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3.31
∙【字 号】湘政发[2013]18号
正版win8.1升级win10∙【施行日期】2013.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13〕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绿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31日
绿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一、切实增强开展绿建筑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顾峰图片 绿建筑是指符合《绿建筑评价标准》及《湖南省绿建筑评价标准》,在建筑的全寿
命周期内,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大力发展绿建筑,推进建筑节能向纵深发展,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矛盾;有利于降低社会总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有利于改善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有利于带动建筑技术革新,拉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节能咨询、节能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有利于在全社会推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绿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尽快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我省绿建筑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四化两型”发展战略,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树立建筑全寿命周期理念,以节约能源资源、大幅提高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合理改善舒适性为目标,以法规政策
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培育和规范市场,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建筑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抢抓机遇,加快转型。紧扣“四化两型”发展战略,围绕建设“绿湖南”发展目标,抓住国家全面推进绿建筑行动、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设绿生态城区的有利时机,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和配套能力建设,促进节能建筑向绿建筑转型升级。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长株潭城市和两型社会示范区为重点,逐步向其他地区延伸。重点推动绿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重点推进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建筑标准,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推广绿建筑材料、绿照明、高效能建筑耗能设备,普及绿施工,推进住宅产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推广节水与建筑一体化。
寻龙诀演员表 3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动众广泛参与,引导绿建筑发展由政府主导向市场推动转变。加强宣传教育,培育市场需求;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培育咨询服务机构,引导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加强监管和工作指导,促进市场有序发展。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我省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气候特征、建筑特点及人民生活习惯,合理制定技术路线,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5质量第一,集约高效。坚持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广各种适宜高效的绿建筑技术和产品。树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合理选择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
出纳实习周记 (三)总体目标。在进一步抓好建筑节能的基础上,促进建筑节能向绿、低碳转型,提高绿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2015年底,全省2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建筑标准要求,各县创建1个以上获得绿建筑评价标识的居住小区,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城区25%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建筑标准要求;全省创建5个以上示范作用明显的绿建筑集中示范区, 其中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应分别创建1个以上绿建筑集中示范区;到2015
年底,全省城镇新(改、扩)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全省设区城市达到99%以上,县市和建制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全省3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建筑标准要求,长沙、株洲、湘潭三市5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建筑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绿建筑建设与评价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监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绿建筑发展模式,绿建筑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
三、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绿建筑区域化、规模化发展。
1科学编制城乡建设规划。各地城市规划编制应以绿、节能、环保理念为指导,建立包括绿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以绿指标体系为指引,制定土地综合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能源利用规划、固体废弃物利用规划、绿交通规划、绿建筑布局规划等绿生态专项规划。
母亲节送花送什么花
2建立绿建筑区域推广制度。建立规划管理中落实绿建筑有关要求的制度,将绿指标体系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并在下达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建立土地招拍挂、项目立项过程中将绿建筑有关要求落实到地块的制度。
3开展绿建筑区域示范。有条件的地区应结合城市规划新区、两型社会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旧城改造区建设,积极开展绿建筑集中示范区创建工作。绿建筑集中示范区应符合以下条件:建立绿指标体系、制定绿生态规划;起步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平方公里,起步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绿建筑评价标准执行率(按建筑面积)达90%以上,2年内绿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在制度创新、示范宣传及市场机制改革方面有突出的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按国家绿生态城区要求进行建设。
(二)大力推进新建建筑执行绿建筑标准。
经销合同 4推进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建筑标准。以公共建筑为突破口,切实提高绿建筑标准执行率。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建筑标准。推动建筑面积
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其他类型的公共建筑按绿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5促进保障性住房按绿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促进保障性住房在科学控制增量成本的基础上执行绿建筑标准。推进保障性住房的施工工厂化、部件产业化、装修一体化,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绿建筑集中示范区内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建筑评价标准。从2014年起,长沙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建筑标准。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