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内蒙古乌海市市本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作⼈员招聘公告【64⼈】已发布,“项⽬⼈员”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4⽉14⽇9:00—4⽉16⽇17:00;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4⽉19⽇9:00—4⽉23⽇17:00,⽆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根据《内蒙古⾃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办法》(内⼈社发〔2022〕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乌海市2022年度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为确保公开招聘⼯作顺利进⾏,特制定本简章。
  ⼀、公开招聘⼈数、岗位设置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作⼈员64⼈,根据⾃治区有关⽂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校毕业⽣服务基层项⽬⼈员和⼤学⽣退役⼠兵(以下统称“项⽬⼈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乌海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服务基层项⽬⼈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校毕业⽣。具体包括:⾃治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校毕业⽣“三⽀⼀扶”计划⼈员、⾼校毕业⽣社区民⽣⼯作志愿服务计划⼈员、⾯向中⼩企业和⾮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校毕业⽣计划⼈员;⾃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员;⾃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员。
  (⼆)⼤学⽣退役⼠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制普通⾼等院校⼤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前已退役的⼤学⽣⼠兵。
  ⼆、招聘条件及要求
  (⼀)应聘⼈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具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14⽇(不含)⾄2004年4⽉14⽇(含)期间出⽣的;招聘博⼠研究⽣、副⾼级以上职称的⼈员,年龄可放宽⾄40周岁以下即1981年4⽉14⽇(不含)以后出⽣;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和⼼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于定向招聘“项⽬⼈员”的岗位,要求应聘⼈员须为2022年4⽉14⽇(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员”或在2022年4⽉14⽇(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学⽣⼠兵。凡是到2022年4⽉14⽇(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已被录⽤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作⼈员)、被聘⽤为事业单位(列编聘⽤)⼯作⼈员的项⽬⼈员,不能再应聘“项⽬⼈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学本科的岗位,⾼级⼯班毕业⽣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学专科的岗位。
  (四)应聘须政审的岗位,在资格复审时同时进⾏⼀次政审,进⼊考察环节还要进⾏深⼊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试资格或取消聘⽤资格。报名前,应聘⼈员可拨打政策(见《岗位表》)提前了解相关事宜,以免影响聘⽤。
  (五)除2022年普通⾼等学校应届毕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2022年7⽉31⽇,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4⽉14⽇(不含)之前。
  (六)下列⼈员不得应聘:
人口密度  1.在读的普通⾼等学校全⽇制专科⽣、本科⽣、研究⽣(不含2022年7⽉31⽇前毕业的普通⾼等学校全⽇制应届毕业⽣);
  2.试⽤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员,被开除公职的⼈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作⼈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员;
  5.现役军⼈;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其他情形⼈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杨恭如被污辱
  (⼀)报名⽅式
  报名统⼀采取上报名⽅式进⾏。报名站:乌海市⼈事考试信息(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
  应聘⼈员须使⽤电脑进⾏报名,不能使⽤移动端设备进⾏报名,否则出现⽆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负。
  (⼆)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14⽇9:00—4⽉16⽇17:00
  审核时间:2022年4⽉14⽇9:00—4⽉16⽇20:00
  交费时间:2022年4⽉14⽇9:00—4⽉16⽇23:00
  改报时间:2022年4⽉18⽇9: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时间为4⽉18⽇13: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19⽇9:00—4⽉23⽇17:00
  审核时间:2022年4⽉19⽇9:00—4⽉23⽇20:00
  交费时间:2022年4⽉19⽇9:00—4⽉23⽇23:00
  改报时间:2022年4⽉25⽇9: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时间为4⽉25⽇13:00)
  乌海市⼈事考试中⼼将从各阶段报名次⽇⾄交费截⽌⽇每⽇上午10:00后在乌海市⼈事考试信息公布各岗位报名⼈数,供应聘⼈员参考。(提⽰:请应聘⼈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报名后期出现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银行保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项⽬⼈员”岗位的报名⼈数达不到开考⽐例的,将核减计划聘⽤⼈数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员,报考费退还,若报考普通岗位需重新交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例的将核减计划聘⽤⼈数或取消该岗位。
  核减聘⽤计划⼈数、取消岗位、“项⽬⼈员”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的,在乌海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市⼈事考试信息予以公布。
  每个阶段因达不到开考⽐例⽽被取消的岗位的应聘⼈员可以进⾏改报。
  2.应聘⼈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员只能报考⼀个岗位。报名时,应聘⼈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应聘⼈员已签署《诚信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否则不予报名。应聘⼈员须在报名站上填写《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近期正⾯免冠2⼨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内,⽩⾊背景,jpg格式,⼤⼩为20KB以下)。报名⽤⾝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证件可以是有效期内居民⾝份证、临时⾝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般应与报名⽤⾝份证件⼀致。
  报名序号和交费订单号是应聘⼈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减免报考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应聘⼈员牢记。
  3.应聘⼈员在填写个⼈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就读⼤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的学习经历(填写起⽌年⽉,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作经历(填写起⽌年⽉和⼯作单位、所从事⼯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年⽉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作经历的,由此产⽣的后果由个⼈承担)。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作⼈员)或已被事
业单位列编聘⽤的需注明是否已过试⽤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员”岗位的应聘⼈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服务基层的项⽬类别(“三⽀⼀扶”计划、社区民⽣⼯作志愿服务计划、中⼩企业⼈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学⽣退役⼠兵)以及服务基
层的地点及起⽌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等教育专业⽬录设置。应聘⼈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学位、⼆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专业⽬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些⾼校⾃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员也要如实填写。对⽬录上没有的专业,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商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深⼊、具体审核,请应聘⼈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5.笔试提供国家通⽤语⾔⽂字、蒙古语⾔⽂字两种⽂字试卷。应聘⼈员⾃⾏选择试卷语种,并在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项信息均准确⽆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法修改)。
  7.应聘⼈员须对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资格,并记⼊本⼈诚信档案。
  8.报名期间,请应聘⼈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交费有关事宜。
  9.应聘⼈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核环节,⼯作⼈员将尽努⼒帮助应聘⼈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作在上进⾏,资格初审⼯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聘⼈员在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站查询⾃⼰的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般在报名后2⽇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员应根据“提⽰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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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五)考试交费与减免
  1.应聘⼈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指定的上银⾏交费(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共计12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交费截⽌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2022年普通⾼等学校全⽇制应届毕业⽣(含专科、本科、研究⽣)免交报考费,2021年普通⾼等学校全⽇制毕业⽣(含专科、本科、研究⽣)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活保障家庭的应聘⼈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三类应聘⼈员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式进⾏。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资格。
  (1)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活保障家庭的应聘⼈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员的⾝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缴费订单号)的扫描件(PDF格式)或图⽚,于2022年6⽉10⽇12:00前发送⾄乌海市⼈事考试中⼼电⼦邮箱***************,经审核确认后,退
还报考费(提⽰: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姓名、报名序号、)。
  (2)2022年普通⾼等学校全⽇制应届毕业⽣(含专科、本科、研究⽣)及2021年普通⾼等学校全⽇制毕业⽣(含专科、本科、研究⽣)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乌海市⼈事考试信息资源下载专区
(115.28.230.52:8003/html/3/Content280.html)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应聘⼈员⾝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或委托的代办⼈)到乌海市⼈事考试中⼼进⾏审核确认、办理退费⼿续,通过后,由乌海市⼈事考试中⼼经上银⾏将减免费⽤⾃动退到应聘⼈员交费的银⾏卡。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应聘⼈员须于2022年5⽉16⽇9:00⾄5⽉20⽇24:00登录乌海市⼈事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开考⽐例
  笔试开考⽐例(岗位计划聘⽤⼈数与应聘交费⼈数之⽐)⼀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例的招聘岗
位,核减计划聘⽤⼈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乌海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市⼈事考试信息上予以公布。
  (⼆)笔试科⽬
  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类别均为综合管理A类,考试科⽬为《职业能⼒倾向测验》和《综合应⽤能⼒》两科。教师自查自纠材料
  笔试提供国家通⽤语⾔⽂字、蒙古语⾔⽂字两种⽂字笔试试卷,选择国家通⽤语⾔⽂字试卷的必须⽤国家通⽤语⾔⽂字作答,选择蒙古语⾔⽂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语⾔⽂字)的必须⽤蒙古语⾔⽂字作答,对同⼀科试卷⽤两种或两种以上⽂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5⽉21⽇上午08:30-12:00
  08:30-10:00《职业能⼒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能⼒》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应聘⼈员必须携带本⼈有效期内居民⾝份证件(居民⾝份证、临时⾝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对教师的评语
  (四)笔试成绩计算⽅法
  1.《职业能⼒倾向测验》和《综合应⽤能⼒》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能⼒》成绩÷1.5)×50%。
  2.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应聘⼈员要如实填写《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乌海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市⼈事考试信息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5个⼯作⽇在乌海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市⼈事考试信息公布。
  (⼀)进⼊资格复审范围⼈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由⾼到低的顺序,根椐各岗位计划聘⽤⼈数与资格复审⼈数1:3的⽐例确定资格复审⼈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员⼀并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试范围⼈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例的,以实际⼈数确定进⼊⾯试范围⼈选。应聘⼈员笔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并在乌海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市⼈事考试信息上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进⼊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员,须⾃⾏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试通知书》和《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员须持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试通知书》(⼀式⼆份,每份打印在⼀张纸上);
  (2)《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式⼆份);
  (3)有效期内居民⾝份证件(居民⾝份证、临时⾝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毕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注册备案表或中国⾼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注册备案表或中国⾼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等教育学⽣信息www.chsi下载打印。提⽰:学信上⽆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个⽉从中国⾼等教育学⽣信息或颁发学历的⾼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学位、⼆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员须持第⼆学位、⼆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教育信息www.cdgdc.edu下载打印)。
  3.报考“项⽬⼈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退役⼠兵须提供⼠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有⼯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作单位名称、⼯
作起⽌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姓名和等内容)或⼯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员在不同单位⼯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学⽣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作经历。
  5.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6.应聘⼈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作⼈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隐瞒普通全⽇制教育在读⼤学⽣或研究⽣、现役军⼈信息的;所填报个⼈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试资格。
  六、⾯试
  (⼀)⾯试⼯作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统⼀组织实施。
  (⼆)⾯试采取结构化⾯试⽅式进⾏,满分为100分。⾯试成绩以现场发放⾯试成绩通知单⽅式公布。
  (三)⾯试时可⽤国家通⽤语⾔作答,也可⽤蒙古语作答(应聘⼈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作⼈员说明并在《资格复审及⾯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种语⾔作答,不能混⽤。不按规定语⾔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应聘⼈员凭《资格复审及⾯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份证件(居民⾝份证、临时⾝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否则视为⾃动放弃⾯试资格。
  (五)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试⼈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计划聘⽤⼈数的,该岗位应聘⼈员的⾯试成绩须达到本⼈⾯试所在考场(同⼀套试题、同⼀考官组、连续时间内)所有应聘⼈员的⾯试平均成绩,⽅可进⾏下⼀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法
  应聘⼈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成绩×50%。⾯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海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乌海市⼈事考试信息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进⼊体检和考察范围的⼈选
  计划聘⽤⼈数,等额确定进⼊体检和考察范围的⼈选并在乌海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市⼈事考试信息公布。同⼀岗位进⼊体检考察范围⼈选最后⼀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计划聘⽤⼈数的,以笔试总成绩由⾼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体检和考察范围;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并按成绩由⾼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体检和考察范围⼈选。
  (⼆)体检
  1.体检机构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同级卫⽣健康⾏政部门确定。体检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体检的通⽤标准和操作⼿册执⾏。体检费⽤由应聘⼈员⾃理。
  2.应聘⼈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员总成绩由⾼到低的顺序进⾏递补,递补只进⾏⼀次。
  (三)考察
  由招聘单位成⽴2⼈以上的考察组对应聘⼈员进⾏认真全⾯考察。考察⼯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员是否拥护“两个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
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能⼒素质、⼼理素质、学习和⼯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律、个⼈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访、审核⼈事档案、查询社会信⽤记录、同考察⼈员⾯谈等⽅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延伸考察,⼴泛深⼊地了解情况,做到全⾯、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员总成绩由⾼到低的顺序进⾏递补,递补只进⾏⼀次。
  ⼋、公⽰与聘⽤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