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燕、盛杰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1.26 
【案件字号】(2022)津02民辖终1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姚增途刘建奇张月 
【审理法官】姚增途刘建奇张月 
虎牙直播楚河【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胡燕;盛杰;聂志勇 
【当事人】胡燕盛杰聂志勇 
【当事人-个人】胡燕盛杰聂志勇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胡燕 
送给家人的中秋暖心话【被告盛杰;聂志勇 
【本院观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笑傲江湖霍建华版剧情【权责关键词】撤销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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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原审被告聂志勇的住所地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因此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裁定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6-12 01:13:35 
胡燕、盛杰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延正勋
(2022)津02民辖终12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胡燕。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盛杰。
     原审被告:聂志勇。
审理经过     上诉人胡燕因与被上诉人盛杰,原审被告聂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1)津0103民初1634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二审上诉人诉称     胡燕上诉称,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人的经常居住地在天津市河北区,而不是在天津市河西区,因此本案应移送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原审被告聂志勇的住所地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因此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裁定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长 姚增途
韶关景点审判员 刘建奇
审判员 张 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学年鉴定表自我鉴定书记员 辛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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