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体户⼝如何办理
学校为规范学校集体户户⼝管理,更好地为教职⼯、学⽣服务,要求办理学校集体户⼝。学校集体户⼝是教职⼯本⼈或其家属、⼦⼥没有单独⽴户,其户籍关系挂靠在学校,集体向公安机关申报办理的户⼝。按计划⽣育户籍管理办法,凡挂靠在学校集体户⼝的⼈员对象均应纳⼊该校计划⽣育管理服务之列。那么学校集体户⼝如何办理?下⾯就让店铺⼩编为⼤家讲解。
第⼀条、⼊户条件及管理权限
1.⼊户条件。全⽇制的本科⽣、插班⽣和研究⽣,根据⾃愿原则可将户⼝迁⼊学校集体户;学校在编的教职⼯及集体户教职⼯⼦⼥可迁⼊或落户学校集体户。
无抵押银行贷款2.管理权限。学校集体户⼝由保卫处统⼀代管,保卫处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按期对集体户⼝进⾏核查、清理。
第⼆条、户⼝迁⼊
3.新⽣户⼝迁⼊。新⽣选择将户⼝迁来学校的,须在⼊学后⼀个⽉内持户⼝迁移证(姓名、性别、出⽣⽇期、民族、籍贯等项以户⼝迁移证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录取通知书原件、⾝份证复印件1份交保卫处,保卫处根据学校招⽣办、研究⽣处提供的录取名单,核对户⼝迁移证、⾝份证⽆误后统⼀办理⼊户
⼿续,过后不予受理。⼴州市以外迁⼊的(含增城、从化),还需换办⼴州市居民⾝份证。
4.教职⼯户⼝迁⼊。分配或调⼊学校⼯作的教职⼯,将户⼝迁移证、居民⾝份证复印件、⼴州市区第⼆代居民⾝份证照⽚回执及照⽚1张交到⼈事处,由⼈事处统⼀办理⼊户指标卡并开具证明后交由保卫处统⼀办理⼊户⼿续。
5.新⽣⼉⼊户。集体户教职⼯⼦⼥可申报学校集体户。申报⼈需提供⼩孩《出⽣医学证明》、⼩孩⽗母结婚证、双⽅户⼝簿(卡)、居民⾝份证、计划⽣育服务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持⼴州市以外签发《出⽣医学证明》的,需到区妇幼保健医院办理出⽣保健情况登记并加盖公章),交保卫处办理⼊户⼿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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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靠。16周岁及以下(如属中学在读的,可延⾄19周岁以下,需提供在读学校证明)可申请来市随⽗母⼊户。申请⼈填写《⼊户申请表》,学校⼈事处签注意见并盖章后,提供申请⼊户⼦⼥的《出⽣医学证明》,⽗母《计划⽣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部门出具的计划⽣育证明)、《结婚证》、户⼝簿及⾝份证原件、复印件交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审批。被批准⼊户的,领取《准予迁⼊证明》,回原户⼝所在地办理户⼝迁出⼿续,再持《准予迁⼊证明》第三联及《户⼝迁移证》、被投靠⼈的户⼝簿到保卫处办理⼊户⼿续。
7.夫妻投靠。符合下列条件之⼀:(1)配偶具有⾼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学历并有博⼠学位、研究⽣
学历并有硕⼠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夫妻双⽅达到晚婚年龄;(2)配偶具有研究⽣学历、硕⼠学位、⼤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学位、⼤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夫妻双⽅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所需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计划⽣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部门出具的计划⽣育证明)、夫妻双⽅户⼝簿、⾝份证、《结婚证》,配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鉴定证明。办理程序:填写《⼊户申请表》,学校⼈事处加注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办理⼊户申批⼿续。被批准⼊户的,领取《准予迁⼊证明》后,回原户⼝所在地办理户⼝迁出⼿续,持《准予迁⼊证明》第三联、《户⼝迁移证》、本市配偶的户⼝簿交保卫处办理⼊户⼿续。
8.复转军⼈⼊户(含退伍学⽣恢复户⼝)。持《退伍证》、复转军⼈安置部门⼊户介绍信、军⼈公民⾝份证号码登记表、⼊伍时的销户证明,转业⼲部还需⼈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交保卫处办理⼊户⼿续;户⼝报⼊后办理居民⾝份证。
邢李原>孙楠老婆管理⼯作
⼀、全⾯调查摸底
各学校要争取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全⾯彻底调查摸排本单位集体户⼝的挂靠情况,明确挂靠者姓名、性别、出⽣年⽉、现住所、⼯作单位、等基本情况,做到细摸排,不遗漏,情况明,事实清,为做好下阶段⼯作奠定基础。
⼆、做好分类统计⼯作
挂靠户⼝情况复杂,为便于管理,统计时要做好分类⼯作。具体可分为五类:
第⼀类:在职在岗挂靠。教职⼯本⼈在单位上班,户⼝挂靠在所在⼯作单位。
第⼆类:⼦⼥挂靠。在职教职⼯的⼦⼥户⼝挂靠在学校。
第三类:配偶挂靠。在职教职⼯的配偶户⼝挂靠在学校。
第四类:毕业学⽣挂靠。学⽣毕业后户⼝仍在原就读学校。如诸暨中专、实验职中、轻⼯技校等学校的部分转户
⼝的毕业⽣离校后户⼝仍挂在学校。
第五类:离岗挂靠。教职⼯⾃动离职或解聘后,其本⼈或其配偶、⼦⼥的户⼝仍挂靠在学校。
第六类:其他挂靠。除上述五类情况以外的挂靠。如办学主体企业的下属企业职⼯户⼝挂靠在学校。
三、落实管理督促⼯作
不同类别的⼈员分别管理。按上级政策和系统实际,对不同类型挂靠对象提出下列管理意见。
第⼀类⼈员:允许其户⼝继续挂靠在学校,积极做好查孕查环等计划⽣育有关⼯作。教师购置房产后,要及时将户⼝迁⼊房产所在居委会。
周韵最美照片第⼆类⼈员:已购置房产的教职⼯要将其⼦⼥的户⼝及时迁⼊房产所在居委会。未购置房产的,⼦⼥上⼤学前允许其户⼝继续挂靠,⼦⼥考上⼤学或已经参加⼯作的要求其将户⼝按规定及时迁出。
第三类⼈员:已购置房产的教职⼯要将其配偶的户⼝迁⼊房产所在居委会。教职⼯未购置房产的,允许其配偶户⼝继续挂靠,但在职教职⼯是计划⽣育的直接责任⼈,教职⼯配偶和教职⼯本⼈要与学校签定计划⽣育责任书,主动负责地配合学校做好计划⽣育⼯作。
第四类⼈员: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与其本⼈或家长取得联系,动员督促其尽快将户⼝迁⼊⼯作单位或现居住地。
第五类⼈员:学校要及时与离岗⼈员及其家属取得联系,动员督促尽快将户⼝迁离。
申报规定
1、凡被我校录取上海户籍(含蓝印户⼝)的新⽣,⼊学后不办理户⼝迁移。
2、凡被我校录取本市农业户⼝的新⽣,可凭学校招⽣办公室出具的《上海市普通⾼校录取新⽣农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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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及《录取通知书》,本⼈《居民户⼝簿》和《居民⾝份证》到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就地办理“农转⾮”⼿续;
3、凡被我校录取⾮上海户籍(外省市)的新⽣,户⼝迁移可⾃愿选择,迁移或不迁移(如选择户⼝迁移,请在9⽉30⽇前交学院后统⼀办理)。
办理流程知道了,那么我们毕业了,怎么办理户⼝迁出呢?在办理离校⼿续的同时,必须将户⼝迁出,不办理户⼝迁移⼿续者,保卫处按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户⼝迁回⽣源地,户⼝迁移所发⽣的费⽤均由户⼝所有⼈承担。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店铺进⾏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