、学生会。医管会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医管会于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通报会,向学生通报本年度医疗保险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办法:
(一)住院费用的报销:
学生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20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包括门诊大病医疗)为20000元。
姬云飞年龄(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大学生在本校医务所进行门诊医疗方能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标准为参保学生每人每医保年度内累计200元以内的可按40%比例在学校医务所进行报销,200元以上部分按10%比例在学校医务所报销。在学校医务所以外的普通门诊费自负。
(三)门诊大病报销
门诊大病二十个病种
序号 | 疾病名称 | 医疗费用限标准 |
1 | 肾移植术后 | 45600元/年 |
2 | 尿毒症 | 40000元/年 有哪些 |
3 | 精神分裂症 | 1200元/年 |
4 |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 4000元/年 |
5 | 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 2600元/年 |
6 | 冠心病(心功能三级) | 2600元/年 |
7 | 冠脉支架置入术后1年内 | 3600元/年 |
8 | 糖尿病(非胰岛素)(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 2600元/年 |
9 | 糖尿病(胰岛素)(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 4000元/年 |
10 | 慢性活动型肝炎 | 3600元/年 |
11 | 肝硬化 | 4000元/年 |
12 | 血小板减少性紫瘫 | 2400元/年 |
13 | 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 2400元/年 |
14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4000元/年 |
15 | 风、肺心病(心功能三级、出现右心衰竭) | 2600元/年 |
16 | 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肝肾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 3500元/年 |
17 |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偏瘫) | 3600元/年 |
18 | 帕金森氏综合症 | 3600元/年 |
19 | 浸润型 | 1800元/年 |
20 | 泌尿系统结石体外震波碎石,含碎石和药物(同侧同一部位) | 1000元 包干/人次 |
(四)意外伤害待遇
对无他方责任的参保大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和意外死亡补助标准:意外伤害门诊急诊的,一个结算年度内超过100元不超过1000元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另还需要扣除5%自费用),无他方责任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0元/人,但年累计基金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报销:
(一)学生在保投前所患未治愈疾病。
(二)学生健康护理,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等非医疗性行为。
(三)学生罹患性病。
(四)学生的故意杀害、伤害、故意犯罪或拒捕而造成的伤害。
(五)学生斗殴、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
(六)学生受酒精、、管制药物的影响而造成的意外。
(七)交通事故(所有机动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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