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商贸类专业课考试纲要
一、考试范围和内容
本纲要规定的考试范围和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基础会计教学基本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统计基础知识教学基本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税收基础教学基本要求》所规定的课程内容为准,考试主要参考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规划教材《基础会计》(张玉森、陈伟清主编,第五版,版本升级)、《统计基础知识》(娄庆松、杨静主编,第四版,版本升级)、《税收基础》(陈洪法主编,第五版,为2017年6月印刷)。考试侧重考查考生对专业课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的掌握程度,同时注意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纲要内容与现行法规不吻合的部分,以现行法规为准。现行法规:《基础会计》以《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税收基础》以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的相关法律为依据。影评高的电影
二、考试目标和水平层次
本纲要确定的考试目标由知识与技能要点、考试条目和考试水平三部分构成。“知识与技能要点”是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条目”是“知识与技能要点”内容的细化,是应知应会的具体项目;“考试水平”是具体确定所考查的应知应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水平和层次。
本纲要的考试水平分为四个层次:A(识记)、B(理解)、C(掌握)、D(综合运用)。它们的含义分别为:
关于端午节的句子A(识记):主要考查学生对所学专业综合课知识的识别和记忆能力。要求考生能够识别本专业各学科的基本内容,能够按照题目要求复述所学过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记住所学过的专业术语。如在《基础会计》学科中,考生能够识记其中的会计科目和账户的分类、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种类。财产清查的方法、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等;在《统计基础知识》学科中,考生应能够识记其中的统计数据采集的基本方法、统计指数的种类和作用、时间数列编制的原则等;在《税收基础》学科中,考生应能够识记其中的(财政的特征、财政的职能、财政管理体制的形式、应该删除。《财政与税务基础》教材已改为《税收基础》)税法体系的构成、税务与税收法律责任的种类等。
昌的拼音B(理解):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综合课知识的理解程度以及对该学科内在知识的联系能力。要求考生在识记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所学知识的意义,正确领会该学科知识的内在联系。如《基础会计》学科中,考生应能够根据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正确分析经济业务的性质,确定所用的会计科目;能够按照会计凭证的填制要求和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正确地进行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能够根据会计平衡公式理论来解释会计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等。在《统计基础知识》学科中,考生应能够根据有关统计指标来分析、解释社会经济现象;能够理解统计整理的基本程序;能够进行统计指标计算等。在《税收基础》(《财政与税务基础》教材已改为《税收基础》)学科中,考生应能够根据相关原理
与知识对(财政、也应删除,《财政与税务基础》教材已改为《税收基础》)税务现象予以解释和说明。
C(掌握):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综合课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初步应用能力和技术处理能力。要求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业务技术处理。如在《基础会计》学科中,考生应能够正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熟练地运用对账、结账、更正错账等会计技术。在《统计基础知识》学科中,考生应能够进行综合指标分析、时间数列分析、指数分析、抽样推断等。在《税收基础》(《财政与税务基础》教材已改为《税收基础》)学科中,考生应能够正确地运用所学知识与原理,对基本的经济活动进行恰当分析。
D(综合运用):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综合课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在对专业综合课知识掌握的基础上,有系统的、灵活的、较强的综合运用能力。如在《基础会计》学科中,考生应能够系统地运用一整套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针对较为复杂的综合性经济业务做出正确完整的会计处理,并具有一定的审查、核对、纠错的能力;能够熟练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在《统计基础知识》学科中,考生应能够根据已掌握的统计知识,对不同的统计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运用各种统计指标分析社会经济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在《税收基础》(《财政与税务基础》教材已改为《税收基础》)学科中考生应能够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及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法规制度,针对企业或个人发生的相关业务,正确分析计算企业或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税金。
以上四个层次的考试水平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每一较高层次考试水平的要求都包含了它的较低层次考试水平的要求。
三、考试目标
第一部分基础会计
(一)概述
(二)会计要素及会计平衡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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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账户与复式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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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凭证
(五)会计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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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
(七)财产清查
(八)会计核算程序
(九)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