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票行李规定
一、随身携带行李规定
1. 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 公斤;每位公务舱、高端经济舱、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 公斤。上述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 厘米,并可置于客舱行李箱内或座椅下。
2.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二、托运行李
乘坐我公司国内航线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 50公斤,体积(长×宽×高)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国际或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62英寸)。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南航的同意才能托运。
注:
1. 美洲航线(除加拿大),不接收单件重量超过 45公斤的行李,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62英寸)。
2.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行李包装及体积、重量限制以适用的国际航线标准为准。
3. 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您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
李丰溢三、免费行李额
1. 每位国内旅行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 4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 30 公斤,经济舱旅客为 20 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给予 10公斤的免费行李额。
2.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含)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3. 旅客非自愿改变舱位等级,应按照原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4.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5.特殊旅客类型,如留学生、劳工、海员等的免费行李额标准请向售票处查询。
6. 行李规则一览
航线区域 | 行李规则 | 经济舱 | 高端经济 | 商务舱 | 头等舱 |
中欧航线(除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土耳其) | 计件制 | 1件 23公斤 | 2件 23公斤 | 3件 23公斤 | 3件 23公斤 |
中美航线 | 计件制 | 2件 23公斤 | 2件 23公斤 | 2件 32公斤 | 3件 32公斤 |
日本与东南亚、南亚次大陆、韩国、中东、非洲、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及土耳其航线 | 计件制 | 2李宗盛写的歌件 23公斤 | 2件 32公斤 | 2件 32公斤 | 3件 32公斤 |
中国与澳新航线 | 计重制 | 30公斤 | 35公斤 | 40公斤 | 40公斤 |
中国与非洲航线 | 计重制 | 30公斤 | 35公斤 | 40公斤 | 45公斤 |
中国与迪拜/吉达航线 | 计重制 | 40公斤 | 45公斤 | 50公斤 | 50公斤 |
*中西亚航线 | 计重制 | 30公斤 | 35公斤 | 40公斤 | 45公斤 |
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之间(除日本)航线 | 计重制 | 20公斤 | 30公斤 | 35公斤 | 40公斤 |
*注:中西亚包括阿富汗、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土耳其、伊朗。
计重制R舱免费行李额为20KG
7.销售日期为 2012年7月18日前的客票,日本航线免费行李额规定为:
航线区域 | 行李规则 | 经济舱 | 高端经济 | 商务舱 | 头等舱 |
日本与东南亚、南亚次大陆、韩国、中东、非洲、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及土耳其航线 | 计重制 | 20公斤 | 30公斤 | 35公斤 | 40公斤 |
四、逾重行李收费
手刹
突然想起你萧亚轩1. 旅客的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超过该旅客免费行李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
2. 收取逾重行李费,应填开逾重行李票。
3.计重制行李的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逾重行李费率为每公斤按逾重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经济舱票价的 1.5%计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4. 计件制行李的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1) 美加航线超额行李收费标准:
超出件数 | 每件 | CNY900 |
超出重量 | >23KG <=32KG | CNY900 |
>32KG <=45KG应采儿妈妈 | CNY2700 | |
超出尺寸 | 单件三边之和 >158cm <=203cm | CNY900 |
单件三边之和 >203cm | CNY2700 | |
(2) 中国-欧洲航线超额行李收费标准:
连奕名个人资料超出件数 | 第二件收取CNY450或其等值当地货币;对于其他情况,每件行李收取CNY1300或其等值当地货币 | |
超出重量 | >23KG <=32KG | CNY650或其等值当地货币 |
>32KG | 不承运 | |
超出尺寸 | 单件三边之和 >158cm | CNY1000或其等值当地货币 |
(3) 在日本自或至东南亚、南亚次大陆、韩国、中东、非洲、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美尼亚及土耳其航线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销售日期为 2012年7月18日前的客票,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按计重制行李收费标准执行):
类型 | 实际规格 | 收费标准 (人民币或等值当地货币) | |
重量 | 尺寸(三边之和) | ||
超件 第一件 | ≤23KG | ≤158CM | 1000/件 |
超件 第二件及更多 | ≤23KG | ≤158CM | 2000/件 |
超尺寸 | ≤23KG | >158CM | 1000 |
超重 | 23-32KG(含) | ≤158CM | 1000 |
超重 | >32KG | 不接收 | |
注:若超规类型多于一个时,需将对应收费标准进行叠加。以日本航线为例,如:超件第二件行李且超尺寸收费标准为:2000+1000=3000CNY。
五、行李赔偿
(一)国内航班
1.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2. 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行李箱损坏,赔偿金额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
3. 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南航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4. 由于旅客行李内装物品造成该旅客伤害或其行李损害,南航不承担责任。由于旅客行李内装物品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对他人物品或南航财产造成损害,旅客应当赔偿南航的所有损失和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
5. 对于旅客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南航所规定“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的丢失或损坏,南航只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际航班
《蒙特利尔公约》中规定,在国际航班行李运输中造成行李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131特别提款权。
六、代码共享航班
代码共享航班指一家或多家航空公司通过协议在另一航空公司的航班上使用各自代码的航班。乘坐南航的代码共享航班,在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收费标准等方面按实际承运人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请旅客在实际承运人公司的网站上进行查阅。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