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集
建筑法秘书资格
案例1-肢解发包与分包案例
1.背景
某建设单位要建一幢18层的办公楼,在招标发包时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3个标段(每6层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并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也分别进行招标发包。为此,部分投标单位认为是肢解发包,并向政府主管部门作了反映。
2.问题
(1)该建设单位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3个标段进行招标,是否算肢解发包?
(2)该建设单位能否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分别招标发包?
案例2-违法分包、转包、借用资质与无效合同案例
1.背景
2002年7月15日,建设单位与甲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1标工程发包给甲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900万元。2002年9月29日,甲建筑公司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合同》,乙建筑公司以包工方式承包人民路1标工程,价款暂估为500万元。之后,甲、乙两公司又签订了《工程补充合同》,约定补充合同造价为480万元。
工程合同签订后,甲建筑公司成立了人民路1标项目经理部,并刻制“人民路l标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但将该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交乙建筑公司掌管,并由乙建筑公司组织管理班子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管理。
2002年12月10日,乙建筑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1标工程发包给丙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1000万元,最终的工程造价以审计为准,结算依据为1993年市政定额,按总包方与发包方决算后总造价下浮l7%。丙建筑公司于2002年8月16日与“包工头”李某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李某具体承包人民路1标工程,承包费用按丙建筑公司的决算总造价下浮5%作为各项管理费用。李某支付履约保证金50万元,在每
次支付工程款时按比例抵扣5%的管理费;合同总造价暂定1000万元,决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内部承包协议签订后,李某向丙建筑公司交付工程保证金50万元,由丙建筑公司出具收据,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2003年11月29日,人民路1标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竣工后,工程造价经审定为1020万元。建设单位已实际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款990万元;甲建筑公司已实际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800万元;乙建筑公司支付丙建筑公司工程款470万元,直接支付李某200万元;丙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工程款300万元。李某交付履约保证金50万元已抵扣为丙建筑公司的管理费。因工程款支付未到位,李某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工程款。
2.问题
(1)在本案的工程承包活动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2)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哪些单位进行处罚,如何进行处罚?
(3)在本案中,哪些合同是无效的,李某的工程款应由哪些单位承担责任?
施工许可、承发包场景
甲建设单位将宾馆改建工程直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约定工期l0个月,由丙监理公司负责监理。甲指定丁建材公司为供货商,乙施工单位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另行采购建筑材料。乙施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为完成施工任务,招聘了几名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乙施工单位将电梯改造工程分包给戊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改建工程顺利。
根据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关于施工许可证申请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施工许可证应由乙施工单位申请领取
B.申请用地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改建设计图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D.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价款的50%
E.宾馆建设消防设计图纸已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2.下列关于工程发包、承包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乙单位与戊单位就电梯改造部分向甲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B.建筑工程应该招标发包,对不适用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C.乙单位只能从丁公司采购建筑材料,否则构成违约
D.甲单位可以将电梯改造与其他改建工程分别发包
E.该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即使竣工验收合格,甲单位也可拒付工程价款
3.乙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可能是( )。
A.特级 B.一般 C.二级 D.三级 E.四级
4.目前我国主要的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种类包括( )。
D.注册资产评估师 E.注册一级建造师
5.丙监理单位在改建过程中,其监理内容包括( ).
A.进度控制 D.质量控制 C.成本控制 D.合同管理 E.资料管理
城乡规划法
1.背景
某村位于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该村委会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村北约222万m2 (3330亩)的用地上建蔬菜大棚,蔬菜大棚占用了100万m2 (1500亩);又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同意,利用剩余122万m2 (1830亩)土地建自用的工业厂房。该市规划部门发现后,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等待处罚。
2.问题
(1)村委会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2)该镇政府是否有审批土地的权力?
(3)本案应如何解决?
案例2-变更不合法,开工损失20万
1.背景
甲方-某研究所 乙方-某建筑公司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拟建4800m2 住宅工程。 乙方中标后,与甲方签订了施工合同。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平面位置(规划部门批准位置)放线后,发现拟建工程北端应拆除的临时建筑(花房)因未拆除影响正常施工。甲方代表察看现场后,做出将总平面位置进行修改的决定,通知乙方将平面位置向南平移2m后开工。正当乙方按平移后的工程位置挖完基槽时,规划监督工作人员进现场检查发现了问题,要求立即停工,向甲方开据5万元人民币单,并要求工程原批准的位置不得变动。乙方接到甲方仍按原平面位置施工的书面通知后提出索赔如下。
B研究所基建处:接到贵方仍按原平面位置进行施工的通知后,我方将立即组织实施,但因平移2米使原已挖好的所有横墙基槽作废,需要用土夯填并重新开挖新基槽。所发生的此类费用及停工损失应由贵方承担。
1、所有横墙基槽回填夯实费用3.5万元;
2、重新开挖新的横墙基槽费用6.3万元。
3、86人停工20天损失费2.52万元。
4、租赁机械工具费1.88万元。
5、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0.8万元,合计15万元
6、顺延工期20天。
萧敬腾否认恋情甲方审核后批准了乙方的索赔。
2.问题
试分析甲方是否有错?错在哪?
土地管理法
案例1-土地使用权转让案例
1.背景
某市甲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乙公司将其拥有使用权的一块土地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支付了转让费。不久,在甲公司正式开工之前,乙公司就同一块土地与丙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协助丙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现在甲公司与丙公司对土地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
2.问题
(1)本案中,谁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说明理由。(2)乙公司在本案中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若不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3)人民法院应怎样处理?
案例2-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例
1.背景
某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投资80万元建一分厂,向某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用地 2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有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属于A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非耕地)2亩。为保证按时使用土地,工厂与A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合同规定A村向工厂出让土地2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0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合同写明。
2.问题
(1)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该工厂用地70年是否合法?为什么? (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该工厂应该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管理法
课堂案例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例
1.背景
2004年11月23日,泰丰公司与某市土地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局将位于该市城区西北角面积为8939.7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泰丰公司,使用期40年,并约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泰丰公司向土地局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15%的定金,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土地局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泰丰公司于2004年12月27日给付土地局全部定金及部分土地出让金。2004年12月28日,土地局给泰丰公司核发了该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然而,由于资金困难,到2005年4月1日,泰丰公司未将余款交付土地局。经多次催促后,土地局书面通知泰丰公司,限其于9月30日前全部履行合同,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泰丰公司接到通知后,经过努力却未筹集到钱款,至2005年9月30日,仍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于是,土地局决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所发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登记,于2005年10月24日将该决定通知书送达泰丰公司。
2.问题
(1)土地局出让了土地,又以对方违约为由收回,是否可以?请说明理由。(3分)
(2)如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是建设办公楼,泰丰公司是否可以用来建设高尔夫球
场?为什么?如果泰丰公司要建设高尔夫球场,应怎么做?(4分)
(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若建设豪华住宅的用地,应采用何种方式出让?(2分)
(对上级领导简短祝福语4)如土地局出让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本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如出让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之前的1994年3月,在哪种情况下,泰丰公司才取得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分)
(4)如果本案的出让方是该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课堂案例2-商品房预售纠纷案例
1.背景
某市东南郊有一块土地,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在此处开发商品楼房。遂于1996年8月与市土地局签订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并支付了出让金,取得了该土地使用权证书。又于10月20日至城建部门办理了建筑规划许可证书,并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但当去
市房地局办理预售登记时,市房地局因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过少,只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0%,而未发给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但甲公司于1996年2月开始预售其商品房,并与徐A订立《房屋预购合同》(还有百余人也订有这样的合同)。合同规定:徐A向甲公司购置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预计综合售价900元,购房应付购房款总计72000元,后徐A得知甲公司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遂要求与甲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不同意,并与之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2.问题
(1)本案中,徐A与甲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是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案例1-房屋租赁案例
1.背景
李先生和陈女士为夫妻,拥有A、B两套住房。2005日产车有哪些年3月,李先生未与陈女士商量,擅自
将A房租给了刘先生,两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三年,但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事后,李先生将此事告诉了陈女士,陈女士未表态。2006年8刘若英月,房地产价格大涨,李、陈决定将A房卖掉,遂与幸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但未将该房已出租的情况告知幸女士。随后,李、陈以A房已出卖为由要求刘先生尽快搬走,刘先生不同意,理由是租期未到。而李、陈认为,该租赁合同一是未经陈女士签名同意,二是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故无效。以后,幸女士也持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刘先生搬离A玫瑰花折法房,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已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已到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遭到刘先生拒绝后,幸女士要求李、陈退款并赔偿损失。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