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长沙矿冶研究院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长沙岳麓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依法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长沙矿冶研究院“国家重点实验室(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工程”补充设计所增加的工程施工承、发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补充协议书。
1、工程名称:exo解约长沙矿冶研究院国家重点实验室(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工程补充设计所增加的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矿冶研究院内。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3.1 整体工程范围内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工程(工程内容:人工拆除;装车外运建筑垃圾运
距15KM)。
3.2 补充设计“边坡支护工程”(工程内容:人-机挖、外运土方运距15KM;锚喷支护)。
3.3 补充设计“深井深基坑支护工程”(工程内容:人工挖孔桩;钻孔钢柱桩;钢筋砼支梁;锚索制安;深井砼井壁;池底抗浮锚杆制安;深基坑降水排水;土方装车外运运距15KM)。
我爱你到底3.4 挡土墙增加工程(工程内容:人-机挖、外运土方运距15KM;毛石挡土墙砌筑;防撞墙及栏杆)。
3.5 设计变更“实验车道路工程”(工程内容:人-机挖、外运土方运距15KM;砼道路;泥结石实验车道路及配套管网变更)。
3.6 补充设计“钢板和橡胶止水带”工程(工程内容:制作与安装)。
于明加 关悦3.7 水电安装增加工程(工程内容:制作、安装及配套工程;水泵配套管制安)。
报志愿技巧3.8 不可预见增加费(工程内容:本协议书增加工程累计总金额的10%)。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经甲方确认)总价包干。
5、协议价款:本补充协议书中所列工程采用可调价合同方式。协议暂定总金额为:叁佰捌拾贰万伍仟陆佰零贰元整(¥3825602.00元)。
6、清单编制:以设计图示及签证确认为依据,仍按本工程主体工程招投标中相关规则执行。其中:计价作如下调整。
6.1 人工工日单价计取:设计新增加(原主合同范围外)的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中人工工日单价按68元/工日计取。设计变更(原主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中人工工日单价按64元/工日计取。
6.2 材料价计取:原则上均按2010年《长沙建设造价》第4期价格执行(其中:经签证确认价,按其确认价执行)。《长沙建设造价》中没有的按同期实际市场价执行(市场确认价: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
6.3 签证独立计时工按80元/工日计取(不含规费和税金)。
7、协议价款支付:
7.1 在本补充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自签章之日起满7天(日历天)后,在7日(日历天)内,按本协议约定总金额的30%支付工程款。金额为:3825602.00*30%=1147680.60元。
7.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15日(日历天)内,按本协议约定总金额的40%支付工程款。金额为:3825602.00*40%=1530240.80元。
7.3 工程余款待竣工结算后一并支付。
8、其他:
    8.1 本补充协议书与“长沙研究院国家重点实验室(深海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技术)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哈威 凯特尔 凡本补充协议书中末作明确约定的条款,其《建设工程合同》中相关条款(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适应本协议书;凡本补充协议书中已作明确约定的条款,如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时,均以本补充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为准。
8.3 本补充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8.4 本补充协议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长沙矿冶研究院      承包人:长沙市岳麓山建筑工程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长沙市工行左垅支行 国庆节作文500字左右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五一路支行
帐号: 1901013009014450276  帐号: 6607015510000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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