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古史
上海景点排行榜第三講  春秋前期:霸政的出現
春秋時期可以說是東周史之第一段落。此段落約占三百年。此三百年的歷史,可以稱為「霸政時期」的歷史,仍可本此分三段落:
一、霸前時期  迄魯莊公八年,翌年齊桓公立。凡八十五年。
二、霸政時期  自魯莊公九年齊桓公元年。起,迄魯襄公十百年,晉悼公卒。凡一百二十八年。
三、霸政衰微時期即大夫執政期。王者荣耀怎么观战好友凡九十年。
周室東遷,引起的第一個現象,是共主衰微,王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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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命不行下引起的第一個現象,則為列國內亂。
魯為周室所封東方最親、最有地位之諸侯,惟周室之東,魯即表示不擁戴之態度。而不久魯
亦內亂,桓公以弒兄自立,於是列國篡亂相乘。宋華督弒殤公,晉曲沃伯殺哀侯,陳公子佗殺太子免自立,曲沃伯又弒小子侯,鄭祭仲逐昭公立厲公,復逐厲公納昭公,衛逐惠公,鄭高渠彌弒昭公,齊襄公殺魯桓公,前後十九年之內,禍變迭起有如此。
王命不行下引起的第二個現象,則為諸侯兼并。
見於春秋國數凡五十餘。若並見左傳者計之,有百七十國。其中百三十九國知其所居,三十一國亡其處。然舉其大者,不過十餘。
又自列國內亂、諸侯兼并下引起一現象,則為戎狄橫行。
當時中國本為一種華、夷雜處之局。
舊說東夷、南蠻、西戎、北狄,各遠居四裔,而諸夏在中原;此觀念殊不可恃。當時蓋為一種華、夷雜處的局面。而此局面自始即然,亦並非自周王室東遷,四裔異族乃始交侵而入中國。蠻、夷、戎、狄亦非四種絕不同的民族,故蠻夷可兼稱。戎狄、夷狄、蠻戎皆可兼稱。諸夏與戎狄亦多種姓相同,如晉獻公娶大戎狐姬,又娶小戎子,又娶驪戎女驪姬,則戎有姬姓。又有子姓。姜戎自稱四岳之後。國語富辰曰廬有荊媯,春秋稱盧戎,是戎亦
有媯姓。左傳子魚曰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太皥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則此諸族,當時亦目為夷,不與諸夏伍。華夷通婚,尤為習見。因此華戎聯盟之事亦屢見。
所謂諸夏與戎狄,其實只是文化生活上的一種界線,乃耕稼城郭諸邦與游牧部落之不同。
當時華、戎分異,自生活上言,則如姜戎氏所云,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是也。自言語上言,則如姜戎氏又稱言語不達,史記由余其先晉人,亡入戎,能晉言是也。自禮服上言,則如平王東遷,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是也。自戰事上言,則如鄭人與北戎戰,曰彼徒我車是也。凡此諸別,言語一項似不重要。齊楚南北方言即不同。至生活、禮服諸端,其重要關鍵,實在耕稼與游牧之別。故曰狄之廣漠,於晉為都。又曰,戎狄荐居,貴貨易土,土可賈。惟其為耕稼的社會,故有城郭、宮室、宗廟、社稷、衣冠、禮樂、車馬、貨賄,此則為諸夏。惟其為游牧的社會,故無上述城郭、宮室諸文物,而飲食、衣服種種與諸夏異,而成其為蠻夷戎狄。耕稼與游牧,只是一種經濟上、文化上之區別,故曰:諸夏用夷禮則夷之,夷狄用諸夏禮則諸夏之。
ABAC式的词语有哪些西周封建,本為一種耕稼民族之武裝拓殖。除卻錯落散處的幾十個城郭耕稼區域之外,同
時還存有不少游牧部族縱橫出沒,只不侵犯到城郭諸邦的封疆以內,雙方可以相安無事。現在則乘城郭諸邦之內外多事而來肆其侵擾。
舉其著者,如隱九年北戎侵鄭。桓六年北戎伐齊。莊十八年公追戎於濟西。三十年山戎病燕。三十一年齊伐山戎。三十二年狄伐邢。閔二年狄入衛。其時狄勢正盛,又滅溫、伐齊、伐魯、伐鄭、伐晉,並蹂躪王室。自今山西迄河北河南山東諸省,皆其所出沒。蓋閔僖之世狄最盛。
當時諸夏所最感威脅者,南方有抱帝國主義兼并政策之楚國。
楚之先亦顓頊後,始起在漢水流域丹淅二水入漢處曰丹陽,至楚武王始大,自謂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為叛,相侵,或相殺,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於是自號武王。漢陽諸姬,楚實盡之。地方千里,最為當時強國。
北方有抱掠奪主義的山中之北戎。
此種戎狄,大部在黃河北岸太行山脈中,故曰山戎。其戰鬥皆徒步。又稱北戎者,據當時中原諸夏之稱呼。後人以見有北稱,遂謂必遠在北塞之外,此皆以後代眼光讀古史之誤也。
故云:「南夷與北狄交,中國不絕若線。」在此情勢下,產生齊桓、晉文之霸業。黄百鸣的女儿
錢穆,《國史大綱》,頁58-63
霸者標義,大別有四。
一、尊王。穀梁傳葵丘之盟,「壹明天子之禁」。當時霸者號令,即替代已衰之王權也。周王使宰孔賜齊侯胙,命「無下拜」,齊侯卒為下拜。管仲平戎於王,「王以上卿禮饗之,仲辭,受下卿之禮而還。」此皆當時齊桓、管仲竭力尊王之表示。
二、攘夷。
三、禁抑篡弒。凡某國遇纂弒,同盟諸國互不承認,並出兵平亂,另立新君。葵丘盟辭:「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皆為此發。
四、裁制兼并。凡在同盟,互不侵犯,有爭端,請於盟主,公斷。某國遇外寇,同盟諸國出兵相救。葵丘盟辭:「毋壅泉,毋遏糴」,皆為此發。
正為針對上列時代病之特效藥。
自周室東遷,西周封建一統之重心頓失,諸侯如綱解紐,內外多事,亟亟不可終日。自有霸政,而封建殘喘再得苟延。霸政可以說是變相的封建中心。其事創始於齊,贊助於宋,而完成於晉。
齊桓會諸侯十五次,宋每次必預。其次為魯、鄭、陳三國,各得十次。又次為衛,得九次。又次為曹、許,各得七次。其間尤以齊、魯、衛、曹、鄭、宋六國,可謂諸夏之基本結合。此為諸夏結合之第一期,大率在東部與中部,乃黃河下流東部一帶及黃河中游南岸之結合也。晉自曲沃篡位,專務侵吞,齊桓會盟,晉人不預。然晉國內部爭篡迭起,晉公子重耳逃亡在外,遍歷齊、宋、曹、衛、鄭諸國,南至楚,西至秦,而返國得位。其在外及見齊桓、宋襄,既熟知天下大勢,返國後乃一變晉國以前之態度,參加諸夏集團,而為齊、宋霸政之代興。自是霸業常在晉。此為諸夏結合之第二期,東部、中部之外,又加入中北部,即黃河中游之北岸也。
惟齊桓僅能阻止狄勢不侵入大河之南岸。北岸自邢、衛淪陷,諸夏勢力竟難復興,而晉、狄鬥爭,遂為當時一要事。
大體西自河、渭之間,東達太行山兩麓,黃河北岸,皆為頑強之狄所出沒,其勢又時時
越大河而南。諸夏得齊桓、晉文之霸政而稍稍抑其兇焰,實為春秋時期華、戎交鬥一極劇烈之戰陣。
晉人所以能勝此廓清狄之重任者,一則因久為諸夏盟主,多得貢賦,國力充盈。
參加聯盟諸國,在內可保持政府之安寧,亂臣賊子有所顧忌,不敢輕行篡弒。在外可保國際之平衡,相互間不得輕啟釁端,有事付之仲裁,以和平為職志。是為聯盟國應得之權利。其義務則如國際間之服役,一國有寇患,各國在霸主領導下會師戍守,或助城築,及共同作戰。每逢盟主出師,例得向同盟國乞師。平時則需對盟主納相當之貢幣。
一則晉自獻公以來,即不畜公子。故晉大夫多用異姓,得因材器使,較之魯、衛、齊、宋諸邦多用宗臣者為優。
一面北方的狄患逐次解除,一面南方的楚人亦逐漸覺悟,改變其以前極端的武力兼并主義,而漸次要求加入諸夏之集團。宋向戌提倡弭兵,晉、楚交懽,城郭諸邦的和平聯盟益形擴大。
此可謂諸夏結合之第三期,於東、中、北三部以外,又加入中南部,即南方之中部,江、
漢流域之楚國也。自有此弭兵之會,而諸夏得一相當時期之和平。
總觀當時霸政,有二大要義:一則為諸夏耕稼民族之城市聯盟,以抵抗北方遊牧民族之侵略,因此得保持城市文化,使不致淪亡於遊牧之蠻族。二則諸夏和平結合以抵抗南方楚國西方秦國帝國主義者之武力兼并,因此得保持封建文化,使不致即進為郡縣的國家。
其大勢為文化先進諸國逐次結合,而為文化後進國逐次征服。如晉代齊,楚代晉,吳、越代楚,最後統一於秦。同時文化後進諸國,雖逐次征服先進諸國,而亦逐次為先進諸國所同化。此為第二種衝突之消解。其文化落伍諸部族,則逐次消滅,或逐次驅斥。此為第一種衝突之消解。
在此進展中,諸夏結合之團體亦逐次擴大,為中國逐次形成中央大一統郡縣國家之醞釀,而上古史亦逐次宣告結束。第一、第二、第三期結合已於前言之,第四期則加入吳、越。吳、越本東南方小蠻夷,武力既勝,轉慕文事,亦爭為諸夏盟主,於東、中、南、北諸部外又加入東南部,即長江下流是也。自戰國秦孝公後,秦人又漸次加入諸夏集團,為第五期;又加入西中部,即河、渭流域是也。
錢穆《國史大綱》,頁64-70
黃河下游的諸國中,以形勢論,以國力論,最容易發展的,本來是齊國。但因這時西方的壓力剛去,東方各國一時還透不過氣來。同時周室的尊嚴尚在,與王家關係較切近的國家到底佔些便宜;而鄭莊公又是一位不世出的雄主,敢於力征經營,所以春秋最初期的歷史竟成了鄭國獨強之局。但一時的機會畢竟敵不過自然的形勢,東方的霸權終於漸漸落入了齊國的手裏。
童書業,《春秋史》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左傳》隱公三年
鄭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禮焉。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左傳》隱公六年
毒句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王為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屬焉。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為右拒,以當陳人,曰:「陳亂,民莫有鬬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必亂。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從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左傳》桓公五年
熊渠生子三年。當周夷王之時,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漢閒民和,乃興兵伐庸、楊粵,至于鄂。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謚。」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中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地。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
武王三十五年,楚伐隨。隨曰:「我無罪。」楚曰:「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為叛相侵,或
相殺。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請王室尊吾號。」隨人為之周,請尊楚,王室不聽,還報楚。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師也,蚤終。成王舉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蠻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為武王,與隨人盟而去。於是始開濮地而有之。
《史記.楚世家》
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齊。其及圖之乎!圖之,此為時矣。」鄧侯曰:「人將不食吾餘。」對曰:「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不血食,而君焉取餘?」弗從。還年,楚子伐鄧。十六年,楚復伐鄧,滅之。
《左傳》莊公六年
管仲既任政相齊,以區區之齊在海濱,通貨積財,富國彊兵,與俗同好惡。故其稱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故論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衡。桓公實怒少姬,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桓公實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於柯之會,桓公欲背曹沫之約,管仲因而信之,諸侯由是歸齊。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
《史記.管晏列傳》
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蕩公。公懼,變;禁之,不可。公怒,歸之,未絕之也。蔡人嫁之。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于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