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江源到内蒙古高原,
从黄土高原到东营入海口,
九曲黄河,奔腾向前,
哺育着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文明。
4月1日起,隔音材料
法护黄河自此唱响新乐章。
这部专门保护黄河母亲的法律,
规定了哪些重点内容?
邀您共赏法护黄河之九“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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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典型案例
案例五:医药化工公司、孙、牛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被告人孙作为被告医药化工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公司环评工艺,将公司生产产生的含危险废物的酸性废水交由无危废处理资质和能力的被告人牛处理,后该批废水被倾倒至高青县采油厂注水站内,直接通过注水管道灌注地下2000余米。经统计,共计灌注废水约200吨。
【裁判结果】
高青县人民法院认为,医药化工公司和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违反国家规定,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节严重;牛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并从中牟利,情节严重,被告医药化工公司及孙、牛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医药化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分别判处牛、孙有期徒刑三年、三年三个月,同时禁止孙三年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职业或活动。
【典型意义】
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积极适用职业禁止规定,一是通过资格的剥夺警示教育相关行业人员、预防犯罪,二是防止这些人员再次实施犯罪,体现了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案例七:高青黄河河务局与赵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赵租赁高青黄河河务局的淤背区土地218.8亩,双方约定租赁费为每年350元/亩。2023年3月1日,租赁合同到期后,赵欠付土地租赁费385229元。高青黄河河务局诉请赵返还涉案土地,清理涉案土地上的青苗及其他附属物,支付拖欠的租赁费并赔偿损失。
赵同意砍伐树木抵顶租赁费用。
【裁判结果】
高青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虽同意用部分种植国槐抵顶租赁费,但该树木未成材经济价值有限,一旦砍伐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也破坏生态。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批次分时间处理林木的方案,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山东省提出建设沿黄九市一体的黄河下游百里绿生态走廊,妥善处理黄河淤背区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事关生态走廊建设。本案化解纠纷的方案,为黄河淤背区土地合同纠纷提供了有效解决思路,为黄河流域生态长廊建设提供了帮助。同时,该案充分贯彻了《民法典》“充分发挥物的效用”这一绿规则,避免了生态资源浪费。
案例一: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刘等盗掘古墓葬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张天爱盛一伦【基本案情】
范冰冰裸替甘露2023年9月10日至13日晚,被告人林甲、刘预谋纠集被告人林乙、郑共同盗墓。经鉴定及考古调查,所盗掘古墓位于黄河下游龙山文化核心地带—东平陵故城,系战国至汉代土坑竖穴墓,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挖掘的盗洞,已经出现地面塌陷,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修复。经勘察设计,盗洞回填工程造价10872.35元、勘察设计费用5000元,合计15872.35元。
【裁判结果】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林甲、郑、林乙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责令四被告人连带赔偿修复费及勘察设计费15872.35元。
【典型意义】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盗掘的古墓葬位于济南章丘东平陵故城,系黄河下游龙山文化核心地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黄河文化重要载体和象征。被告人盗掘古墓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珍贵的黄
河历史文化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惩治盗掘古墓葬犯罪,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具有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
案例二:史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3年,渤海伏季休渔期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史多次组织吴等17名船主(均另案处理)使用禁用渔具拖拽泵吸耙刺,在套儿河8号浮标附近吸捕蓝蛤约506880斤。检察机关以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破坏生态环境为由,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认为,史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史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承担生态修复费用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及赔偿损失共337376元,并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
本案系非法捕捞水产品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套儿河属于黄河流域重要水系,域内的蓝蛤是湿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是长途迁徙的候鸟大滨鹬酷爱的食物,保护好其生态环境,对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重要作用。被告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蓝蛤,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河底生态环境,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对生态环境资源损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实现了惩处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促进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案例三:邸、鲁污染黄河生态环境案
【基本案情】
正月十一是黄道吉日吗【裁判结果】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邸、鲁违反国家规定,在黄河大坝附近随意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周围环境,对黄河的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分别判处邸、鲁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并禁止鲁在三年内从事与电镀相关的职业。
【典型意义】
黄河流域水资源的安全,事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本案中,二被告人在黄河大坝附近任意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已经严重威胁到黄河流域的水生态安全。法院对被告人严格限制适用缓刑,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严厉惩治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具有积极的警示意义。
案例四:王存、王界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至11月,被告人王存、王界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黄河滩区内开挖沉淀池,利用抽砂设备抽取黄河水沉淀成砂并销售。采砂价值共计186万元。王存、王界擅自在黄河河道内采砂,构筑成的砂场影响行洪安全,危及沿黄众生命安全,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裁判结果】
郓城县法院认为,王存、王界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采砂活动;判令二被告人清除所建沉砂池,恢复河道原貌,逾期未清除或验收不合格,则由郓城黄河河务局强制清除,由王存、王界共同承担清除费用92400元,互负连带责任。
【典型意义】
河砂属于重要的矿产资源,也是河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持水沙平衡、生物多样性以及堤防稳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黄河河道内非法采砂行为严重危及黄河流域生态、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人民法院的裁判,有效维护了黄河河道行洪安全以及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是践行修复性理念,通过府院联动机制联合修复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
案例六:付与李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6日,付与李签订《东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李将其承包
经营的2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付,付拟建设年加工60万吨水洗砂和3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因该项目用地为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法办理环评手续。付起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并返还土地租赁费、测绘费、环评费。
【裁判结果】
东阿县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被告李将案涉农用地出租给原告付从事建设经营,因土地性质为林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故判决合同无效,并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判决被告李对原告付主张的费用承担60%的责任。笔记本电脑性能
【典型意义】
国家对黄河流域国土空间严格实行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虽然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称案涉土地种类为“建设用地”,但没有建设用地相关证据,双方关于将农用地出租从事建设经营的约定,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案涉土地位于沿黄重点清理的工业项目范围,被告拟建设的水洗砂和商品混凝土项目,属于高耗水、高
污染项目。案涉合同被确认无效,有利于依法保护土地资源,有助于推动节约用水,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诉东平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基本案情】
2023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未经黄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厂房、堆放物料,妨碍行洪。东平黄河河务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公司自行清除河道障碍物、恢复原貌,并处5万元。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山东黄河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作出维持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公司起诉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
【裁判结果】
东平县人民法院认为,公司未经河务局批准,在黄河河道范围内建设厂房,妨碍行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河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东平湖管理局所作复议决定合法正确,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系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设施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黄河河道安全关系着沿岸居民的生活和生产安全。公司擅自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厂房、堆放物料,违反了防洪法的禁止性规定,给黄河生态及行洪造成隐患。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请求,既是对黄河河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支持,也有力维护了黄河生态及行洪安全。
案例九:征诉垦利黄河河务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垦利黄河河务局发现征未经许可私自在黄河内安装了一台水泵违法取水。当日垦利黄河河务局向征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取水行为,拆除取水设施,恢复河道原貌。征接到通知后,未停止取水行为,也未拆除取水设施。3月,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垦利黄河河务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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