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节假日的政策分析
作者:舒放 郭伟
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4罗恩自传年第03
        摘要:尽管国务院先后对法定节假日政策作出三次调整,并取得一定成就,但该政策在制定及执行效果方面仍有不足之处。本文从公共政策的视角,通过对目前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从利益表达渠道的拓展、政策评估体系的构建以及政策内容的优化三个方面促进法定节假日政策的完善。经典祝福短信
        关键词:法定节假日沈培艺个人资料 公共政策 利益表达胡歌主演的电视剧 带薪休假
        一、概念界定
        法定节假日的概念界定,学界并未统一,但概念的具体内容出入不大。具有代表性的是夏征农在《大辞海·黄鹤楼诗句法学卷》中的定义,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用来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的制度。该定义被多数学者引用,但其不足在于混淆了节日与假日的关系。节日与假日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节日和假日都是人们从事庆祝
或纪念或休闲娱乐的日子。节日是假日的基础,假日是经法律所确定的节日。节日中不一定放假,只有在假日里,人们才可专门从事庆祝活动。
        本文将我国的法定节假日界定为:根据历史传统、民族习俗及纪念活动的要求,为开展庆祝活动或纪念活动,由国家法律统一作出规定的不用工作或学习的节日。
        二、法定节假日政策存在的问题
        法定节假日政策的调整反映出政策制定更加科学民主,但从政策执行的效果可见,仍存在待改进之处。
        1.政策制定主体的广泛性与代表性
        2007年《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者大多来自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来自私营企业和其他方式的参与者共占27.06%面部去角质什么牌子好。在私营企业这类经济实体中工作的劳动者占总体劳动者的大多数,而在征询意见时,这类体的声音严重缺位。
        2.政策评估主体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评估主体是政策评估的核心要素,评估主体总体上可归为两大类,即内部和外部评估主体。在第二次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的预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以内部官方评估主体为主,外部社会公众的评估缺位;二是评估主体独立性不足。由于评估主体大多局限于政府内部评估者,政府部门自己评估自己,考虑到机关内部利益关系,这样的评估结果往往客观性不足,主观性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