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0.03.18
【字 号】鲁人社发〔2020〕3号
【施行日期】2020.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
  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青年优秀人才,现就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实施“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青优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一)招聘范围。“青优计划”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和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领域,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海洋强省战略等对人才的需
求,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博士,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省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研究确定“青优计划”招聘数量,可不受编制、用编进人计划和岗位的限制。已满编超编的事业单位引进“青优计划”人才,可申请使用省级高层次人才周转专户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单位空出编制后改为使用本单位编制,周转编制收回。
  二、人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教育等公共服务事业;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星整容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函。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郭美美比基尼
  (一)招聘方式
  “青优计划”采取校园招聘、网络招聘、海外招聘等灵活招聘方式,对招聘时间、地点等不作统一要求。可依托“齐鲁之约”系列引才活动、“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和各类人才交流会,注重发挥山东省海外引才工作站、校友会、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驻外办事处等机构渠道作用,注重提高招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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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集中组织招聘,也可分批组织招聘。
  (二)招聘程序
  1.确定年度招聘计划。省属事业单位研究确定本年度“青优计划”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招聘方案包括岗位条件、招聘人数、招聘方式、考试考察方法、组织领导、纪律监督等内容,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事前不再报送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2.发布招聘信息。省属事业单位根据招聘方案,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招聘面向的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网站和网络媒体发布具体招聘信息。对适合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岗位,可同时在“山东国际人才网”、“人才山东”网站、相关引才机构或平台的网站和网络媒体发布。
  3.报名及资格审查。可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4.考试考察。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可采取答辩、试讲、专业测试、面谈交流、专家评价等形式,也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5.体检。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聘用岗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7.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聘用备案时应提供“青优计划”实施情况、招聘人员基本信息、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培养和使用
  各事业单位对“青优计划”人才要重点培养使用。
  (一)优先参加定向委培、学习进修、跟班学习、继续教育、实践考察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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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优先参加国(境)外考察访问、出国深造、学术交流、进修学习。优先选派“青优计划”人才参加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到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培训进修,按不同类别由省级财政给予一定资助。
  (三)优先选配高层次人才作为导师,结对帮扶培养,指导培养对象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吸纳培养对象参与导师科研项目。
  (四)优先安排承担重大课题、创新项目、科技攻关等重点任务。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每年分别安排不低于45%和30%的项目支持青年人才,注重向“青优计划”人才倾斜。
  (五)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放在专家助理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鼓励“青优计划”人才参加服务基层活动,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青年优秀人才
描写钱塘江大潮的诗句>冯小刚徐帆有孩子吗到基层挂职锻炼、兼职服务或到新型研发机构兼职。支持双方联合申报省级各类科技项目、联合转化科研成果;挂职、兼职期间的发明专利应用情况及技术转让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横向课题可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依托省级人才工程加大支持力度,加快集聚高层次青年人才。完善实践锻炼机制,分期分批推荐高校、科研院所的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到党政机关、基层一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