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
《形势与政策Ⅵ》
课程论文
(二零一四至二零一五学年度第二学期)
论文题目:      社会舆论影响下的法律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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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应嘉俐学    院:          材料与化工学院                 
不到工作怎么办年级专业:    12    级  生物工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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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日期:    2015  年 6    月  26    日     
社会舆论影响下的法律道德观
摘要:物质社会的进步,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便利,我们可以做许多我们想做的事情,去做一些我们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做尝试一些新鲜的事情。但是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进步不能只是物质水平上的提高,一个名人说过,没有思想的社会是可怕的,没有思想的人类也是可怕的。我们可能因为没有思想,所以就停止不前,所以,我们必须接受新的事物,接受新的知识,并且用正确的法律道德观去评价一些事情,不能因为,某些众的言论就迷失方向,甚至做出错误的决定,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看待,社会舆论的影响下的法律道德观。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道德观,社会舆论
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人们来说,无指示一起日俄的基础,没有了物质,人们不可能生存下去,更别谈什么道德与文化之类。随着社会的进步巨大的经济效益给人们不仅带来巨大的便利还有在科技上的进步,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但是人们在物质生活方面相较于之前的人们来说的确是有了很大的进步,到那时人们的思想法律道德水平却没有跟上物质水平的进步,当我们在谈论到,我们的生活如此之好
的同时,我们有没有把法律道德的修养计算在内呢?当我们在津津乐道我们今天吃的多么的号,穿的是什么什么牌子的衣服,开的是什么什么一辆车的同时,有谁曾提起过我们那些已经被丢弃在身后的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呢?
  在春秋战国时代,人们的生活绝对没有今天的人们的生活水平高,再说那个时代是封建时代,还有奴隶制度的存在,更不用说和我们现阶段的生活水平来比较,要是和民风开放的唐朝来比较也是相形见拙。
  转眼今天,随着媒体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的获取也越来越方便,我们甚至可以在家就能知天下事,但是,对于这些媒体的遍布,这又是一件好事吗?
  物质生活的提高,精神文明的败落,在如今也是很普遍的现象。之前在网上有一句话是这样,宁愿在宝马车上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当然,此种言论一出来,引得广大众的遍地骂声,但也不少附和之声。
  我有看过一个脱口秀节目,借此,我想用他的话来将下自己对社会舆论和法律的关系的看法。在一个法律不健全的社会中,一些所谓的要求民主的公开受理某一件事情的时候,热
门的观点难免会分成两个或是更多,这时候,我们会不会在某些时候忘记了这是一个法治社会,而从一些自认为是合理的方法去解决呢?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之前在知乎上有一个叫“怎么看待女生穿衣服很少被是活该?”。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女生晚上很晚才回家哦,然后穿的比较暴露,然后被,女生把犯告上法庭之后,可能某些原因,被广大众得知,社会舆论顿时就分成两派,一是,该严惩;二是,她出门穿得那么少,出了事情能怪谁?让我很不能理解,怎么就会有这种言论的产生呢?有网友说道,穿的少就该被,那么沙滩上那么多穿比基尼的女生怎么算?还有一则印度的新闻,讲到,一个男生了一个女孩,然后在某种文化背景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之下,法官竟然对此事的判决是把那个女生判给他当老婆!此时我在想,放在中国,那么广大单身男同胞就不怕没有老婆了不是吗?
  如今,校园暴力事件越来越多,就我知道到有这么一件事,一初中女生,叫了一些男生还有女生去殴打一个女生,不仅如此,还让男生去那个女生,还把视频发到学校的网站上去。学校知道后,叫齐了几方家长私下言和,可是这些肇事者,最后只是被罚个款,赔个礼道个歉就完事了。对于肇事者的惩罚也就是这般的随意,可是对于受害者来说这种
石油大王哈默的故事痛苦是永久性的伤害,在广大众的言论下,小孩子是没有辨别好坏的能力,应该对青少年所做的事情宽恕,但是谁又来对那些受害者负者!就如同最近比较火的永新打人事件,几个女学生殴打另一个女学生的视频被发到网上,视频中,被打的女生被要求给其他女生下跪道歉,当然,视频中还有不少拳打脚踢,这件事在网上被曝光之后,肇事者被“人肉”出来。然后进行所谓的解释。在我看来,被人肉是他们自的,可能有些偏激,但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的人难道没有意识到这是不道德或说是不可以去做的事情,但是他们还是做了,也就是说,他们完全知道这件事情的后果,知道法律对青少年一般都是“从轻处理”所以才可以肆无忌惮的进行着这些暴力事件。这就是法律的一个bug(漏洞)——法不责少。因此,校园暴力事件在中国也是屡见不鲜的新闻。
  还有,前些日子网上流行着一个词叫“碰瓷”。一些年纪大的老年人,在街上看见哪辆车比较好,就在他停车时,趴到地上或是在那个车上,借此巨额的金额,和见到老人摔跤上去扶是类似的事情。尽管大街上有人多人目睹诸如此类的事件,大家都纷纷出来指正那些老年人,但是那些人被逮到警察局之后不过是经过几句批斗,然后被释放出来,然后在继续别人。有一些网友评论:为什么老年人也越来越坏了?只不过是坏人变老了而已。这些事情也能在中国的社会上,经久不衰,这难道不是中国法治社会的一个弊端吗?
青少年从轻处理,老年人也是,那么法不责少,法不则老,法不责众下的“法治社会”难道不是一个畸形的社会吗?
  我想引用某个网友的一句话,这些社会问题,不能简单的去指责谁,因为执法部门往往也被错误的社会言论所了,不就是女生打架吗?怎么能被判刑呢?这种观念根深蒂固,一般就是赔点医药费,调解调解,情节严重的就关上嘛呢几天,可能一个人叫上几十个亲戚,十二个人叫上一共两百个亲戚一起去闹一闹说不定就会法不责众。就像是之前有一些山沟沟里面的村子,并不是讽刺,只是在说明,地区偏远。一般男丁比较多,然后就会有一些人贩子拐卖一些妇女儿童到里面去给别人当老婆,有些地方还一起全村看管着不让人逃跑,这不就是明显的集体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吗?可是不也是没见到哪一次把全村人都关到监狱里面去,可见,上面叫亲戚盆友去闹事说不定还可以成功逃脱法律责任。当我们对这些如此丧心病狂的行径进行宽恕的时候,谁来为那些悲惨受害者负责呢?谁又为社会正义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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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
(二零一四至二零一五学年度第二学期)
论文题目:      社会舆论影响下的法律道德观                             
姓    名:              荆子轩                   
学    号:辽宁美食          20120412310048                 
学    院:          材料与化工学院                 
年级专业:    12    级  生物工程        专业   
任课教师:          武明明                       
完成日期:    2015  年 6    月  26    日